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江西金溪人,字曰可。謝相子,謝廷諒弟。萬歷二十六年進士。未授官,即極論礦稅之害,旋授刑部主事。疏言閣員當補,臺省當選,礦稅當撤,冠婚冊立當速,詔令當信。神宗怒,奪職為民,遂僑寓揚州,授徒自給,久之卒。有《霞繼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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