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516—1582 【介紹】: 明福建同安人,字舜臣,一字汝尹,號芳洲。嘉靖二十年進士,四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入為刑部侍郎。遼藩獄起,奉命往勘,依法處庶人罪,毫無株連。忤張居正意,削籍逮訊,死獄中。有《江防信地》、《靜庵集》等。維基
洪朝選(1516年—1582年),字汝尹,一字舜臣,號芳洲,庵號靜庵,福建省泉州府同安縣人,嘉靖二十年進士。明世宗嘉靖十六年福建鄉(xiāng)試第十三名舉人,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二名,二甲二十四名進士。授戶部主事,歷任郎中、按察司副使、參政、太仆寺少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入為刑部侍郎。洪任刑部侍郎期間,為逢迎徐階,逼死故都御史楊順。遼王朱憲?因各種劣跡被查辦,朝選為欽差至遼府勘查,遼王立一大白纛(白旗),上寫「訟冤之纛」,被視為造反,洪朝選認為遼王愚昧,并非謀反,于是選擇避重就輕。隆慶三年京察,是年十一月,刑部左侍郎洪朝選和光祿寺少卿尹樂舜等官員被判定為不稱職,依例致仕。洪朝選歸鄉(xiāng),甚為憤恨,發(fā)言指責張居正奪情不孝,又批評福建巡撫勞堪。隆慶四年,同安縣民劉夢龍和葉弦有財務糾紛,打起訴訟官司。福建巡撫何寬宣判劉氏敗訴。劉家不服,而葉弦是洪朝選夫人的親侄子,劉家長輩劉存德遂指使家族子弟搜集洪朝選的不法情事。萬歷二年,劉夢龍向福建巡按御史孫琮提交了洪朝選的罪證,但孫琮置之不理。萬歷五年,龐尚鵬接替何寬出任福建巡撫,劉家再次興訟,龐尚鵬將此事交由泉州府推官支大綸處理,支氏仍置之不理。萬歷九年,勞堪出任福建巡撫,同安知縣金枝將朝選的罪證遞交勞堪,并由刑部審理。萬歷九年十二月,勞堪依據(jù)刑部公文,將洪朝選逮捕下獄。次年正月二十四日,洪朝選在獄中自縊身亡。洪朝選之子洪兢赴京師為父翻案,勞堪賄賂馮保,馮保罰洪兢「賜杖」。南直隸太平府知府葉烴曾是洪朝選的業(yè)師,他協(xié)助洪兢,為了替洪朝選翻案,他編織當年洪朝選因捲入張居正與遼王朱憲?的私人恩怨,最后遭到毒手的虛構情節(jié)。洪競將這份材料交給給事中孫瑋。萬歷十年,張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十九日,給事中孫瑋彈劾勞堪“故勘”洪朝選,使其致死。云南道侍御史羊可立趁機奏言:“已故大學士張居正隱佔廢遼府第、田土,乞嚴行查勘。”已廢遼王次妃王氏也奏稱遼王府“金寶萬計,悉入居正府”。明神宗命司禮監(jiān)張誠及侍郎丘蕣偕錦衣指揮前去籍沒張居正家。萬歷十五年五月,經(jīng)三法司會審,勞堪以“故禁、故勘”之科條,發(fā)配浙江觀海衛(wèi)終身充軍。康熙十二年(1673年),張居正的曾孫張同奎進京上呈《上六部稟帖》,請求更正《明史·張居正傳》的不實記載,此舉得到朝廷同意。但是《明史》卷一一七《遼王傳》、卷二四一《孫瑋傳》中仍保留此說。《明史》孫瑋本傳記載張居正與勞堪以通夷罪誣之,將之收獄,在獄中將其餓死,張居正深恨朝選,其雖死,亦不允其親人收尸,直到尸腐惡臭。,萬斯同本人深受明末東林黨薰陶,對“洪朝選案”抱持一定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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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君謨。少嗜學,九歲能操觚。從其父棻宦游南安,父卒于倅署,奉喪還,橐中罄盡。其嫂以庶凌之,至不相容,乃奉母王僦居單外,益自激厲,常愉色以慰母心,為文日益工。中進士,以刑部郎使恤刑閩中,所平反多。遷河南參政。時福藩初建,公正身率屬,彈壓不少假,諸珰咸奉約束。再擢順天府尹,執(zhí)法不阿。有大珰乞免其莊田役,不許。從中擠之,遂以兵部侍郎致仕。家居適寢疾,沐浴具衣冠而卒,年七十二。所著有歷官記錄疏草、秋水閣墨副諸書。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君謨,鄞縣人。萬歷辛丑進士,除刑部主事累官江西右布政入為順天府尹進南大理卿加南兵部右侍郎致仕有秋水閣集維基
董光宏,字君謨,號定所,浙江鄞縣人,晚明政治人物、學者。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鄉(xiāng)試七十四名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二甲十二名進士。官刑部主事、錄囚江北,晉員外郎,恤刑福建,多所平反。晉郎中,外放河南提學僉事,歷河南右參議、按察副使、河南參政、陜西按察使、江西左右布政使。天啟三年升任順天府府尹,執(zhí)法不阿,中官乞免其莊田役,不許,從中擠之,改南京大理寺卿,七年以南京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二。曾任右都御史。逝世后,萬斯同撰傳,錢象坤撰《墓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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閨秀百家詞選·鏡閣新聲朱中楣,字遠山,廬陵人。明宗室議汶女,吉水兵部侍郎李元鼎室,禮部尚書振裕母。有《石園隨草》。
朱中楣,原名懿則,字遠山,吉水人。前明宗室議汶女,兵部尚書李元鼎室,禮部尚書振裕母。著有《石園五集》,錢牧齋宗伯為序。熊雪堂少宰稱其詩馀“秾纖倩麗,不減易安。”陳伯璣李云“田遴選《國雅》,海內閨秀僅得二人,惟夫人與黃皆令而已?!?div id="ic6e4c0" class='inline' id='people_64022_1_4_comment'>
字遠山,南昌人。李少司馬元鼎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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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海遺珠【介紹】: 明末清初江西吉水人,字梅公。天啟二年進士。官至光祿寺少卿。李自成軍入京師,元鼎從之,授太仆寺少卿。順治元年降清,擢兵部右侍郎。坐事論絞,免死,杖徒折贖,未幾卒。有《石園集》。
晚晴簃詩匯·卷二十一李元鼎(1595-?)字吉甫,號梅公。江西吉水人,天啟二年(1622)進士,官光祿少卿。入清,官至兵部左侍郎,著有《石園全集》三十卷。
簡介李元鼎,字吉甫,號梅公,吉水人。明天啟壬戌進士,歷官光祿少卿。入國朝,官至兵部右侍郎。有《石園全集》。
維基字吉甫,號梅公,江西吉水縣人。生于明萬歷二十三年(一五九五)。天啟二年(一六二二)進士,授行人,升光祿少卿。入清,擢兵部右侍郎,轉左侍郎充殿試讀卷官。順治十六年(一六五九)落職歸里。筑梅山小隱,與遠山夫人倡和其間。康熙九年(一六七○)卒于家。有《石園全集》。其詞與遠山合刻為《隨草詩馀》,單行為《文江詞》。
李元鼎(1595年—1670年),字子彝,號梅公,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今江西省吉水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崇禎年間,授行人司行人。崇禎二年(1629年),改吏部考功司主事。崇禎三年,改文選司主事,崇禎四年,改稽勛司員外郎、考功司員外郎、文選司員外郎。升光祿寺少卿。崇禎十七年(大順永昌元年,清順治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后,再授光祿寺少卿。李自成敗,李元鼎降清。同年,授太仆寺少卿。順治二年(1645年),升任太仆寺卿、太常寺卿。順治二年,授兵部右侍郎。順治八年(1651年),升任兵部右侍郎、殿試讀卷官、兵部左侍郎。去官回鄉(xiāng),優(yōu)游林下十馀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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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學圖錄【生卒】:1606—1683 【介紹】: 明末清初江南吳江人,字長孺,號愚庵。明諸生。入清,棄科舉。學問長于說經(jīng),與錢謙益、吳偉業(yè)、朱彝尊、毛奇齡、萬斯同等都有交往,與徐乾學亦相酬答,深得一時名流切磋之益。有《尚書埤傳》、《禹貢長箋》、《詩經(jīng)通義》、《讀左日鈔》等著作,又為杜甫、李商隱兩家詩作注,另有《愚庵小集》。
朱鶴齡(1606-1683) 字長孺,號愚庵。江蘇吳江人。明諸生。穎敏好學,初專力詞賦,嘗箋注杜甫、李商隱詩,故所作頗出入二家。入清,屏居著述,晨夕不輟,行不識途路,坐不知寒暑,人或謂之愚,遂自號愚庵。及與顧炎武友,思覃力于經(jīng)學,頗有造詣。著述甚富,有《愚庵詩文集》及《讀左日鈔》14卷,《禹貢長箋》12卷,《春秋集說》22卷,《詩經(jīng)通義》20卷,《易廣義略》4卷,及《尚書埤傳》17卷。晚晴簃詩匯·卷一十五
朱鶴齡,字長孺,號愚庵,吳江人。有《愚庵小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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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17—1687 【介紹】: 明末清初浙江鄞縣人,字夔獻,環(huán)村。諸生。康熙六、七年間創(chuàng)立講經(jīng)會,萬斯大、萬斯同兄弟等均曾參與。十九年,以貢生入京廷試,未中。后卒于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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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1—1694 【介紹】: 清江南昆山人,字原一,號健庵。顧炎武之甥??滴蹙拍赀M士,授編修,歷官至刑部尚書。與弟徐秉義、徐元文均為貴官。曾總裁《一統(tǒng)志》、《明史》、《會典》等書。與高士奇、王鴻緒等互相標榜,其家人門客子侄亦受賄營私,橫行鄉(xiāng)里,因而屢遭劾奏。然罷官之后,帝仍命將書局自隨。編有《讀禮通考》、《通志堂經(jīng)解》、《傳是樓書目》,另有《憺園集》等。晚晴簃詩匯·卷三十六
徐乾學,字原一,號健庵,昆山人??滴醺缫患兹M士,授編修,官至刑部尚書。有《憺園集》。詞學圖錄
徐乾學(1631-1694) 字原一,號建庵,江蘇昆山人。康熙九年探花,授編修??滴跏荒辏雾樚爨l(xiāng)試副主考官,因選人不當,降級調用。后升左贊善,充日講起居注官。母喪歸家,著《讀禮通考》120卷,喪滿任《明史》總裁官,升侍講學士??滴醵哪晖⒃嚨谝?,入南書房,教習皇子,升內閣學士,任《清會典》、《大清一統(tǒng)志》副總裁,教習庶吉士??滴醵?,升左都御史、刑部尚書。有《通志堂經(jīng)解》。著有《讀禮通考》、《檐園集》等。家有"傳是樓",藏書甚富,輯有《傳是樓書目》。清詩別裁集
字原一,江南昆山人??滴醺?,賜進士第三人,官至刑部尚書。著有《憺園集》。○昆山顧亭林先生融貫古今,學人非詩人也,而其詩醇雅可傳。尚書為亭林外甥,熟于朝章國故之大,盈廷議禮,必折衷焉。及發(fā)言為詩,亦復諸體愜當,藝林謂酷似其舅,信然。維基
徐乾學(1631年—1694年),字原一,號健庵,江南昆山縣人,清初政治人物、學者,官至刑部尚書。是著名學者顧炎武的外甥。徐乾學八歲能文,得舅父顧炎武的傳授。與胡渭、顧祖禹、萬斯同、閻若璩、黃儀、朱彝尊、姜宸英、黃虞稷、顧湄等有往來。順治七年(1650年)與吳偉業(yè)、尤侗、朱彝尊、宋德宜等在嘉興南湖組織十郡大社。康熙九年(1670年),舉進士一甲第三名進士及第,授內弘文院編修。康熙十一年(1672年),與蔡啟觀一起典考順天府鄉(xiāng)試,因副榜遺漏漢軍卷未取,遭給事中楊雍建彈劾。康熙十四年(1675年),捐復原官,升為左春坊左贊善,充任日講起居注官。歷任內閣學士、刑部尚書等職。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被任命為《明史》總裁官。奉命編纂《大清一統(tǒng)志》、《清會典》及《明史》。康熙二十五年,任禮部侍郎,充經(jīng)筵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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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4—1691 【介紹】: 清江南昆山人,字公肅,號立齋。徐乾學弟。順治十六年殿試第一,授修撰??滴蹰g歷官國子監(jiān)祭酒、翰林院掌院學士、左都御史,官至文華殿大學士。二十九年,以乾學子侄在籍招權競利事牽連,休致歸里。有《含經(jīng)堂集》。晚晴簃詩匯·卷三十一
徐元文,字公肅,號立齋,昆山人。順治己亥一甲一名進士,授修撰,官至文華殿大學士。有《含經(jīng)堂集》。清詩別裁集
字公肅,江南昆山人。順治己亥賜進士第一人,官至大學士。維基
徐元文(1634年—1691年),字公肅,號立齋,江南昆山縣人。清初學者、政治人物,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徐乾學之弟。順治十六年(1659年)進士第一,順治帝稱徐元文為「佳狀元」,賜冠帶、蟒服、乘御馬等,授翰林院修撰。康熙十八年,出任修《明史》總裁,薦萬斯同入史局。升國子監(jiān)祭酒,充經(jīng)筵講官。康熙稱贊他:“徐元文為祭酒,規(guī)條嚴肅,滿洲子弟不率教者,輒加撻責,人人敬畏。后人不能及也。”后任左都御史,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尼布楚條約》簽訂后的隔年,清廷為建立界碑,用漢、滿、蒙、拉丁、俄五種文字將條約刻于碑上。刻碑漢文由徐元文根據(jù)《實錄本》潤飾寫定,前有徐元文所寫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經(jīng)世文篇》、《中俄約章會要》所載即為徐元文漢文本,一共有六條。徐元文與其兄徐乾學、徐秉義都是進士出身,號稱“昆山三徐”。顧炎武曾勖勉徐元文:“有體國經(jīng)野之心,而后可以登山臨水;有濟世安民之略,而后可以考古論今。”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彈劾徐乾學及其弟徐元文不法之事共十五款,被解職。閏七月二七日“驚悸嘔血而死”,享年五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