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士阿桂南河踏勘應修各工及不必新筑堤工奏到詩以志事乾隆丁未 清 · 弘歷
 出處:御制詩五集卷三十四
禹貢無堤字,行其無事所。
已成那容廢,本無奚用瑣。
河臣欲增堤,意以為弗可。
重臣命往勘,練事老成妥。
補舊信皆當,增新議相左(前閱李奉翰等所奏請估修高堰臨湖風損磚石各工并于三溝閘迤下擬創(chuàng)筑西堤一摺予即疑添建西堤不可行因阿桂馳赴江南會同確勘據實具奏茲據阿桂高堰山盱揚糧揚河四廳所屬臨湖磚石工程坍損處所甚多并將未滿保固工段逐一按冊勘驗除賠修之工已于請修冊內開除外無影浮冒情弊自應照所請分段承修至添建西堤之處察看目下邵伯對岸灘面全已涸露是該處地勢本高在水小之年固無堤工攔束若湖水漲發(fā)方將使之暢泄若更添建西堤十五里橫加攔截湖水必至蓄高即使如原議將各支水口留出不筑然各水口不過四十丈究不及十五里之廣闊水口愈窄則水勢愈猛西堤一有疏虞東堤難保守應請停止建筑繪圖貼說頗為明晰。
湖中施工,取土勞負荷予以奉翰等即欲就高處筑堤而取土取石必于他處其費不貲況云留出支港則又與不筑堤同而夏時盛漲反致壅水潰堤不可行也)
設值漲時,蓄水虞致禍。
其見實達理,諒非將順我。
向著知過論,類此弗為哿大凡修建堤塘必附岸施工可堅固今欲于湖中筑建長堤施工既難而橫中攔截湖水蓄高轉以滋害阿桂老成練達所奏于事理甚明并非將順意而為此強詞予向知過論謂工作不可已者當仍酌行之介于已不可已之間者率已之而已如所奏估修高堰臨湖風損磚石各工所謂修廢舉湮有關國政是皆不可已者至創(chuàng)筑西堤不惟可已且慮有害河臣之請更覺無謂耳)。
而予更思之,此事如觀火。
河臣意別屬,蓋請南巡西堤不應建筑事本易明河臣何至冒昧陳奏度其意不過堤成之日可以奏請南巡邀恩殊不知予自辛未甲辰敬法宜而皇祖六度南巡所有海塘河工無不籌度咨諏后行是以遲之又遲且南巡之事談何容易克己欲以率先千乘萬騎大役眾俾皆循法不擾然后可以行所無事不如未可易言已詳見甲辰南巡記中今予六次南巡之典已成可弗再舉河臣等意存摩揣不能深體予意矣)。
作記義示明,申詠摩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