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劉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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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仁甫,長治人。嘉靖己丑進(jìn)士,除陳州知州歷官按察僉事有去陳集
明詩紀(jì)事·戊簽·卷八
應(yīng)麟字仁甫,潞州人。
嘉靖己丑進(jìn)士,除陳州知州。
歷順德同知,遷陜西僉事。
有《去陳集》、《家藏集》、《碧虛漫興》。
(《四溟詩話》:晉川詩清雅不減劉文房。
《潞安詩鈔》前編:程二漳曰:「晉川詩集,大粱高叔嗣為之序,稱翰林唐荊川許栗氏兄弟詩可傳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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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應(yīng)麟,字仁甫,山西潞州人,民籍。山西鄉(xiāng)試第二十一名舉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會試第三名,登第二甲第九名進(jìn)士。歷官河南陳州知州、直隸順德府同知、陜西按察司僉事,因得罪官員被彈劾歸鄉(xiāng)。著有《潞安府志》等。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01 【介紹】: 明江西馀干人,字惟貞,號及泉。隆慶二年進(jìn)士,為中書舍人,博習(xí)典故,負(fù)才名。萬歷初擢御史,忤張居正,出為湖州知府,遷湖廣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久之,進(jìn)右都御史,屢言礦監(jiān)、稅監(jiān)之橫暴,不報(bào)。進(jìn)工部侍郎,管理河道。以勞卒。仕宦三十余年,敝車瘦馬,布衣蔬食。有《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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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頤(1542年—1602年),字惟貞、惟禎,號及泉,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饒州府馀干縣(今江西省馀干縣)人,隆慶戊辰進(jìn)士,官至工部侍郎。
隆慶元年(1567年)江西鄉(xiāng)試中第三十七名舉人。
隆慶二年(1568年)聯(lián)捷戊辰科會試第177名,三甲第二名進(jìn)士,授職中書舍人。
萬歷初年,授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
同官胡涍、景嵩、韓必顯,給事中雒遵相繼獲罪,他上疏相救未果。
之后負(fù)責(zé)清理湖廣、廣西軍隊(duì),上疏請求免除士民遠(yuǎn)戍之苦,只充軍鄰近的衛(wèi)所,得到批準(zhǔn)。
萬歷四年(1576年),因違背張居正意愿,被外遷,任浙江湖州府知府。
萬歷八年,任蘇松兵備副使。
萬歷十一年,升任湖廣按察使。
鄖陽兵變時,知府沈鈇被治罪,李頤上疏為他申辯冤情,并秘密殺死帶頭叛亂的人。
因母喪丁憂去職。
服喪期滿,官復(fù)原職。
萬歷十七年(1589年),李頤出任陜西按察使。
萬歷二十年(1592年),升任河南右布政使。
同年,以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順天。
再升為右副都御史。
因定兵亂有功,升任兵部右侍郎。
長昂驕橫,李頤與總兵王保將其心腹小郎兒等七人抓住,叛賊于是害怕。
不久,其別部伯牙入寇,李頤率領(lǐng)將士將其擊敗于羅文峪,升任兵部左侍郎。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升右都御史。
當(dāng)時,朝廷派往使者到各地征收礦稅。
馬堂駐于天津,王忠駐守昌平,王虎駐保定,張曄駐通州。
李頤上疏道:“燕京是王氣所鐘之地,離陵寢也近,一開鑿必定損傷靈氣。
”又稱:“畿輔土地荒蕪,收成不高,而敕令使者索求卻不遺余力,恐怕臨清變亂慘劇,將會重新上演。
”不久,遼東稅使高淮誣蔑彈劾山海同知羅大器,李頤再一次上疏反對征收礦稅,并暗示萬歷怠政,稱:“朝廷監(jiān)官,外省的僚屬,起初并沒有統(tǒng)攝,況且遼陽的礦稅與薊門又有何關(guān)系?
假若都效法高淮所為,官吏將無法歸類處理。
皇上執(zhí)掌天下的權(quán)力,現(xiàn)在盡落入宦官,早上上奏,下午回報(bào),如同聲音的回響。
縱使所彈劾的人應(yīng)當(dāng)治罪,以什么名義呢?
更何況無辜之人,被暴虐的摧殘。
”所上奏疏皆無下文。
李頤在鎮(zhèn)任職十年,威望大增。
宦官害怕李頤名望,故而畿輔百姓的日子稍微安寧。
萬歷二十九年(1601年),他以工部右侍郎之職代劉東星管理河道。
他上疏建議上筑決口,下疏故道,為長遠(yuǎn)打算。
兩個月后,因積勞成疾,卒于任內(nèi)。
贈兵部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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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續(xù)高僧傳·興福篇第九之六
釋本智,字慧光。
姓李氏,曲靜人也。
先世居金陵,后徙滇南。
生而倜儻,夐然自遠(yuǎn),隱有出塵之志。
曲城之陽有朗目山,智父白齋出家居此。
智年十二住 依之,遂薙發(fā)為驅(qū)烏。
后行腳遇黃道月舍人,與語相得,為更其號曰“朗目”。
白齋以《華嚴(yán)》為業(yè),智多所熏發(fā),即從事焉。
年十九,受具。
白齋將寂,智請益,乃瞿然曰:“是惡知不旦暮為人婿也。
”因發(fā)憤,決志操方,北游中原,遍??名山,足跡半天下。
南北法門,若伏牛之大方、印宗,南岳之無盡,廬山之大安,薊門之遍融、月心,皆一時教禪師匠,咸及其門,經(jīng)爐冶鉗錘。
故若宗若教,得其指歸,但于參究己躬,恐未悟徹,乃立禪一十二年,始得心光透露,由是機(jī)辯自在。
發(fā)跡北游,過六安,劉公為新中峰華嚴(yán)蘭若居之,未幾去。
白下給諫宇淳鐘公頗研內(nèi)典,然多才傲物,素少沙門,無攖其鋒者。
一日至天界問主者,曰:“善世法門,可有禪者否?
”主者推智出見,便爾請問:“天界寺還在心內(nèi)、心外?
”智曰:“寺且置,借問爾以何者當(dāng)作心?
”給諫默然。
智曰:“莫道天界,即三千諸佛,只在山僧拂子頭上。
”鐘良久作禮,退然心服,始知法門有人。
陶公允宜官比部時,即與莫逆,及左遷廬州別駕,署篆六安,創(chuàng)“鏡心精舍”以待,未暇及也。
皖之東九十里曰“浮山”,昔遠(yuǎn)師與歐陽公說法處,有華嚴(yán)道場古剎,為一闡提所破廢。
吳太史觀我,每慨之,欲興而未能也。
智自淝水,飄然一錫而來,吳太史一見,與語相印契,再拜而啟曰:“浮度固為九帶宗乘,近為古亭演化地。
華嚴(yán)道場,即重豎剎竿也。
今為有力者負(fù)之以趨,其如茲山何!
古亭為滇南人,師豈其后身適來,胡不理前愿耶?
”智聞而愕然曰:“予少時每對古亭肉身,瞻戀無已,抑聞開法浮度,不知即此山也。
”因思華嚴(yán)乃出家本始,皆若宿契,遂欣然許之。
于是禱于護(hù)法神,遂戛然而去,太史猶未知所向也。
智至淮陰沁水,劉中丞東星建節(jié)于淮,夙慕方外友,邂逅于龍興寺,睹其機(jī)警,喜愜素心,乃館之公舍。
暇與語,間 (問,閒)及浮度因緣,劉公忻然曰:“此彈指之力耳。
”即檄下郡邑,令一行闡提懾伏,盡歸侵地。
百五十年之廢墜,一言而興之,豈非愿力耶。
寺既復(fù),乃北入京師,會神廟為慈圣皇太后敕頒印施大藏尊經(jīng),智乃奉璽書,持大藏歸浮山。
始戊戌,訖壬寅,五年之間,而浮山華嚴(yán)寺,巍然如從地涌出,寶光瑞色,照耀人寰,非有夙因,孰能致此。
叢林就緒,即付其徒。
聞劉公薨,感其誼好,走沁水吊焉。
沈王為佛法金湯,聞智入國,欲致一見。
乃語使者曰:“久向賢王深心,外護(hù)法門,若以世法相見,則不敢辱王之明德。
”使者覆,王曰:“愿聞法要。
”詰朝,王坐中殿,延之入,智長揖問王曰:“喜哉,世主!
富有國土,貴無等倫,作何勝因,感斯妙果?
”王曰:“從三寶修來。
”智曰:“若然,因何見僧不禮,生大我慢。
”王悚然下座,請入存心殿,爇香成禮,請問法要。
因言《華嚴(yán)梵行品》云:“身語意業(yè),佛法僧寶,俱非梵行,畢竟何者是梵行?
”智曰:“一切俱非處,正是清凈梵行。
”王聞之喜,遂執(zhí)弟子禮。
所供種種,獨(dú)受一紫伽黎,及水晶念珠,留鎮(zhèn)浮度山門。
王亦竟為華嚴(yán)檀越。
乙巳冬,慈圣圣母周三百六十甲子,建法會于都南之廣慈,懿旨請講《楞嚴(yán)》,未及二軸,忽告眾曰:“生死去來,皆目眚所見耳,吾行矣。
”華藏莊嚴(yán),吾所圖也,今歸矣。
踞座端然而逝,時萬歷乙巳十二月二十四日也。
訃聞,圣母悼恤,賜金造塔,返靈骨于浮度妙高峰之南麓,從其志也。
吳太史觀我為之銘,有云:“古座歸路為來路,遠(yuǎn)錄宗乘入教來。
”皆實(shí)錄也。
衛(wèi)一鳳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51—1634 【介紹】: 明山西陽城人,字伯瑞。萬歷八年進(jìn)士。授刑部主事,歷知紹興、青州府,有廉明聲。四十年,官鄖陽巡撫,陜西民變,遣人勸喻解散。累進(jìn)南京刑部尚書,改兵部。天啟初,見魏忠賢用事,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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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一鳳,字伯瑞,山西澤州陽城縣人,民籍。
山西鄉(xiāng)試第五十三名,萬歷八年(1580年)庚辰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一名,登二甲第五十五名進(jìn)士。
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知紹興府,起補(bǔ)青州府。
以抗禮忤御史,欲中傷之,巡撫孫礦曰:衛(wèi)青州飲郡中一勺水耳,安能為?
乃特疏薦之,舉卓異,擢陜西副使,巡隴右。
以終養(yǎng)歸,服除,補(bǔ)山東副使,大司空劉東星以河防多事,請移道濟(jì)寧。
至則因勢利導(dǎo),塞黃家諸口。
轉(zhuǎn)參政,移青州,擢應(yīng)天府丞,靖妖民劉天緒之亂,以右僉都御史,撫治鄖陽。
晉南兵部右侍郎,升南刑部尚書。
泰昌元年(1620年),改南兵部尚書,參贊機(jī)務(wù),戢叛兵之亂,行伍肅然。
值魏忠賢用事,三疏請告,始獲歸里。
家居十年,屢薦弗起。
卒年八十四,贈太子少保,賜祭葬。
胡瓚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安慶府桐城人,字伯玉。萬歷二十三年進(jìn)士。授都水主事,分司南旺兼督泉閘,駐濟(jì)寧。造舟汶上,作橋?qū)庩?,民便之。官至江西左參政。有《泉河史》?/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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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瓚,字伯玉,號心澤,直隸桐城縣(今屬安徽?。┤恕?div id="xhnmqsh" class='inline' id='people_51976_1_0_comment'>
明朝官員。
早年為諸生,手不釋卷,曾抄寫《資治通鑒》全書。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鄉(xiāng)試第三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聯(lián)捷乙未科進(jìn)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閘。
萬歷二十六年,黃河決口,單縣黃垌的運(yùn)河泥沙淤塞,漕運(yùn)受阻。
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僉部御史劉東星為河漕總督前往治水。
胡瓚建議疏浚賈魯河故道,他不畏辛勞,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來龍去脈,撰成《泉河史》15卷。
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
萬歷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橋,升虞衡員外。
三年橋成,節(jié)省白銀七萬兩。
萬歷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參政。
萬歷三十七年,以運(yùn)販私鹽為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級。
晚年辭官歸里,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