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義交舉,圣賢是崇。
既睹化人之要,爰彰為器之功。
修之于身,豈晚成而是慮;
體之于政,見日用之無窮。
前典可稽,格言斯啟。
假其器而宣其教,尊其義而貴其禮。
本于太一,寧因雕琢之勞;
見無不為,豈定方圓之體。
不速而成,與世作程。
于以致滿而不溢,于以知用之則行。
見者之謂智,述者之謂明。
合二美以同歸,皆能致用;
列五常而共久,何患易盈?
是以化彼邦家,器茲禮義。
其美也混而為一,其設(shè)也分而為二。
助政教而可大,貫古今而不墜。
宣尼始問于周史,雅契求新;
晉文首定于襄王,允符先利。
豈不以為君之柄也,非禮何持;
立人之道也,惟義是資。
居上而不我遐棄,化下而何莫由斯。
有之則安,在傾欹而莫睹;
聞而能徙,信用舍以從宜。
是知彼器也利乃生民,此器也歸諸君子。
蓋用之而可資,故喻之而有以。
察其無體,可忘尚象之言;
執(zhí)以衛(wèi)身,詎有假人之恥?
念茲在茲,無為而為。
但守執(zhí)虛之戒,難忘持滿之規(guī)。
安上治民,寧使乎小人乘矣;
見危致命,豈惟乎長子主之。
今國家稽古不忘,宣風遐被,其禮也同二儀之節(jié),其義也正四方之志。
覆萬國而無疆,通大道之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