驛章乾隆戊申 清 · 弘歷
 押詞韻第三部 出處:御制詩五集卷四十二
河督馳驛章,戄然心為悸(初聞河督蘭第錫至慮河工要務(wù)頗為心悸及加披閱乃報沿河地得雨情形惴思方定。
問知四百里,徐乃定惕意。
卻報得甘霖,謬稱圣德致。
過情不虞譽,所鄙素予志。
況其得雨日,正值回獵際本年木蘭陰雨過圍場沮洳不克舉行秋狝予方引以為愧乃該督所奏得雨日期正值回獵之時并有圣德所感等語殊為陋習彼處情殷望固應稱頌北地轉(zhuǎn)嫌其多又將孰任其咎庸幕不達事理率以浮譽獻諛甚覺無謂。
迤南稱其佳,在北愁其滯。
設(shè)云頌所感,應誰當其罪。
以水旱論政,從弗諉大吏
若以定賢否,諱災應不啻(予自臨御以來無日不以各省雨旸系念即或有偏從不以此地方官賢否近日荊州被水亦因該省吏廢弛平日不留堤工及窖金洲漲沙逼溜輿論已久又復漠不關(guān)心是以加之譴責若以偏災歸罪必至習為欺罔國家撫馭萬方無偏旱澇惟是遇災即籌賑恤斯為愛民實政至于諱言災沴甚且徒為虛譽實所弗取因念督撫中似此虛詞頌者正復不少并即通行飭諭)。
惟戒其諱災,有災勤賑濟。
盡心而已矣,示懷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