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敬夫,號來山。弘治三年進士,授行人,升南京戶部員外郎,出為紹興知府。歸田后,家居三十余年,惟以課子耕讀為務(wù),性不樂治生產(chǎn),欲以清白遺子孫。與友人結(jié)詩社于北郭禪林后。有《海岱會集》。明詩紀事·丁簽·卷十四
維基存禮字敬夫,益都人。弘治庚戌進士,官紹興知府。(《四庫總目》:《海岱會集》十二卷,明石存禮、藍田、馮裕,劉澄甫、陳經(jīng)、黃卿、劉淵甫、楊應(yīng)奎八人唱和之詩也。嘉靖乙未、丙申間,經(jīng)以禮部侍郎丁憂京居,田除名閑住,淵甫未仕,存禮等五人并致仕,乃結(jié)詩社于北郭禪林,后編輯所作成帙,冠以社約。八人皆不以詩名,而其詩皆清雅可觀,無三楊臺閣之習(xí),亦無七子摹擬之弊。觀其社約中有「不許將會內(nèi)詩詞傳播,違者有罰」一條,蓋山間林下自適性情,不復(fù)以文壇名譽為事,故不隨風(fēng)氣為轉(zhuǎn)移。而八人皆閑散之身,自吟詠外別無馀事,故互相推敲,自少疵頡,其斐然可誦,良亦有由矣。《古夫于亭雜靈》:吾鄉(xiāng)六郡,青州冠蓋最盛。世宗時,林下諸老為海岱持社,倡和尤盛。其人則馮閭山、黃海亭、石來山、劉山泉、范泉、楊澠谷、陳東渚,而即墨藍北山亦以僑居與焉。倡和詩凡十二卷,無刊本。馀近訪得鈔本,詩各體皆入格,非浪作者。閭山即四馮之父、文敏琦之曾祖,山泉、范泉則文和翊之孫也。田按:敬夫五言古詩,有柴桑遺韻。)
石存禮(1471年—?),字敬夫,號來山,山東益都縣城里人。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東鄉(xiāng)試第七十三名。弘治三年(1490年)庚戌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升南京戶部員外郎。官至紹興府知府。致仕歸鄉(xiāng)后,家居三十馀年,唯耕讀課子。與劉珝之孫劉淵甫、劉澄甫,以及馮裕、黃卿、陳經(jīng)、楊應(yīng)奎等八人結(jié)“海岱詩社”,其詩由馮琦集為《海岱會集》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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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7—1555 【介紹】: 明山東即墨人,字玉甫,號北泉。藍章子。嘉靖二年進士。官至河南道監(jiān)察御史。疏爭大禮儀,受杖幾死,復(fù)糾劾陳洸不法事,直聲頗震。張璁掌都察院,落職歸。后論薦三十余疏,終不肯再出。有《北泉集》,又有《海岱會集》,乃與石存禮、馮裕、劉澄甫等八人唱和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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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山東壽光人,字子靜,號山泉。劉珝孫。正德三年進士,授行人,擢御史,累官山西布政司參議,以謗致仕歸卒。有《山泉集》。明詩紀事·丁簽·卷十四
澄甫字子靜,壽光人。大學(xué)士翔孫。正德戊辰進士,官山西參議。有《山泉集》。 (《漁洋詩話》:花林瞳在云門山南,益都山水佳處也。山泉翁持云:「山藏柳市無車馬,水隔桃源有子孫?!柜T宗伯北海、鐘司空龍淵皆屬和。)維基
劉澄甫(1482年—?),字子靜,號山泉,山東壽光縣人。明代官員、詩人。治《書經(jīng)》,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山東鄉(xiāng)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年二十七歲中式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三十三名,第三甲第六十四名進士。授行人,五年四月充副使,冊封沈府沁水王。七年五月擢拔為廣西道御史。以監(jiān)察御史巡視兩淮鹽政,十一年巡按山西宣大,本年十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又錄大同打魚王山及鎮(zhèn)西南山莊坪等處功,升一級,十二年五月官至山西右參議,皆有善政。十三年十月被論劾,坐不謹冠帶閑住。辭歸后,加入海岱詩社,與馮裕、石存禮、陳經(jīng)、藍田、劉淵甫、黃卿、楊應(yīng)奎等有唱和,時稱海岱八子。更與藍田結(jié)親家,長子劉士云娶藍田之女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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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82—1544 【介紹】: 明徽州府婺源人,字希古。正德三年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歷四川、山西按察使,江西、四川布政使。嘉靖二十年,以工部侍郎督采木事。事竣,奏湖廣川貴民困于采辦,請量議蠲復(fù),從之。官至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wù)。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希古,婺源人。正德戊辰進士,累官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贈太子太保謚襄毅有古泉集維基
潘鑒(1482年—1544年),字希古,號方塘、古泉,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縣)人。治《書經(jīng)》,行一,由國子生中式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五十四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第三甲第九十九名進士。授南京大理寺評事,歷大理寺副、右寺正,十一年十月升福建按察司僉事,討福建海寇黃伯順等有功。丁內(nèi)艱,服闋,復(fù)除浙江僉事,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升貴州按察司副使,告歸。丁外艱,復(fù)任河南信陽兵備副使,八年八月升四川按察使,改山西,歷升浙江右布政使、四川左布政使,十三年九月累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十五年四月擢工部右侍郎,總督川貴湖廣諸省采木,二十一年閏五月晉都察院右都御史,二十二年三月專管四川、貴州采木,十二月采木工程完成,升工部尚書,準回籍。二十三年二月進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兩廣軍務(wù),七月行次饒州,以病連疏乞休歸,九月卒,贈太子太保,謚襄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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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詩紀事·丁簽·卷十四【介紹】: 明山東益都人,字文煥,號澠谷。官至知府。嘉靖中,以禮部侍郎丁憂致仕歸,與石存禮、馮裕、劉淵甫等八人結(jié)詩社于北郭禪林。后匯集所作唱和詩為《海岱會集》。
應(yīng)奎字文煥,益都人。正德辛未進士,官南陽知府。有《澠谷集》。維基
楊應(yīng)奎(1486年—1542年),字文煥,號澠谷,山東益都縣(今屬青州市)人,回族,明代詩人、政治人物。山東鄉(xiāng)試第七十六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歷任仁和縣令、兵部主事、禮部員外郎、禮部祠祭司郎中,出為陜西臨洮府知府。臨洮任上,整頓驛政,開鑿水渠,有惠政。官至南陽府知府。嘉靖年間,以丁憂歸鄉(xiāng),與馮裕、石存禮等人結(jié)成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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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選明詩姓名爵里【介紹】: 明山東臨朐人,字汝強,號陂門。馮裕子。嘉靖七年舉人。有文名,七應(yīng)會試不第。有《陂門山人文集》。
字汝強,臨朐人。嘉靖戊子舉人有冶泉集明詩紀事·戊簽·卷八
惟健字汝強,臨朐人,知府裕子。嘉靖戊子舉人。有《陂門集》八卷。(《海岳靈秀集》:《陂門集》奇思駿發(fā),古、進沖逸,近體嚴整。《大泌山房集》:汝強才情駿發(fā),超然絕塵。《漁洋詩話》:馮氏自閭山先生起家進士,以詩名海、岱間。有四子:惟健、惟重、惟敏、惟訥,皆有詩名。惟敏兼工詞曲,惟納纂古詩紀、風(fēng)雅廣逸諸書,有功藝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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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詩紀事·丁簽·卷十四【介紹】: 明山東壽光人,字子深,號范泉。劉澄甫弟。正德舉人。累官漢陽知府。善詩,嘉靖中與澄甫及石存禮、藍田、馮裕、陳經(jīng)、黃卿、楊應(yīng)奎等人結(jié)詩社,互相唱和。后輯所作名《海岱會集》。
淵甫字子宏,澄甫弟。正德庚午舉人,官漢陽知府。有《海岱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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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04—1539 【介紹】: 明山東臨朐人,字汝威,號芹泉。馮惟健弟。工詩。嘉靖十七年進士。官行人,奉使不受饋贈。明詩紀事·戊簽·卷八
惟重字汝威,惟健弟。嘉靖戊戌進士。官行人。有《大行集》。 (《大泌山房集》:惟重刻意為詩,無大歷以后語。)維基
馮惟重(1504年—1539年),字汝威,號芹泉,山東臨朐人,遼東廣寧左衛(wèi)軍籍。明朝官員、書法家。馮裕次子,其玄祖在遼東任職,落籍廣寧衛(wèi)。惟重十歲即能作文,弱冠之年,補廣寧衛(wèi)庠生。后全家隨父返回臨朐故里,并在郡學(xué)教書,學(xué)生日眾。嘉靖十三年(1534年),馮惟重舉中式山東鄉(xiāng)試第二十三名,嘉靖十七年(1538年)與弟惟訥同年中進士,被授予行人官職。次年,世宗南巡,惟重奉命先行,告祭湖湘,因冒暑疾進,在廬江急病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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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子履(1539年—1596年),字禮甫,號仰芹,山東臨朐人。明朝官員。隆慶戊辰進士,官至河南參政。祖父馮裕、父馮惟重皆為進士。馮惟重卒時,子履尚在襁褓,其母蔣氏將其撫養(yǎng)成人。子履弱冠能文,隆慶元年(1567年)中江西鄉(xiāng)試第六十二名舉人,次年聯(lián)捷戊辰科三甲進士,授直隸固安知縣,任內(nèi)興修文廟,剿滅盜匪,入祀當(dāng)?shù)孛蚂簟?div id="oib0gy5" class='inline' id='people_119692_0_5_comment'>以能擢為兵部主事。萬歷二年(1574年),出任山西按察司僉事,治兵大同。屢遷參議、副使,因人誣陷而被貶官。萬歷十年(1582年),子履被重新啟用為和州知州,遷陜西僉事,當(dāng)?shù)匕傩諡槠湓O(shè)立生祠祭祀。萬歷十七年(1589年),遷河南副使,不久改易州兵備副使。萬歷二十一年(1594年),轉(zhuǎn)河南參政,當(dāng)時其子馮琦已升任侍讀學(xué)士,子履恐怕父子同時為官,過為顯赫,便辭官告歸。清《光緒臨朐縣志》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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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8—1603 【介紹】: 明山東臨朐人,字用韞,一字琢庵。萬歷五年進士。授編修。累官禮部尚書。疏請停礦稅,征還各地稅監(jiān),不果。又極陳士子崇佛教之弊,請約禁。卒謚文敏。有《經(jīng)濟類編》、《宗伯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用韞,臨朐人。萬歷丁丑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官少詹事升吏部侍郎贈禮部尚書謚文敏有北海集維基
馮琦(1558年11月23日—1603年),字用韞,號琢庵,山東青州府臨朐縣人。出臨朐馮氏,馮裕曾孫。生于嘉靖戊午十一月二十三日。自幼穎慧絕人,授書日記千言,萬歷五年(1577年)沈懋學(xué)榜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改庶吉士,歷任翰林院編修,纂修《大明會典》,書成,升侍讀,充講筵。歷官禮部右侍郎,二十九年改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xué)士,典會試,改左侍郎,尋升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xué)士。張居正稱其“此幼而碩者,國器也”。萬歷二十八年余繼登去世,馮琦繼任禮部尚書,對于思想界的“異端邪說”極其不滿,并將矛頭指向李贄,指其“背棄孔孟,誹毀程朱”。 萬歷三十年五月,禮部侍郎馮琦上言礦稅之害:“滇以張安民故,火廠房矣;粵以李鳳釀禍,欲刃其腹矣;陜以委官迫死縣令,民洶洶不安矣;兩淮以激變地方,劫毀官舍錢糧矣;遼左以余東翥故,碎尸抄家矣。土崩瓦解,亂在旦夕,皇上能無動心乎?”但無下文。萬歷三十一年(1603年),赴福王喜宴時昏倒,回家后一病不起,贈太子少保,謚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