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福建漳州人,字廷薦。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金壇縣令。后擢南京吏部郎,司考察事,凡貪墨吏則一筆勾罷。同官以為過刻,一榛以為一家哭何如一路哭。后官至通政使,以清正廉明聞于時。維基
涂一榛(1560年代—1620年代),字廷薦,一字振任,號水厓,福建都司鎮(zhèn)海衛(wèi)人。涂一榛是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聯(lián)捷進士,初授金壇知縣,三十八年補束鹿縣知縣,四十年擢升兵部主事,調(diào)任吏部考功司主事,發(fā)現(xiàn)官員貪污一定勾罷,同僚對他說:「毋須太苛刻吧。」他回答:「一家人哭好過一路人哭。」堅持清正。涂一榛在金壇時曾為東林書院院主,時論詆毀東林黨時亦會累及他;進入吏部后小人亦執(zhí)著此點彈劾他,他三次上疏申辯,內(nèi)容直接指出各奸人行為,但奏疏卻留中不發(fā)。他和吏部尚書趙南星友好,得對方提拔,南京都御史王永光打算去除南京禮部正人時被他拒絕,因而被忌恨;這時候他已遷任大理寺丞,再轉(zhuǎn)通政,看到趙南星多次被誣陷,決定以病辭官,同年周起元被逮捕,鄉(xiāng)人請求錦衣衛(wèi)放過周起元,他說:「他遇上不測,我會投河自盡。」母親因而嘈吵,很快抑郁致死,年六十歲,鄉(xiāng)人奉祀在鄉(xiāng)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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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應斗,山東兗州府鉅野縣人。萬歷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山東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官邢臺縣知縣,崇禎元年四月考選,授戶科給事中,疏言申定官民服舍諸禁。三年八月疏紏陜西巡撫王順行龍鐘太甚,狼疾堪羞,部核令解任回籍。四年二月,斗糾御史袁弘勛、錦衣衛(wèi)都督同知張道浚,通賂竊權。命下大理寺勘問。弘勛受參將胡宗明、主事趙建極賄,囑于兵部尚書梁廷棟、吏部尚書王永光。弘勛、道浚,皆永光所任也,俱論戍。永光罷職。四年九月升刑科右給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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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生卒】:1564—1635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聞斯,號淇澳。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編修,累官左庶子。數(shù)請假里居,鍵戶息交,覃精理學。四十一年,擢禮部右侍郎,署部事。于朝政缺失,屢疏切諫。對福王久留京師事,至合諸臣伏闕力請。熹宗立,拜禮部尚書。天啟二年,以追論紅丸案,主張嚴懲首輔方從哲,與廷臣意見不合,謝病歸。其冬,廷推閣臣,以慎行為首。魏忠賢抑不用。既而忠賢勢熾,議修《三朝要典》,以慎行為紅丸案之罪魁,當遣戍寧夏。未行,莊烈帝嗣位,得免。崇禎間,朝士數(shù)推慎行入閣,為吏部尚書王永光所擠,不獲用。八年召入,至都即卒。謚文介。有《周易明洛義纂述》、《不語易義》、《玄晏齋困思抄》等。
孫慎行(1565年—1636年),字聞斯,號淇澳,直隸武進縣(今江蘇常州市武進區(qū))人,祖籍濠州,萬歷乙未探花。開國功臣燕山忠憫侯孫興祖之后,外祖父是明代著名文學家、才子唐順之。自幼受唐順之影響,用功讀書。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鄉(xiāng)試第四十一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中乙未科聯(lián)捷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累官禮部右侍郎。精研理學,并講學東林書院,“從宗門人手,與天寧僧靜峰,參究公案,無不了然”。天啟元年(1621年)任禮部尚書,因彈劾大學士方從哲進薦李可灼之紅丸案,為權貴所忌。天啟二年(1622年)托病辭官。魏忠賢作《三朝要典》,對紅丸案進行翻供,認定孫慎行、王之寀、楊漣等人才是禍首,議戍寧夏,不久魏忠賢垮臺,得免此禍。崇禎元年(1628年)命以故官協(xié)理詹事府事,力辭不就。崇禎八年(1635年)令推為閣臣,入北京不久即病亡。卒贈太子太保,謚文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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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介紹】: 明浙江山陰人,字宗稷。萬歷四十四年進士。授延平府推官。天啟中為戶科給事中,上疏彈劾魏忠賢、王體乾等。崇禎初為吏科給事中,又疏劾南京兵部尚書王永光改亂銓敘之法。
周洪謨(1565年—1630年),字宗稷、慶虞,號箐齋,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紹興府山陰縣(今浙江省紹興市)人,同進士出身。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授福建延平府推官。天啟二年(1622年)授候補給事。次年,實授戶科給事中。天啟五年(1625年)改戶科右給事中 。崇禎元年(1628年)改吏科右給事中、兵科右給事中。崇禎三年(1630年)為禮科左給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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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1567年—1633年),字心泰,號龍門,直隸真定府趙州寧晉縣人。曾祖高祿,祖高拱,父高凌煙,贈文林郎江西道御史,再贈奉政大夫大理寺左寺丞。母王氏,封太孺人,贈太宜人。兄高推,萬歷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順天鄉(xiāng)試十四名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尋丁父憂,天啟二年(1622年)授河南固始知縣,平白蓮教李思賢等亂,中州刊傳《高侯平妖集》。旋以母憂去,服除,再令固始,崇禎元年授山東道御史,三月疏劾工部主事楊惟和、袁熿冒居副憲,少卿加銜陜西新督臣史永安、王之采以建祠互相推諉,詞臣吳孔嘉借黃山獻謏,流毒鄉(xiāng)井,章下所司。八月,以疏紏輔臣劉鴻訓,帝以捷肆意妄言,奪俸三月示懲。已而告歸。崇禎二年,吏部尚書王永光具疏特薦,以特旨起用,起補江西道御史。時袁崇煥被逮下獄,十二月高捷即疏參輔臣錢龍錫與崇煥奸逆相倚,崇煥之殺毛文龍也,龍錫密語手書,不一而足,即崇煥疏中亦有輔臣龍錫低徊私商之句,兩人陰謀詭計,目中安知有皇上乎?三年奉命巡按山東,劾府道四州縣二十人,東省肅然。三年庚午科山東鄉(xiāng)試,拔來儀、左懋第、姜埰等人,四年監(jiān)試禮部會試,又主武舉。會噪軍經(jīng)山左,為侍御出境后兩月事,坐謫補上林苑左丞,尋晉南銓主政,歷稽勛正郎,升山東東昌道副使,駐臨清。后以失陷屬邑,兵部擬遣戍,疏辨,下旨免戍。卒年六十七。墓在縣北十五里曹古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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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洪學(1567年—1644年),字周先,號曾泉,浙江湖州府烏程縣織里鎮(zhèn)晟舍人,軍籍,祖籍山東兗州府濟寧州。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刑部觀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三十一年(1603年)升刑部江西司郎中,三十六年(1608年)升陜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四十年(1612年)升江西按察使,四十六年(161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四十八年(1620年)改福建左布政使。天啟元年(1621年)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云南兼督川貴兵餉。烏撒土酋安效良串通永寧宣撫使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彥同叛。二年(1622年)重用土司沙源、龍在田、王顯祖、吾必奎等四人平定叛亂,“用兵五年,大小數(shù)千百戰(zhàn)”,七年(1627年)以軍功得以入京。又與溫體仁同鄉(xiāng),受到提拔,崇禎三年(1630年)三月吏部尚書王永光罷官,由閔洪學替補,對此閔洪學感恩戴德,唯以阿諛奉。五年(1632年)六月兵部職方司員外郎華允誠上疏,疏陳“三大可惜,四大可憂”,言閔洪學徇私數(shù)事,“造門請命,夜以為?!?。八月初二日,崇禎帝遂罷閔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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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春(16世紀—17世紀),字恒陽,直隸河間府興濟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李長春是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的舉人,到四十一年(1613年)成進士,授嶧縣知縣,期間他平衡處理政務,不故意違反常情,令官司減少、人民安定;同時他在荒年振災,嚴禁商人從中牟利,惠及人民。調(diào)臨淄,轉(zhuǎn)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崇禎帝即位,他彈劾王永光,改任戶部郎中。弘光帝繼位,李長春上疏南運和北運的不同,請求改漕糧由民運輸,減少保兌充實軍餉,朝廷聽從。不久升任太仆少卿和太仆卿,南京失守后清朝曾邀請他出仕,但他拒絕,后事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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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生卒】:1574—1636 【介紹】: 明蘇州府長洲人,字文起,號湛持。文彭孫。曾十赴會試,天啟二年殿試第一。授修撰。時魏忠賢已用事,震孟憤而上《勤政講學疏》。魏忠賢摘疏中語,謂比帝為偶人,調(diào)外,辭官歸。六年,又因事株連,斥為民。崇禎元年召置講筵,因連劾忠賢遺黨王永光,忤權臣,乃乘出封益府之機,歸家不出。五年復出,累進少詹事。八年擢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不肯循例投剌司禮監(jiān),又與溫體仁不協(xié),被劾落職。歸卒。有《姑蘇名賢小記》、《定蜀記》。
字文起,翰林待詔,徵明曾孫。天啟壬戌賜進士第一,授翰林修撰,以言事鐫級。崇禎初復原官,歷坊局,進少詹事,以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謚文肅。有藥圃詩槁。維基
文震孟(1574年—1636年),字文起,號湛持,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人,祖籍湖廣衡州府衡山縣,明末政治人物、書法家,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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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26 【介紹】: 明末南直隸貴池人。萬歷間進士。天啟五年,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內(nèi)閣,次年加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尋卒。維基
丁紹軾(1575年—1626年),字文遠,號東鶴,直隸池州府貴池縣人。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應天鄉(xiāng)試第二十名舉人,三十五年(160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三甲第一百十二名進士。刑部觀政,考選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七年(1609年)授翰林院檢討,三十八年(1610年)丁憂,四十一年(1613年)補原職。四十六年(1618年)任福建鄉(xiāng)試正考官,四十七年(1619年)養(yǎng)病。天啟元年(1621年)升左贊善,二年(1622年)升右諭德,四年(1624年)升右庶子,掌右春坊印,五年(1625年)升少詹事,纂修實錄。同年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八月升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九月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大學士,充實錄總裁。丁紹軾與熊廷弼有過節(jié),陷熊廷弼于死。六年(1626年)三月初五日,太監(jiān)劉應坤鎮(zhèn)守山海關,丁紹軾、兵部尚書王永光等力諫,明熹宗不聽。四月加少保,改戶部尚書,進武英殿大學士。四月二十三日卒,贈太傅,謚文恪。著有《丁文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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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啟,字君輿,號廣原,秀水人,萬歷庚戌進士累官刑部侍郎其人溫謹不作崖岸然亦不茍同于人故值門戶方張獨稱完節(jié)著有曼寄軒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君輿,一字廣原。萬歷庚戌進士,除南昌推官擢吏部主事歷官刑部左侍郎贈尚書有曼寄軒集維基
朱大啟(1575年10月17日—1642年7月18日),字君輿,號廣原,浙江秀水(今嘉興市)人,祖籍直隸吳江盛澤(今江蘇),同進士出身。戶部尚書朱國祚侄。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中己酉科順天府鄉(xiāng)試六十五名舉人。次年,聯(lián)捷庚戌科第三甲七十五名同進士。禮部觀政,授江西南昌府推官。萬歷四十年(1612年)充任江西本省鄉(xiāng)試同考官。朱大啟在江西任職時,曾與湯顯祖有書信往來。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任廣東鄉(xiāng)試同考官。次年行取,暫擬禮部主事。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改吏部驗封司主事。同年,調(diào)考功司主事,升考功司郎中。天啟五年十月二十七日(1625年11月26日)調(diào)文選司郎中。時魏忠賢當權,想謀劃派遣宦官分別鎮(zhèn)守九邊,遭到王永光等一眾大臣上公疏反對,公疏為大啟所草擬,因而忤逆到魏忠賢,遂被罷職免官回鄉(xiāng)。天啟七年九月二十七日(1627年11月4日)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崇禎元年八月十四日(1628年9月11日)升太仆寺卿,后調(diào)大理寺卿。官至刑部左侍郎,卒贈刑部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