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維基【介紹】: 明江西金溪人,字友可。謝相子,謝廷瓚兄。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南刑部主事。會李廷機、王錫爵將奉召入閣,上疏劾之,不報。終順慶知府。有《清輝館集》、《帶櫑編》等。
謝廷諒(16世紀(jì)—17世紀(jì)),字友可,江西撫州府金溪縣人。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獲授行人,到陜西負(fù)責(zé)鄉(xiāng)試,回朝后因在考選間冒犯權(quán)貴被貶為南京刑部主事。明神宗命李廷機入閣,又召用王錫爵,他指出二人不堪任命,又說:「儲君立為王自王錫爵開始,舉人有考察自李廷機開始,巡按久任自趙世卿開始,奏疏留中自申時行開始;不舉年例、不下考察自沈一貫開始,他們都是亂國的人。」奏章留中不發(fā),旋即外任順慶府知府。他個性簡略,不能奉承,于是棄官回鄉(xiāng),其詩文有魏晉六朝之風(fēng),與兄弟謝廷贊名著一時,人稱「二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