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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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約1514—約1605 【介紹】: 明山東海豐人,字伯謙,號夢山。嘉靖二十六年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以忤吏部,出為山西僉事。隆慶時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山西,減驛銀,筑城堡。乞養(yǎng)去。萬歷間歷戶部、工部、吏部尚書。時申時行當國,巍素厲清操,然已年老,多聽其指揮。萬歷十五年大計,徇時行指,賢否混淆,素望大損。十八年,年近八十致仕歸,歸田十五年卒。工詩,有《存家詩稿》。
明詩紀事·戊簽·卷四
巍字伯謙,海豐人。嘉靖丁未進士,除武進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為山西僉事,歷參議副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改陜西,進右副都御史,移撫山西。入為兵部侍郎,改吏部,以終養(yǎng)歸。起南戶部尚書,召為工部尚書,改戶部,進吏部尚書,加太子太保。贈少保。有《夢山存家詩稿》八卷。 (《四庫總目》:魏中歲學詩,與唐高適相類。而天分超卓,自然拔俗,故能不染埃壒,獨發(fā)清音?!逗T漓`秀集》:蘿山詩不事雕繪,旨趣天成。 鄒觀光《孚如集》:楊公詩高曠玄遠,沖夷澹泊。河朔魏允中擊節(jié)誦公《晉中》詩:「燈前梳白發(fā),馬上蘿青山?!顾忌蚨逻h,非唐人不能道。 《分甘馀話》:吾郡楊太宰蘿山五言沖古淡泊,在高子業(yè)、華子潛季孟間,如:「遠道令人愁,況近單子壘」,「秋風入雁門,羽書日三至」,「微微齊景流,天壞色俱素」,鄉(xiāng)心生塞草,世事入秋風」,「風雨樓國,關山李牧祠」,「閑將流水引,蘿與古人居」,「雨響殘秋地,城分不夜天」,「古石苔生偏,泉香麝過馀」,皆逼古作。 《靜志居詩話》:讀蘿山詩,如水仙十囊,江梅一萼,嫣然薄冰殘雪之外。 田按:《蘿山集》五律最勝,直擅右丞、文房勝境,馀子不足道也。自書《存稿》后,乃謂得于曹紀山、呂時臣為多。雅抱沖襟,令人翛然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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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516年—1608年),字伯謙,號二山,又號夢山,山東海豐縣尚義里(今無棣楊三里村)人。
生于明武宗正德九年(1516年),家貧好學,常借雪映月光苦讀,十七歲考取生員,十九歲身染重病。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中舉,在楞嚴寺苦讀。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成進士,次年授武進知縣。
三十一年(1552年)正月選授兵科給事中,丁父憂歸。
服闋,復除吏科給事中,三十五年二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進布政司右參議、按察司副使,嘉靖四十二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宣府,四十三年二月以疾乞歸。
嘉靖四十五年閏十月,接替戴才以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
隆慶元年(1567年)十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雁門等關兼巡撫山西,三年八月升兵部右侍郎,四年二月以母老身病乞假歸。
神宗繼位,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起復原職,萬歷二年(1574年)四月改任吏部右侍郎,次月升左侍郎,三年二月乞致仕終養(yǎng)。
十年(1685年)五月起復原職,七月出任南京戶部尚書。
次年授資政大夫銜,不久改任工部尚書。
十一年四月改任戶部尚書,七月改任吏部尚書,十八年二月累疏乞休,特準致仕,著馳驛去。
萬歷三十三年(1608年)卒。
贈少保。
楊巍最初歷任中外官職,甚有名聲,但到官至吏部尚書秉銓時,已是年耄骫骳,故行事多聽首輔申時行的指揮,故被御使江東之、李植等彈劾抨擊,以致他名望大損,但是他為人有清操,性長厚,不為刻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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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1—1595 【介紹】: 明浙江烏程人,字時良,號印川。嘉靖二十九年進士。四十四年,任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與總理河漕朱衡共開新河。以丁憂去。隆慶四年,主持塞邳州、睢寧決口。后坐事被劾罷。萬歷五年,河、淮大決。次年,張居正命主治理。時黃水北流,全淮南移,季馴塞決口,筑堤防,借淮之清刷河之濁,筑高堰束淮,使河、淮并流,以浚海口。次年工成,進工部尚書。張居正卒,季馴以黨庇居正,落職為民。十六年,再起總督河道,加工部尚書。前后四奉治河之命,歷二十七年。有《河防一覽》、《兩河經(jīng)略》、《兩河管見》。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時良,烏程人,嘉靖庚戌進士,除九江推官,擢江西道御史,歷僉都御史,治河,累官南兵部尚書,罷歸,起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總理河道。有留馀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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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馴(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時良,號印川,浙江烏程匯沮村(今湖州吳興環(huán)渚街道常溪村)人古稱槐溪,因村周多槐樹而名。
東晉后易名匯沮,取溪水會合之意,南朝宋元嘉間,有孝廉潘綜舍命救父,因事跡感人而被朝廷詔旌純孝里,2002年外溪與西鄰常田圩合并,更名為常溪村。
,歸安縣民籍,祖籍江南西道婺源(今江西)十二世祖仲陽,仕唐宦居閩之建陽。
十八世祖逢辰,唐末再徙婺源之桃溪。
三十世祖萬,元末回遷匯沮。
,水利專家,同進士出身。
潘季馴父名潘夔,母閔氏,為刑部尚書閔圭之女,亦有研究者認為是閔氏是閔圭的孫女,閔圭次子閔聞的次女。
潘季馴有三個兄長潘伯驤、潘仲驂、潘叔駿。
自幼聰慧,七歲能寫文章,補博士弟子。
為歸安縣學貢生。
浙江鄉(xiāng)試第九名舉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馴中庚戌科會試第一百十三名,三甲七十三名進士。
初授九江推官,三十三年正月擢升江西道御史,三十八年巡按廣東,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強。
四十一年六月提調(diào)北直隸學校,四十二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開始治黃生涯。
次年,以接浚留城舊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不久因丁憂去職。
隆慶四年(1570年)河決邳州、睢寧,起故官,再任總河,塞決口。
次年報河工成,尋以運輸船只漂沒事故,遭勘河給事中雒遵劾,罷去。
萬歷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撫江西。
次年召為刑部右侍郎。
萬歷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總理河漕,九月興兩河大工,次年工竣,黃河下游得數(shù)年無恙。
萬歷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進工部尚書,九月遷南京兵部尚書。
萬歷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書。
張居正身后被抄家,長子張敬修自縊死,全家餓死十馀口。
潘季馴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說,“治居正獄太急”,“至于奄奄待斃之老母,煢煢無倚之諸孤,行道之人皆為憐憫。
”皇帝看了不高興。
后被御史李植劾以黨庇張居正,落職為民。
有官員為他鳴不平。
萬歷十三年(1585年)夏四月,天遇大旱,御史蔡系周上疏謂:“古者朝有權臣,獄有冤囚則旱。
李植以至尊脅廷臣,專權之漸也。
且御下欲雪枉,而刑部尚書之枉先不得雪。
今日之旱,實由于此。
”在家鄉(xiāng)筑有潘公橋。
萬歷十六年(1588年)黃河大患,以給事中梅國樓等薦,復官右都御史,總督河道,萬歷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御史。
次年,以病辭休。
歸后三年卒,葬于今湖州八里店鎮(zhèn)三墩村曹家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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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河南汝陽人,字子豫。萬歷間進士。授安邑知縣,遷御史。以追論張居正罪合帝意。累遷尚寶少卿。后以忤當?shù)?,謫瑞州通判,終山東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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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可立(1536年—1595年),字子豫,號崧原,河南汝陽城南十五里角羊村人,祖籍直隸山陽。
自幼多才,篤志好學。
隆慶四年(1570年)中舉人,萬歷五年(1577年),登進士。
初授官山西安邑縣(今山西運城)知縣。
擢為云南道監(jiān)察御史。
萬歷十年(1583年)張居正死后不久,可立與江西道御史李植、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江東之等攻訐張居正與馮保「交結恣橫」、「寶藏逾天府」。
羊可立又彈劾張構陷遼王,同時遼妃上書為遼王辯冤,并說遼府家產(chǎn)無數(shù),全入張家。
皇帝下令籍張居正家。
萬歷十二年(1585年)制定《鹽法條例》。
擢升太常卿。
后為權貴忌恨,貶大理評事。
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一病不起,祀入鄉(xiāng)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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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徽州府婺源人,字行之。隆慶二年進士,授撫州推官。萬歷初擢南京戶科給事中,上疏彈劾張居正獻祥瑞,既而又言事忤居正,斥為民。居正死,復官。后遷南京尚寶卿。十三年上朝政十蠹一疏,論事雖有過當,頗切時弊。官至南京戶部侍郎。有《說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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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懋學(1539年—1598年),字行之,號中宇,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理坑村(今屬江西省)人。
應天府鄉(xiāng)試第三十一名舉人。
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三甲進士。
授撫州府推官,擢南京戶科給事中。
萬歷三年,張居正以考成法為依據(jù),將未完成既定事務的鳳陽巡撫王宗沐,廣東巡撫張守約等停俸祿三月。
余懋學上書反對,認為考成法“政嚴則苛,法密則擾,非所以培元氣存大體也”。
神宗斥其“假借惇大之說,邀買人心,陰壞朝政。
”將余懋學“革職為民,永不敘用。
”居正死,起懋學故官,奏奪成國公朱希忠王爵,請召還光祿少卿岳相、給事中魏時亮等十八人,都得到批準。
十二年(1584年)二月,擢南京尚寶司卿。
萬歷十三年(1585年)八月入為太仆寺少卿,御史李植、江東之等以言事忤執(zhí)政,同官蔡系周、孫愈賢等紛然攻訐,懋學上言,批判朋黨,后來果如其言。
十五年十一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七年五月升南京通政使,十月改北通政使,十八年九月累遷南京刑部右侍郎,十九年十月改任南京戶部右侍郎、總督南京糧儲,二十年十月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上疏為程任卿、江時鳴冤,二人因此得釋。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以拾遺論罷。
卒贈工部尚書。
天啟初年,追謚恭穆。
明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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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湖廣麻城人,字元孚。萬歷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遷順天通判。上疏指斥朝貴,謫代州判官,后為尚寶丞。坐事謫官,投劾歸,有《代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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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弘礿(1545年—?
),字元孚,號二魯,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民籍,進士出身。
湖廣鄉(xiāng)試第五名,萬歷二年(1574年)登甲戌科會試第二十五名,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名。
任主簿,后降無為州同知,又轉(zhuǎn)任順天府通判。
萬歷十三年春天,因上書指責兵部尚書張學顏、宦官張鯨、太仆寺少卿李植、吏科給事中齊世臣及張誠等人,觸怒神宗,降三級調(diào)邊方用,后謫代州判官。
歷升南京兵部武選司主事,遷尚寶司丞,十八年十二月兼任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奉命閱視寧夏邊務,十九年十月升本司少卿,因舉薦的副總兵哱拜叛亂,被貶為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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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克顯,字君謨,直隸徽州府婺源縣城西人。
為秀才時好抵掌天下事,比古之牽裾折牘者,識者許之。
領萬歷四年(1576年)丙子科鄉(xiāng)薦,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成進士,公卿咸咨以時務,克顯益壯請纓之志。
循次當選邑令,開府李植見而偉之,特請諸朝,拔授山東濟南府推官,奉差遼東屯田,使俾開墾以足軍興,聞命即為上言漢趙充國事以自況,將發(fā),疾作,卒于京邸。
克顯于星卜堪輿家言無不洞究,居常儉素,遇事敢直,不受屬托,士林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