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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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福建安溪人,字克蒼。萬歷八年進(jìn)士,除六安知州,入為刑部員外郎。給事中邵庶因論劉世延,刺及建言諸臣。懋檜上疏極論之,帝責(zé)其沽名,降為湖廣按察使經(jīng)歷。以憂歸,家居二十年。天啟初終太仆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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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懋檜(?
—1621年),字克蒼,號心湖。
福建鄉(xiāng)試第八名,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進(jìn)士。
守六安巖州,并著手對當(dāng)?shù)刭x役進(jìn)行整理,為民稱道。
之后升任刑部員外郎,其上疏陳九事,涉及宮中事,被明神宗忌諱。
恰逢給事中邵庶進(jìn)言稱禁止越職陳言。
李懋檜上疏抗?fàn)?,惹惱神宗?div id="rtjofot" class='inline' id='people_47436_1_6_comment'>
雖然劉志選勸救,也一同被貶,降為湖廣添注經(jīng)歷。
李懋檜在外仍然上疏舉薦趙文毅、并陳述攘邊之計,不被任用。
之后在外二十多年,明神宗晚年念及其忠廉,啟用為南京兵部事,后轉(zhuǎn)為員外郎,李懋檜以父老乞養(yǎng)歸。
明光宗即位后,啟用為南京光祿寺勛貳囧伯。
后因繼續(xù)痛斥泰昌佞臣。
之后命人太常寺卿時,李懋檜已經(jīng)病重。
李懋檜生平好交友,鄒南皋、姜鳳阿、顧錫山、許東陽均為其友。
此外其舉薦李長庚、魏說、李若愚、陳所蘊(yùn)、何慶元、宋之禎,均為一代名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27 【介紹】: 明陜西朝邑人,字心一。萬歷二十九年進(jìn)士。授清苑知縣,遷刑部主事。張差挺擊案起,問官初以瘋癲具獄。之寀嚴(yán)訊得實(shí),首發(fā)其事。其后乃以京察,用貪污罪削籍。天啟初廷臣多為之訟冤,召復(fù)故官。二年,上復(fù)仇疏,言方從哲、崔文升等用藥之罪。累遷刑部侍郎。魏忠賢竊柄,首翻挺擊案,下之寀獄,竟瘐死。崇禎初得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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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寀(1571年—1626年),字心一,陜西朝邑縣(今大荔)人。
晚明政治人物,屬東林黨。
王之寀為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進(jìn)士。
除清苑知縣,遷刑部主事。
曾處理梃擊案的主角張差,用飯菜引誘他:「實(shí)招與飯,不招當(dāng)饑死。
」張差低頭,又說:「不敢說。
」王之寀命眾人回避,親自審問。
張差的供言,結(jié)果供出是鄭貴妃手下太監(jiān)龐保、劉成指使。
當(dāng)時萬歷帝不見群臣二十五年,力主從輕發(fā)落。
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京官考核,給事中徐紹吉、御史韓浚彈劾王之寀貪財,于是削籍為民。
天啟初年,廷臣多為他伸冤,召回恢復(fù)舊職。
歷任尚寶少卿、太仆少卿、太仆寺卿。
天啟四年(1624年)秋天,拜刑部右侍郎。
天啟五年捲入汪文言案中,岳駿聲又控其勒索鄭國泰二萬兩,下詔追查。
魏忠賢專權(quán),修《三朝要典》時,“梃擊案”以王之寀為首犯。
后又被府尹劉志選彈劾,逮下詔獄,坐贓八千,之寀竟瘐死獄中。
崇禎初年,得到平反,復(fù)官,賜予救濟(j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