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葉初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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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青城人。萬歷八年進士。由蘇州推官擢吏科給事中。以上疏救鐘羽正、李獻可,忤帝意,罷歸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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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其休,字振孫,山東濟南府青城縣人,軍籍。
山東鄉(xiāng)試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七名進士。
累官工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援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48—1605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公美,號虛臺。
萬歷八年進士。
為襄陽知縣。
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給事中。
二十年,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以請豫教元子得罪。
之佳疏救,與張棟、葉初春并斥,時稱吳中三諫。
維基
吳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給事中,因國本之爭撤職。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一名。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初為湖廣襄陽縣知縣。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吳之佳與葉初春、張棟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
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吳之佳病卒。
天啟初年,追贈太仆寺少卿。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同安人,字堯俞。萬歷十一年進士,任武昌推官,遷都給事中。偕六科諸臣疏請預教元子。神宗大怒,摘疏中誤書弘治年號,責以侮君,貶秩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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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獻可(1553年—?
),字堯俞,號松汀,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民籍。
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五名。
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十六名,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進士。
除武昌推官,任戶科給事中、禮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元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昆山人,字伯任,一字可庵。萬歷五年進士。除新建知縣,征授工科給事中。請盡免天下欠賦,格不行。吳中糧運為累,民承役輒破產(chǎn)。棟請由民出資助漕船附載,不納。后為兵科給事中,上疏劾去南京兵部尚書張西銘等。有《可庵書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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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棟,字伯任,號可庵,直隸蘇州府昆山縣(今昆山市)人,民籍,官至兵科都給事中。
因參與“國本之爭”撤職。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九名舉人。
萬歷五年(1577年)聯(lián)捷丁丑科進士。
除新建縣知縣。
十一年八月,征授工科給事中,十三年五月,為廣西考試官。
十四年正月,擢本科右給事中。
累官兵科都給事中。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吏科都給事中鐘羽正、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張棟之母去世,張棟時年已六十,哀毀守墓,不久卒。
天啟年間,贈太常寺少卿。
張棟與吳之佳、葉初春均為蘇州府人,史稱「吳中三諫」。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叔謙。萬歷八年進士。除滑縣知縣,年甫弱冠。多惠政,征授禮科給事中,累遷吏科都給事中,屢劾不職官吏。二十年正月,與李獻可等請皇長子出閣豫教,被斥為民。光宗立,復起。天啟三年,官至工部尚書,以憤群閹用事,自引歸。有《崇雅堂集》、《青州風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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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號龍淵,山東青州府益都縣鐘家莊人。
晚明政治人物。
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
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士。
出任河南滑縣知縣,多有惠政。
徵授禮科給事中。
遷工科左給事中,出視宣府邊務。
以受賄劾罷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撫許守謙、副總兵張充實等官員。
還京,升任吏科都給事中。
劾禮部侍郎韓世能,薊遼總督蹇達,大理少卿楊四知、洪聲遠不稱職,楊四知、洪聲遠因此貶謫。
萬歷二十年(1592年)正月,禮科都給事中李獻可偕六科諸臣上疏請求為神宗長子朱常洛舉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誤書弘治年號,違旨侮君,貶一秩調(diào)外,其馀人等奪俸半年。
大學士王家屏將御批封還,神宗愈加不滿。
鐘羽正與吏科給事中舒弘緒均上疏支持李獻可。
神宗將弘緒調(diào)職南京,羽正及獻可以調(diào)任邊遠地區(qū)雜職。
大學士趙志皋論救,被斥責;吏科右給事中陳尚象又爭,貶斥為民。
戶科左給事中孟養(yǎng)浩,御史鄒德泳,戶兵刑工四科都給事中丁懋遜、張棟、吳之佳、楊其休,禮科左給事中葉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將孟養(yǎng)浩廷杖一百,除名。
鄒德泳、丁懋遜、張棟、吳之佳等六人貶一秩,外放為官。
李獻可、鐘羽正、李弘緒除名。
鐘羽正回鄉(xiāng)閉門讀書,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職,改本寺正卿。
天啟二年(1622年),吏部擬定鐘羽正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僉都御史馮從吾之上,受僉都御史,而將讓副都御史讓與從吾。
不久,改戶部右侍郎,監(jiān)督倉場。
天啟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書。
以“委身門戶”之罪被削,職奪官。
崇禎時平反,復原官。
明史》有傳。
與鄒元標、馮從吾等人并稱“西臺三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