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jiǎn)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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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民(1536年—?),字用司,河南開封府陳州西華縣民籍應(yīng)天府句容縣人。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十五名舉人,隆慶五年(1571年)辛未科三甲166名進(jìn)士。歷任大名府推官,萬歷八年(1580年)六月考選為吏科給事中,閏二月升工科都,九年五月升工科右給事中。萬歷十年(1582年)九月為副使,隨同正使黃洪憲,出使朝鮮,頒皇子誕生詔敕,賜物,不受饋贈(zèng)。還朝,十一年正月升吏科左,十五年二月升太常寺少卿,十六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七年六月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地方。二十一年二月南京河南等道考察拾遺,調(diào)南京別衙門。
七言律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