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汪可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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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槜李詩系·卷三十二
海湛,號雪谷,蘇州寒山僧。
擅書畫,見知于王百谷。
繼與趙凡夫、陳眉公善。
有耳疾。
對客會意,點頭微笑而已。
如晏坐清談,則能了了。
萬天間,來寓嘉興王江涇李氏墓所。
十馀年,終于靜峰庵。
有《寒巖集》、《谷中馀草》、《雪龕草》,蔣之翹作天耳和尚歌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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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東武定人,字公振。萬歷八年進士。由牧馬千戶所軍籍中式,故自稱燕人。官至監(jiān)察御史巡按湖廣。有《楚臺記事》、《詞致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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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麟,字仲仁,牧馬千戶所軍籍,山東濟南府武定州人。
順天府鄉(xiāng)試第一百名,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名,登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
授祥符縣知縣,十三年七月選授浙江道試御史,十五年兩浙巡鹽。
十九年八月復除云南道御史,巡按湖廣,二十二年二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
二十九年五月起補陜西副使,三十三年九月升右參政,照舊管事,三十六年五月官至陜西按察使。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十月,與陜西布政使汪可受、參政熊應占、閔洪學及副使陳寧、段猷顯等修建關中書院,請馮從吾講學其中。
著有《詞致錄》十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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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64—1635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聞斯,號淇澳。萬歷二十三年進士。授編修,累官左庶子。數請假里居,鍵戶息交,覃精理學。四十一年,擢禮部右侍郎,署部事。于朝政缺失,屢疏切諫。對福王久留京師事,至合諸臣伏闕力請。熹宗立,拜禮部尚書。天啟二年,以追論紅丸案,主張嚴懲首輔方從哲,與廷臣意見不合,謝病歸。其冬,廷推閣臣,以慎行為首。魏忠賢抑不用。既而忠賢勢熾,議修《三朝要典》,以慎行為紅丸案之罪魁,當遣戍寧夏。未行,莊烈帝嗣位,得免。崇禎間,朝士數推慎行入閣,為吏部尚書王永光所擠,不獲用。八年召入,至都即卒。謚文介。有《周易明洛義纂述》、《不語易義》、《玄晏齋困思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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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慎行(1565年—1636年),字聞斯,號淇澳,直隸武進縣(今江蘇常州市武進區(qū))人,祖籍濠州,萬歷乙未探花。
開國功臣燕山忠憫侯孫興祖之后,外祖父是明代著名文學家、才子唐順之。
自幼受唐順之影響,用功讀書。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鄉(xiāng)試第四十一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中乙未科聯捷一甲第三名進士(探花),累官禮部右侍郎。
精研理學,并講學東林書院,“從宗門人手,與天寧僧靜峰,參究公案,無不了然”。
天啟元年(1621年)任禮部尚書,因彈劾大學士方從哲進薦李可灼之紅丸案,為權貴所忌。
天啟二年(1622年)托病辭官。
魏忠賢作《三朝要典》,對紅丸案進行翻供,認定孫慎行、王之寀、楊漣等人才是禍首,議戍寧夏,不久魏忠賢垮臺,得免此禍。
崇禎元年(1628年)命以故官協(xié)理詹事府事,力辭不就。
崇禎八年(1635年)令推為閣臣,入北京不久即病亡。
卒贈太子太保,謚文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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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汝召,字澹甫,號棠芾(棠棐),江西贛州府龍南縣人,同進士出身。
萬歷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江西鄉(xiāng)試舉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次年授吳縣知縣。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升禮部主事,選刑科給事中,上疏請禁左道,以白蓮、無為等教跨郡連州,風紀重臣若汪可受等修齋念佛,愚惑黔首,畿輔之地,轉相仿效,為憂滋大。
頃紅封教盛,宮門遂有張差。
留畿自尚書孫礦定亂之后,復有武悟空等竊見禁城之內,兇盜時逞都門內外,剽掠公行,萬一有心計者潛里嘩外,震于呼吸,下騷輦轂,上震宮廷,有不忍言者,宜先為戒。
眾韙其言,泰昌元年升兵科左給事中,天啟元年(1621年)升刑科都給事中,官至太常寺少卿,以魏忠賢柄政去職,天啟六年(1626年)被劾剝削籍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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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球,字受寰,河南固始人。
萬歷乙未進士。
萬歷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
初授戶部主事,榷天津鈔關,先是每歲鈔額不足,人皆視為畏途,球至,除積弊,減榷稅,商賈爭赴,歷年陳逋俱清。
既去,仍有馀貯,眾以為能。
晉郎中,出為山東濟南府知府,廉潔率屬,一郡肅然。
歷升濟南道副使,改陜西副使。
四十年升山西參政,尋仍備潼關兵事,再升大同巡撫。
薩爾滸之戰(zhàn),時邊境用兵,朝議非重臣不能鎮(zhèn),獲朝廷任命其代替汪可受為薊遼總督。
精于訓練,士卒強銳,當時傳為長城。
以積勞成疾,天啟元年(1621年)上疏請致仕。
又特授團練營尚書,三疏乞骸骨,不允。
改協(xié)理戎政兵部侍郎,五年以東林黨著冠帶閑住,旋卒于官,崇禎二年贈兵部尚書,賜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