夢溪筆談載公之論書曰:書之神韻雖得于心,書之法度必資于學(xué)。
分制有法,均停相若,三四合體,上下齊腳,多寡不牽,乃異世作。
今視其帖,信乎其嗜之專而見之卓也。
雖然,藝在當(dāng)家,習(xí)亦有源,存中瞻前,文通比肩。
顧翰墨文章之不殊,而俱未若公之知言。
知言伊何,以神合天。
古人之良,意在筆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