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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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419—1484 【介紹】: 明陜西蘭州人,字可大,號柏軒,又號容思。景泰五年進士,授福山知縣,歷萊州、南陽知府。重教化,能以儒術飾吏術。創(chuàng)志學書院。學術私淑薛瑄,務致知而踐其實。有《容思集》。
明詩紀事·乙簽·卷十九
堅字可久,肅府儀衛(wèi)司人。
景泰甲戌進士,授福山知縣。
擢萊州知府,改南陽。
(《明儒案》:可久得閻禹錫、白良輔以溯文清之旨,雖末及門,而郡人陳祥贊之曰:「文清之統(tǒng),惟公是廓。
」則固私淑有得者也。
田按:可久弟子周蕙,字小泉,為蘭州戍卒。
恭順侯吳瑾總兵于陜,聘為子師。
小泉固辭,或問故,小泉曰:「總兵役某,則某軍士也,召之不敢不往。
若使教子,則某師也,召之豈敢往哉!
」肅藩樂人鄭安,鄭寧乞除樂籍,從周先生讀書,可久《訪小泉不遇》詩云:「小泉泉水隔煙蘿,一濯冠纓一浩歌。
」小泉著述罕見,附記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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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堅(1419年—1484年),字可大,號柏軒,又號容思,陜西蘭州(今甘肅)人,祖籍山西陽曲,同進士出身。段堅早年中舉,進入國子監(jiān)。景泰五年(1454年)登甲戌科進士,授山東福山縣知縣,在任期間教授民眾文化。成化年間,升為萊州府知府。隨后丁憂,除服后改為南陽府知府,在任期間創(chuàng)志學書院,會集德才優(yōu)異的平民解說《五經(jīng)》要義,及濂、洛諸儒遺書。建節(jié)義祠,祀古今烈女。訟獄徭賦。數(shù)年后,南陽治理安定,隨后因病離去,百姓哭喊送別。《明史》有傳。
楊薰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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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薰(1465年11月15日—16世紀),字大和,江西南昌府南昌縣楊石橋人。
楊薰是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的舉人,曾任江都訓導,轉(zhuǎn)太湖教諭,以義利之辨教育士子,正德三年(1508年)按例參加會試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被貶為潮州通判,為政耿介,升化州知州時行李沒有馀錢。
之后楊薰改官惠州同知,以苦節(jié)自勉,粗衣淡食也不介意,妻子去世后殮送過少,知府陳祥出錢資助他,其馀協(xié)助他卻推辭,二人與通判萬應選合稱「三清」。
嘉靖年間他升任四川兵備僉事,改任貴州僉事,致仕后在家居教育諸生,巡撫王守仁寫下「清流臣子」四字送贈給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16—1586 【介紹】: 明常州府宜興人,字思節(jié),號履庵。
嘉靖二十年進士。
授禮部主事。
歷江西僉事,湖廣參政,山東按察使,廣東左布政使。
所在多有建樹。
萬歷初任禮部尚書,條陳崇儉等事。
后以忤首輔張居正,謝病去官。
卒謚文恭。
有《履庵集》。
滄海遺珠
萬士和(1516-1586)字思節(jié),號履庵,常州府宜興人,嘉靖二十年進士,官至禮部尚書,著有《萬文恭公文集》十二卷,《履庵集》等。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思節(jié),宜興人。嘉靖辛丑進士,歷官禮部左侍郎謚文恭有摘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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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士和(1516年—1586年),字思節(jié),號履庵、履庵,謚文恭,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縣)人。嘉靖十九年(1540年)應天府鄉(xiāng)試中第九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聯(lián)捷辛丑科會試第137名,二甲第58名進士,改庶吉士,授禮部主事。父喪丁憂期滿,請求照顧老母,改南京兵部主事。升任江西僉事,一年裁減上供瓷器上千件。調(diào)任貴州提學副使,三十八年(1559年)八月升任湖廣右參政。安撫、接納了二十八寨的苗民叛亂,因功被賞賜銀幣。營造三殿的工程動工,采集木料的使者交錯紛繁。因為有萬士和的謀劃備至,百姓賴以安寧。四十年(1561年)閏五月調(diào)任江西按察使,赴任超過日期,被彈劾而免職。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再次起用,擔任山東按察使,五月升江西右布政使;嘉靖四十四年二月,改任江西左布政使。再調(diào)任廣東左布政使。政事以往專門由左職決定,萬士和稱:“朝廷設置左右布政,如同左右手,沒有輕重高低?!庇谑桥c右使相約分日辦事。嘉靖帝召見,四十五年二月任命他為應天府府尹,六月升任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督導南京的糧食儲備,奏請六項便利百姓的事,十一月任南京戶部右侍郎。隆慶元年(1567年)六月,改任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二年正月,改任禮部右侍郎職,九月晉升為本部左侍郎。四年六月四次上疏稱病致仕,被許回鄉(xiāng)。明神宗即位,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萬士和出任原官,管南京禮部右侍郎事,萬歷元年(1573年)二月改管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事務。禮部尚書陸樹聲離職。張居正采納陸樹聲的建議,于十二月召萬士和接替。上任后,萬士和逐條奏陳崇尚節(jié)儉數(shù)事。因災異屢現(xiàn),奏請閉寵幸之門,容納剛直,淘汰冗員、抑制分外求請,大都觸犯了當時的權(quán)貴。俺答汗與部屬貢奉馬匹,邊防大臣奏請增加對他們的官方獎賞。萬士和稱賞賜有規(guī)定的數(shù)額,不要依從邊防大臣額外的請求,皇帝聽從了他的意見。方士倚仗馮保請求封官,萬士和堅決不同意。成國公朱希忠去世,張居正同意贈封為王,萬士和極力爭辯。給事中余懋學議論事情被治罪,萬士和稱正直的大臣不應當責備。因此屢次抵觸張居正。萬歷三年(1575年)九月,禮科都給事中朱南雍乘機彈劾他,他便告病離去。張居正去世后,請他出任南京禮部尚書,他再次上奏不赴任。萬歷十四年卒,年七十一歲。十五年二月贈太子少保,謚號文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