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方議遷學(xué),伐木市碑材。
相宅堂與基,一簣初以培。
勿倚地勢(shì)崇,勿詡科名開(kāi)(郡人吳琠初入翰林。)。
典器勿可襲,舊式亦勿乖。
積榱起閤廈,細(xì)壤成阜魁(小阜曰魁,見(jiàn)《周語(yǔ)》注。)。
匪工之度之,誕我士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