蕩春臺,遮日巖洗草后。宣醞賜宴(丁酉) 明末清初 · 李景奭
七言律詩
丁酉九月三十日。以宣祖大王實錄修正告完。洗草于北郊遮日巖之川流。此實始于仁祖朝。終于今代也。于是遣中使及承旨。宣內外醞。又賜之宴。景奭方處散地。而以先朝時忝知春秋館事。命使之參。辭不獲。得與盛禮。不勝感戴。席上口占長律。錄奉總裁金相國(堉)潛谷臺案。仍示太學士(蔡裕后),禮部左侍郎(尹順之),知申事(趙珩)。諸令公以下同參諸君子。相與和而作為一帖。則其于歌詠圣德。紀述實際。似乎得之矣。
圣祖閎休古亦稀,白頭猶見汗青時。
吾王善繼先王志,穢史今成信史垂。
特許散人叨燕會,卻臨流水沐鴻私。
上樽法部歡嬉地,瞻望云霄感涕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