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 句因包含“過庭”,據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過庭
第 39 句因包含“子路”,據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子路
第 57 句因包含“治水,禹”,據此推斷可能引用了典故:治水
孝者善繼人之志賦人子行孝,能繼先志。) 北宋 · 文彥博
 出處:全宋文卷六四一、《歷代賦匯》卷六八
稽禮經之垂訓,見孝子奉親。
繼襲先志,蓋博諭于后人。
必學為箕,既顯奉親之要;
無改于父,克彰務本之因。
得不載考斯文,深窮秘旨
非徒樹彼教本,蓋以勖于人子
欲令不悖于親,固在必從于始。
克纘丕緒,始則揚武王之休;
追祀先公,次則顯周旦之美。
徒觀其孝道斯盛,國家遂行
悉務無違之教,或敦不匱之誠。
其父析薪,孰云負之靡克;
若考作室,但見構之方成。
斯蓋君令臣從,上行下效。
百姓從化,則一國興孝
用勞用力,率從安義之文;
學禮學詩,敢悖過庭之教。
罔墜先德,彌增懿稱。
顛沛克肖,萛前后相承。
子路之貧屢傷,斯為直養(yǎng);
孟莊之臣不改,是為難能。
所謂君子能勞,后代有繼
地義以寧失,守天經而罔替。
克紹前烈,我則益務于矜莊;
廢舊瞕,我則彌懷于遜悌。
是曰有后無聞辱先。
非惟世濟其美抑亦不乏賢。
史談著書,遷繼而立言垂世;
夏鯀治水,禹紹而隨山浚川。
懿哉!
念《凱風》之言,遵《白華》之義。
將無忝爾祖,是用不違其志。
夫然,則上自君而下達民,固宜守茲而勿墜。
按:《文潞公文集》卷一。又見《古今圖書集成經籍典卷二九九、學行典卷二二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