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與陰和合⑴,須從一字求⑵。
分明皆是象⑶,作相不能投⑷。
舉措先真實⑸,精粗各自柔⑹。
恒持通覺悟⑺,萬派水東流⑻。
⑴ 原注:《丹經(jīng)參同》云:陰者道之基,陽者形之始。故陽因陰有,陰稟陽孕,能滋萬物,為萬物基者也。
⑵ 原注:考五行之精,抱真一之道。脫落塵世,游心沖寞。故老氏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是也。
⑶ 原注:圣人取象,陽精陰魄。積九數(shù)以先立,攝萬物以皆歸。故《易》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⑷ 原注:夫大道者,寂寥無聲,淡乎無味,視之不見,聽之不聞。豈作相而投,何挹持而得也。
⑸ 原注:謙弱者,德之柄;柔和者,道之用。必處其厚,而居其實也。
⑹ 原注:學(xué)有精粗,蓋性有利鈍,亦在守其柔弱,棄彼堅強者矣。
⑺ 原注:道性虛極,妙本湛然。當(dāng)須絕棄塵境,覺悟玄解,持守雌靜而已。
⑻ 原注:百谷朝宗而東注,天地之常道也?!兑住吩毁憷麞|南,澤潤萬物者,莫大乎水德,以況于道之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