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試人主之尊如堂賦堂陛隆峻人主尊矣?!?span id="r2jlmjq" class='bold'>天圣七年1029年秋 北宋 · 歐陽修
 出處:全宋文卷六六三、《歐陽文忠公集》卷七四、《歷代賦匯》卷四一 創(chuàng)作地點:河南省開封市
位既異等,君宜有常
惟居尊而體國,爰取諭于如堂。
望而畏之,使下民之咸仰;
高為貴者,譬遠地以同彰。
稽往諜之遺文,懿嘉言洞啟,謂立制君上,諭相承堂陛
蓋以貴賤殊品,尊卑異禮。
下臨于物,必也尊嚴而有儀;
譬于堂,所以崇高正體
誠以赫赫化被,巍巍道隆儼正寧以居極,統(tǒng)群黎于宅中。
蓋取乎馭民之貴,非資于構廈之功。
位正當陽,若盛九筵之制;
欣戴后,如瞻七尺之崇。
然則堂非高則偪下而易陵,居弗尊則保位而難慎。
卑高必貴乎不瀆,上下于焉而克順。
邇臣內(nèi)附,類榱棟相依;
列辟下陳,由陛廉而比峻。
豈不富有函夏,躬臨兆民,示臣庶之弗越,表等威有倫。
將使制爾萬國,宗予一人。
下絕僭王,非歷階可及;
世惟與子,彰肯構相因。
是知制眾室者莫先乎堂,奄九有者必尊其主。
兼統(tǒng)邦國,匪專稱于棟宇。
有于下,奉穆穆深居;
仰之彌高,若耽耽之可睹。
蓋由堂不可以卑而亂制,君不可以黷而不尊,喻穹隆九仞,用總制群元
且異夫蓋之如天,但述居高之旨;
就之如日,惟明照下之言。
大哉!
陛峻而堂高者勢之然,臣貴而君尊者國之理,伊制度之有別,俾崇高而是視。
所以建公卿大夫天子加焉,其尊也于斯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