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周鳳翔

相關(guān)人物:共 2 位。
共 2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蘇州府常熟人,字仲嘉。天啟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崇禎時,歷遷左庶子,掌左春坊事。以屢上疏堅持恢復《光宗實錄》被魏忠賢削改前之原錄,為輔臣溫體仁所阻,乃具揭爭之,觸怒體仁,出為南京國子祭酒,進尚寶少卿,卒。
維基
許士柔(1587年—1642年),字仲嘉,號石門,晚號朗庵,南京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省常熟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
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應(yīng)天鄉(xiāng)試六十五名,天啟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進士。
吏部觀政,改任庶吉士,四年授翰林院檢討,五年養(yǎng)病。
崇禎元年補原職,升侍講,管誥敕撰文,充經(jīng)筵日講官。
四年順天同考,六年升右中允,七年升右諭德,八年充經(jīng)筵講官,升任右庶子,負責右春坊事務(wù)。
在此之前,魏忠賢已經(jīng)編輯了《三朝要典》,因《光宗實錄》的記載和《要典》相矛盾,于是稱葉向高等人所編撰的不真實,應(yīng)該重新撰寫,恣意篡改刪削與《要典》相抵觸的地方。
崇禎改元,燒毀了《要典》,而被篡改的《光宗實錄》如故。
崇禎六年,少詹事文震孟奏稱:“先帝實錄是閹黨的曲筆之作,應(yīng)當改正依照原來的實錄。
”當時溫體仁當權(quán),與王應(yīng)熊等人暗中阻撓,事情便沉寂下來。
許士柔憤然地說:“如此,則《要典》也不必焚毀。
”于是上奏說“先帝的實錄的總記,唯獨省略了世系。
皇帝孕育的年份,誕生的日期,沒有記載。
命名的大典,養(yǎng)育的府邸名號,沒有記載。
皇帝母親出自哪個家族,封號是什么,沒有記載。
這些都是原實錄詳細記載的,而篡改的實錄有意刪除了。
原實錄的修成,在皇帝進入養(yǎng)育府邸的日子,猶且詳細慎重如此。
新實錄的呈奉,在皇帝登基之初,卻怎么如此粗略草率,使本朝的皇父子、母后、兄弟等大倫,都含混不明,空缺而不做考察。
它怎么稱得上是信史?
”奏疏皇帝,莊烈帝并未省悟。
溫體仁命令中書官將明穆宗總記出示給許士柔看,許士柔詳細做揭文與他爭辯:“先帝的實錄與列位先圣的條例不同。
列位先圣在位時間長,登基后的事,編年的排比編纂,總記可以不做書寫。
先帝在位一個月,三位太后養(yǎng)育圣上都是在皇帝沒有登基之前,不記錄在總記,將記錄在什么書中?
穆廟大婚的禮儀,生育皇子,在嘉靖年間,所以總記沒有記載,至于冊立大典,編年沒有不詳細記載的。
先帝在位僅一個月就辭世,熹廟的冊立應(yīng)該記載,皇帝的冊封唯獨不應(yīng)該記載嗎?
”溫體仁發(fā)怒,準備彈劾他,被同僚阻止了。
許士柔又上奏說:“各朝的實錄,沒有不記載世系的例子。
我所以選擇抉發(fā)篡改實錄事,正是因它與各朝的既定例制不相吻合。
孝端皇后是先帝的嫡親母親,原實錄詳細記載了她保護先帝的功績,而修改的實錄刪去了,為什么?
當時,太子險些不保,坤寧皇后從中調(diào)理保護,真是達到孝義、慈善的最高準則,父母養(yǎng)育的深厚恩情,史官輕易就用筆將它們抹殺了,這最不可理解。
”奏疏呈上,莊烈帝答復同意。
溫體仁更加不高興。
正好溫體仁教唆劉孔昭彈劾國子監(jiān)祭酒倪元璐,就稱許士柔的族子許重熙私自撰寫《五朝注略》,準備株連許士柔。
許士柔趕緊將《注略》呈獻上去,才得以解脫。
不久,在崇禎九年出京擔任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
溫體仁離職后,張至發(fā)當權(quán),更加謀劃驅(qū)逐許士柔。
在此之前,高攀龍被追贈官職,許士柔擬草稿送交內(nèi)閣,沒有發(fā)給高攀龍家里。
舊制,追贈官職的誥令,屬于誥敕中書負責。
崇禎初年,對各位忠臣的褒揚、撫恤,翰林中能夠行文的人有時行使了此事,而中書認為這是侵犯了權(quán)限。
崇禎三年,禁止誥令中使用駢體、華麗語句。
高攀龍的家人請求追贈,離許士柔草擬誥令已有幾年,主事的人仍然將許士柔先前的撰文呈入。
中書黃應(yīng)恩將此事告知張至發(fā),張至發(fā)因此很高興,接機彈劾許士柔,將他降了兩級官階調(diào)用。
司業(yè)周鳳翔上奏爭辯說:“詞林的舊制,內(nèi)閣大臣份內(nèi)是撰寫文字,或者親自詳細審定,或者進行篡改,沒有親自糾劾的。
誥書敕令用御印,每年有固定時間,沒有十年之后加蓋御印呈獻,還溯及既今的。
贈封誥令專歸中書負責,是崇禎三年才開始強調(diào)。
不能追究崇禎元年的史官,反而定罪他們越俎代庖。
”崇禎帝沒有答復。
許士柔不久于崇禎十四年補任尚寶司丞,十五年升任少卿,不久告病歸鄉(xiāng),直至去世。
他的兒子到朝門申辯冤枉之事,方才給士柔恢復原職,追贈詹事兼侍讀學士。

人物簡介

維基
錢啟忠,字沃心,號清溪,浙江寧波府鄞縣人,同進士出身。
錢瓚玄孫。
錢啟忠幼有書癖,天啟元年(1621年)舉辛酉科浙江鄉(xiāng)試,遂執(zhí)經(jīng)鄒元標之門。
登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與同年劉之綸、金聲、黃端伯、金鉉、朱天麟、吳甘來、王章、汪偉、管紹寧、周鳳翔輩結(jié)社論學,毅然以名教自持。
觀政兵部,時崔呈秀、魏忠賢亂政后,所在書院盡拆毀,抗疏請復,又疏陳時事八條,皆切中利病。
于是劉宗周、李邦華、賀逢圣、倪元璐深相引重,尋除南康府推官,平反之暇,修白鹿書院,朔望集諸生發(fā)明圣學。
補理撫州府,修葺崇文書院,復集生徒講學。
升刑部主事,上清獄囚疏,修治新監(jiān),相埋故犯四說帖,著為定例。
江夏郭昭封以草廠事論死,啟忠念其為郭正域之子,力爭減戍。
陳子壯、湯開遠建言下獄,上疏乞宥。
丁憂服闋,轉(zhuǎn)禮部員外郎,途經(jīng)山東,流殍載道,疏請留漕糧十萬石賑之,全活無算。
十四年督學山東,妻戎氏率家人三十馀口,至李家莊,猝遇流寇剽掠成群,戎氏諭之放,兵羅拜,則皆昔日所活之饑民也。
時詔各省學臣直陳起廢,啟忠疏舉高弘圖、華允誠、金聲、陳必謙、陳靖之,皆一時夙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