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

《漢書》卷五十八〈公孫弘卜式兒寬列傳·公孫弘〉~2624~
元始中,修功臣后,下詔曰:「漢興以來,股肱在位,身行儉約,輕財重義,未有若公孫弘者也。位在宰相封侯,而為布被脫粟之飯,奉祿以給故人賓客,無有所馀,可謂減于制度,而率下篤俗者也,與內(nèi)富厚而外為詭服以釣虛譽者殊科。夫表德章義,所以率世厲俗,圣王之制也。其賜弘后子孫之次見為適者,爵關(guān)內(nèi)侯,食邑三百戶。」
《漢書》卷一百下〈敘列傳下〉~4255~
平津斤斤,晚躋金門,既登爵位,祿賜頤賢,布衾疏食,用儉飭身。卜式耕牧,以求其志,忠寤明君,乃爵乃試。兒生亹亹,束發(fā)修學(xué),偕列名臣,從政輔治。述公孫弘卜式兒寬傳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