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之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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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滄海遺珠
趙維寰(1563—1644)字無聲,號雪廬,嘉興府平湖縣人。宋太祖后裔。著有《尚書蠡》《讀史快編》《寧志備考》《諭寧迂略》《雪廬焚余稿》《雪廬焚續(xù)稿》等。
槜李詩系·卷十六
維寰,字無聲,平湖人。
形貌短健。
有相者曰:子骨法孤貴,宜以文霸貢。
入北雍,中庚子解元。
以文格太奇被參。
及卷進呈,神廟:卸。
批云:其學(xué)則僻,其思則苦。
復(fù)數(shù)。
曰:異人也。
自是聲益藉甚。
入禮闈,多士皆翹首拭目,爭識其面久之。
署海寧學(xué)諭,遷南監(jiān)丞,轉(zhuǎn)刑部主事。
訊撫寧侯朱國弼投獻事,不少假。
國弼奏訐寰。
寰亦疏國弼不法狀,有,旨。
削國弼宮銜,以列侯就第。
轉(zhuǎn)郎官。
復(fù)連疏劾大司寇甄淑、納言劉之鳳格不上,遂并參之鳳,直聲震一時。
竟以小臣屢訐大僚,罷歸,杜門著書。
年八十一卒,私謚曰忠介。
著有廿一史快編、雪廬焚馀諸事。
子韓、孫沺,俱有才名。
湖人三世能文者,推趙氏云。
田首鳳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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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首鳳(1580年代—1630年代),字鳴岐,號麟游,河南開封府中牟縣人。
田首鳳先世住在洪洞,十世祖遷居至中牟;父親田心是庠生但早卒,母親鄭氏守節(jié)得表彰。
他年輕時秉承母親教誨學(xué)習(xí)《春秋》,成年后寫文章氣勢平凡,到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中舉人,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獲授交河知縣。
當(dāng)時魏珰擅權(quán),官員大多諂媚依附,他卻不避權(quán)要,因此多次以工務(wù)降職;再起用為益都知縣,施行惠政,當(dāng)?shù)囟啻斡谢葹?zāi),但偏偏不入侵益都境。
流寇揭竿而起,多次侵略州邑,他訓(xùn)練鄉(xiāng)兵、嚴設(shè)保甲,盜賊都互相勸戒不要進入,不久他因為母親年老乞養(yǎng)回鄉(xiāng),丁艱服闋后再補任曲陽知縣,治聲和交河、益都一樣優(yōu)秀。
之后田首鳳以兩地治績擢任戶部主事,遷官員外郎、郎中管草場;當(dāng)時朝廷儲備空虛,他減少度支充備國用,工部費用不至告匱,又留心國事,多次上疏白;本來以治績?yōu)樽尦绲澋奂螑?,打算擢升時他卻在任內(nèi)去世,獲優(yōu)恤追贈尚寶司少卿。
他在家鄉(xiāng)時京長為居民生計綢繆,邑城本為土墻,刑部尚書劉之鳳提議換為石墻,他就捐出金錢修建;歉收時又煮粥施錢,救活不少饑民,其他如修橋梁、修城隍廟等都無不出力;五十七歲去世,葬在官渡灘頭,入祀鄉(xiāng)賢祠,兒子田允祥擅長文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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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堈,字器新,號儼海,明無錫人。壬戌進士,授澤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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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堈(16世紀—17世紀),字器新,號儼海,又號任城,直隸常州府無錫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秦堈是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成進士,獲授澤州知州,但因父喪歸鄉(xiāng)未赴任;之后出任福寧知州,解決人民賦稅問題,又以勸告代替恐嚇處理案件。
很快他入朝擔(dān)任戶部山西司員外郎,管理京城糧廳;宦官張彝憲巡視戶工二部,金鉉抗疏彈劾馮元飏,他和何楷慷慨支持,忤逆張彝憲而辭官。
弘光年間他得起用為郎中,和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任弘震、區(qū)志遠、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一同共事,張有譽上疏讓他改任通政,但未通報南京已經(jīng)失陷,最后到東皋居住終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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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鼎鉉(16世紀—17世紀),原名侯宗源,字伯遠,常州府無錫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侯鼎鉉是太仆少卿侯先春之孫,贈戶部主事侯世美之子,黃道周門生;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中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擔(dān)任黃岡知縣。
當(dāng)時流寇肆虐,人民生活困苦,他薄罰緩征,革除耗羨,俸馀捐出建筑堤壩堡壘,使得境內(nèi)安寧;某天有官員帶來詔令索取兵船數(shù)百,要求徵用商船,他說:「你們以商船為家,奪去等于是割取你們性命!
」拒絕官員,對方很快離去。
之后侯鼎鉉遷任湖州推官,多次平反冤獄,改革當(dāng)?shù)丶Z運宿弊,并仿效祖父的白糧事宜;再入朝擔(dān)任戶部廣西司主事。
弘光年間他和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任弘震、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一同在戶部共事,轉(zhuǎn)為員外郎,南京失陷后出家為僧,有兒子侯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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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遠(16世紀—17世紀),字虛白,號湛宇,河南開封府原武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趙明遠是萬歷四十六年(1618年)舉人,崇禎七年(1634年)成進士,獲授直隸盧龍縣知縣,有廉聲;調(diào)任南和縣,釐清羨金、省卻俵馬,并革除弊政。
鄰縣有富翁殺人,拿出讞金抵罪,他明斷裁決,堅拒納賄而使其正法。
入為戶部主事,轉(zhuǎn)江西司員外郎,曾前往臨清榷稅。
因父母年老,請求辭官終養(yǎng)。
戶部尚書請求他留任,他勉為其難答應(yīng),不久母親逝世回鄉(xiāng),尚未服喪完畢北京已經(jīng)失陷。
弘光時,起為郎中,和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許承欽、任弘震、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共事。
清朝徵求明朝遺老,河南巡撫羅繡錦多次檄召趙明遠出仕,他隱居不起,閉門讀書教授門生;荒年時捐錢煮粥令人民存活,縣令呂君贈詩,有「青蛈飛處滿城溫」的句子。
卒年七十六。
有作品《世德堂詩文》及《碎晤格言稿草》藏于家,雍正九年(1731年)入祀忠義祠。
葛遇朝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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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遇朝(?
—17世紀),字鼎如,廬州府無為州巢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葛遇朝是崇禎六年(1633年)的舉人,次年(1634年)成進士,崇禎九年擔(dān)任莒州知州,上任后立刻草擬十多條規(guī)條,遇上旱災(zāi)時捐俸助賑,救活不少居民眾;聽訟公正明決,有神君之稱。
之后調(diào)往澧州,分??紙龅萌诵?,升任戶部主事、員外郎后很快因病辭官歸鄉(xiāng)。
他年輕時對待父母孝順,兄長葛遇明在崇禎八年(1635年)在家鄉(xiāng)罵賊而死,他入朝后禮部獲準撫恤。
南明年間葛遇朝和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任弘震、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一同在戶部共事,擔(dān)任浙江司郎中,不久投降清朝。
再次回鄉(xiāng)后他謝絕請謁,盡力協(xié)助他人,著有《春秋幾鑒》、《卓觀堂詩文》等作品,八十歲時去世。
兒子葛兆熙是歲貢,擔(dān)任常州府訓(xùn)導(dǎo)。
諸葛樞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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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樞(?
—17世紀),又名葛樞,字居所,號明初,鎮(zhèn)江府丹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諸葛樞在崇禎三年(1630年)考中舉人,次年(1631年)聯(lián)捷進士,都察院觀政,五年授職行人,十年考選,升任戶科給事中,十二年升刑科右。
他上言請求朝熟二審中罪不至死者一定要逐一判決,不能拖延,得崇禎帝接納;不久在崇禎十二年(1639年)因星象異常上書,內(nèi)容針對首輔薛國觀,結(jié)果被貶謫歸鄉(xiāng)。
明史則記載其疏救刑部尚書劉之鳳,被降職調(diào)外任。
弘光年間他和莊應(yīng)會、胡爾慥、黃申授同時起用,擔(dān)任上林右監(jiān),后事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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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字漱石,湖光漢陽人。明崇禎十年(一六三七)進士。官至兵部郎中。入清未仕。有《粘影詞》。
清詩別裁集
字欽哉,湖廣漢陽人。崇禎丁丑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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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承欽(?
—17世紀),字欽哉,號漱雪,湖廣漢陽府漢陽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許承欽是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湖廣鄉(xiāng)試第六名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授直隸溧陽縣知縣,轉(zhuǎn)興化府推官,入朝任戶部貴州司主事。
弘光時,與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任弘震、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等共事,轉(zhuǎn)任廣東司郎中,明亡,到泰州隱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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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弘震(?
—17世紀),字澹公,號雪柯,湖廣武昌府嘉魚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任弘震年幼就已經(jīng)很聰明,四歲擅長對聯(lián),八歲寫下「殘雪休矜艷,看君和鼎時。
」的詠梅詩;縣令龐某出題考他,說:「這孩子進步神速。
」于是他專心應(yīng)付科舉,涉獵詩歌辭賦。
十六歲時補為廩生,和金聲、熊開元同屬葛寅亮門生。
崇禎三年(1630年)任弘震中舉人,到十三年(1640年)成進士,獲授戶部浙江司主事,任內(nèi)政績超卓,后繼者跟隨他的學(xué)行做事;弘光年間他和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蔡元宸、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章甫、徐懋賢、倪元善共事,升為山東司郎中,很快和兒子任喬年辭官隱居。
他的文章切中時事,能表達古人意思,不易理解,地方依賴他士振興文風(fēng)。
蔡元宸 朝代:明至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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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宸(?
—17世紀),字靖公,常州府武進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蔡元宸是崇禎三年舉人蔡鵬的兒子。
崇禎十二年(1639年)中舉人,崇禎十六年(1643年)成進士,授戶部江西司主事。
弘光年間,蔡元宸和葛遇朝、張弘弼、吳國斗、雍鳴鸞、趙明遠、許承欽、任弘震、區(qū)志遠、秦堈、夏時泰、曹璣、陸禹思、張大章、何應(yīng)璜、方岳朝、周憲申、陳宗大、趙翼心、盛黃、周伯瑞、張永禧、劉世斗、侯鼎鉉、傅如湯、張鼎隅、趙悅心、王泰際、章甫、徐懋賢、倪元善共事,升任員外郎。
其時馬士英掌權(quán),打算招攬他,他回答:「宰相不會任用私人,要門生何用?
我可以不當(dāng)官,但不可以當(dāng)門生!
」令對方憤恨,于是辭官歸鄉(xiāng);他個性豁達,與人傾心交往,又好學(xué)能寫詩,有輯錄《詩論》六卷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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