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維基【介紹】: 明河南睢州人,字茂夫。萬歷八年進(jìn)士。授兗州推官。歷工科給事中、吏科都給事中,后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十四年,威惠甚著。官至戶部尚書,兼吏部,練達(dá)勤敏,立朝無黨阿。意常主寬恤,曾力爭福王莊田四萬頃事,僅減四之一,又請(qǐng)禁福王遣使督租。獨(dú)加賦之議不能力持,致萬方虛耗,內(nèi)外交訌。
李汝華(?—1621年),字茂夫,河南承宣布政使司歸德府睢州人。晚明政治人物。李汝華為萬歷八年(1580年)進(jìn)士,授兗州府推官。徵授通政使司工科給事中,嘗彈劾戎政尚書鄭洛失職。及出閱甘肅邊務(wù),鄭洛經(jīng)略西事,主張和戎。汝華上疏說鄭洛畏敵貽患,且彈劾諸將吏私吞軍資,又請(qǐng)盡快開墾甘肅荒田。十九年(1591年)還朝,改吏科右給事中,尋遷工科左給事中。二十年(1592年)改吏科都給事中,多所糾擿。二十一年(1593年)擢太常寺少卿。二十二年(1594年)遷通政使司右通政。二十三年(1595年)遷南京光祿寺卿,改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歷官南京戶部侍郎、鄖陽巡撫、兵部右侍郎。三十六年(1608年)改戶部左侍郎。三十九年(1611年)以戶部左侍郎署掌部務(wù)。四十一年(1613年)以戶部左侍郎署總督倉場印務(wù)。四十四年(1616年)擢戶部尚書。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以戶部尚書署掌吏部印務(wù),為應(yīng)付遼東的軍事需要,李汝華議請(qǐng)畝加三釐五毫之賦。四十七年(1619年)以戶部尚書署掌吏部、工部印務(wù),加賦三釐五毫。四十八年(1620年)又議請(qǐng)?jiān)偌佣?,前后平均每畝土地加徵銀九釐,計(jì)五百二十萬零六十二兩,是謂遼餉。泰昌元年(1620年)以戶部尚書掌倉場印信。天啟元年(1621年)得疾乞休獲準(zhǔn),加太子太保。不久卒,謚恭敏。《明史》說他:“練達(dá)勤敏,立朝無黨阿”、“獨(dú)加賦之議不能力持,馴致萬方虛耗,內(nèi)外交訌。”
人物簡介
宗室達(dá)麟圖,字玉書,一字義文,滿洲鎮(zhèn)國勤敏公阿拜四世孫。乾隆乙丑進(jìn)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官至宗人府理事官。
人物簡介
宗室興蒼(1807年5月14日—1849年5月19日),愛新覺羅氏,號(hào)佑之,屬滿洲正藍(lán)旗。清朝宗室、官員。興蒼為清太祖努爾哈赤第三子、鎮(zhèn)國勤敏公阿拜之后,屬奕字輩。道光十七年(1837年)丁酉科舉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考中丁未科三甲進(jìn)士,官宗人府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