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句因包含“行葦”,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行葦
第 68 句因包含“南風(fēng),琴”,據(jù)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南風(fēng)琴
草庭銘(為張慶長作) 宋末元初 · 歐陽守道
四言詩 出處:全宋文卷八○一九、《巽齋文集》卷二六
濂溪之庭,有草不除,云此生意,與我一如。
后人慕之,庭亦留草,根荄莖葉,若見至道。
如我所見,可慕匪名,人同此心,何獨先生
不見周詩,仁及行葦,方苞方體,其葉泥泥
等而上之,舜命益虞,順遂動植,而草與俱。
生生無窮,天地之德,嗟人何為,而戕而賊。
不踐生草,仁獸猶然,人肆殺心,自遏其天。
燕坐靜觀,觀爾交翠,何惡爾榮,何愛爾悴。
此庭之內(nèi),萬物皆春,天地與我,肫肫一仁。
自草而木,鱗甲毛羽,爾生爾育,在我同宇。
豈其愛物,而不仁民
豈其仁民,而不親親
發(fā)用雖殊,惻隱則一,以輕較重,則知仁術(shù)。
彼于人類,如刈草然,或同根生,而自相煎。
人而至斯,于草何惜?
彼痛不知,一膜之隔。
君觀濂溪,得謚曰元,是固其心,自本自根。
君俯斯庭,其讀《孟子》,恩及功加,在推而已。
我作斯銘,實獲我心,君試聽之,南風(fēng)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