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卒】:?—1457 【介紹】: 明江西廣昌人,字巨川,號鈍庵。永樂十六年進士。授御史,歷按山東、四川。宣德間,以顧佐薦,為溫州知府,均定稅額徭役。官軍捕盜無所得,執(zhí)平民以火烙之,使誣服。文淵悉為解脫。在位凡六年。以胡□薦,擢刑部侍郎,督兩淮鹽課。正統(tǒng)間麓川之役起,上疏極諫。景泰易儲詔書中,“父有天下傳之子”一語出于文淵。英宗復(fù)辟后,或傳朝命逮捕,懼而自縊。維基
何文淵(1385年—1457年),字巨川,號東園,又號鈍庵,江西廣昌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官至吏部尚書。永樂十六年(1418年),登進士,授監(jiān)察御史,巡按山東、四川等地。洪熙年間,彈劾工部侍郎楊和等三百馀人。宣德五年,經(jīng)都御史顧佐舉薦,進溫州府知府,有善政。后升刑部右侍郎。正統(tǒng)五年(1440年),賑災(zāi)山東、南京等地。次年,因事連坐入獄,以疾病告辭。景泰元年(1450年),代宗起用何文淵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吏部尚書。景泰三年(1452年),加太子太保,后因貴州民變,被給事中林聰彈劾。天順元年(1457年)四月十一日得疾,三日后驟逝。一說景泰三年何文淵曾參與擬改立太子之詔,明英宗發(fā)動奪門之變順利復(fù)位后,不久,又聽說廣東按察副使陳泰前來提問,最后何文淵畏罪自殺死,同謀黃竑與徐正被處以極刑,為此,朝廷還派人前來驗尸,確定是自殺。有子何喬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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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稽,字孟哲,江西廣昌人。早年師從何文淵,與何喬新兄弟不協(xié)。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進士,宣德年間任行在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十年九月升廬州府知府,正統(tǒng)三年十二月升廣西左布政使,正統(tǒng)十三年三月九載滿考,調(diào)任廣東左布政使,十四年(1449年)三月,福建海賊陳萬寧攻潮州海陽縣,殺傷甚眾。揭稽前來潮州平亂,“凡縱民從賊官員具執(zhí)問如律,備倭官責(zé)死狀令捕賊贖罪,仍諭沿海軍民有能計獲陳萬寧者照軍功例升賞?!?。景泰二年八月升戶部左侍郎,代劉璉四川運糧,次月調(diào)任兵部,仍巡撫廣東,支從二品俸。三年十二月改巡撫廣西,未任,大學(xué)士陳循上言,令照舊巡撫廣東,六年十一月因杖死平民,被下都察院監(jiān)獄。天順二年(1458),揭稽上奏,舉發(fā)何喬新等諸不法事,并逼其父自盡,喬新反控揭稽在鎮(zhèn)守廣東時,曾代黃竑撰寫易儲之疏章,被貶為太平府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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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美(1427年—1516年),名鎏,字廷美,以字行,號侗庵,福建福州府閩縣人,同進士出身。李廷美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丁未十一月二十五日,年十五,授禮經(jīng)于南京工部主事林清源。天順三年(1459年),與伯兄李廷韶同中己卯科福建鄉(xiāng)試舉人,次年聯(lián)登天順?biāo)哪旮娇疲?460年)王一夔榜進士,六年(1462年)授刑部主事,與何喬新、彭韶、丘霽合稱“刑部四杰”。成化五年(1469年)升員外郎,七年(1471年)升廣東廣州府知府,未任,奉命審查吉安知府許聰不法之事,替他申冤,并彈劾臺憲重臣誣罔,因忤權(quán)貴,被逮下詔獄,左遷衡州府通判,丁父憂歸。成化十二年(1476年)服闋,復(fù)判廬州。十四年升蘇州府同知,十六年復(fù)丁母鄧安人喪,二十年除服,復(fù)除原任,不久升蘇州府知府。弘治元年(1488年)被劾,致仕歸。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六月二十二日卒于家,享年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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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30—1495 【介紹】: 明福建莆田人,字鳳儀,號從吾。天順元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成化初,以疏論權(quán)幸奸邪,兩下詔獄。弘治中,由刑部侍郎進尚書。屢抗疏極論朝政諸弊,不納。居官秉節(jié)無私,為貴戚、近習(xí)所疾,遂乞歸,卒謚惠安。有《政訓(xùn)》、《天曹日錄》、《彭惠安集》。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鳳儀,莆田人。天順丁丑進士,除刑部主事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蘇松召為大理寺卿累拜刑部尚書贈太子少保謚惠安有從吾滯槁明詩紀(jì)事·丙簽·卷四
韶字鳳儀,莆田人。天順丁丑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出為四川按察副使,遷按察使,再遷廣東布政使。改貴州,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應(yīng)天。改順天、永平,召為刑部侍郎,尋兼鼓都御史,巡視浙江,兼理鹽法。改吏部,進刑部尚書。卒贈太子少保,謚惠安。有《從吾滯稿》十二卷。 (《四庫總目》:韶正色立朝,巋然耆舊。其文雖沿臺閣之體,而醇深雅正,具有根柢,不同于神瘠而貌腴。 《今言》:方遜志在翰林,寵任時薦西楊,西楊修《實錄》,乃謗方叩頭乞馀生。彭惠安公《哀江南》詞敘述建文死義之臣,至方遜志乃云:「后來奸佞儒,巧言自粉飾。叩頭乞馀生,無乃非直筆?!股w指西楊輩修《實錄》,書方再三叩頭乞生者,非實事也。 《蘭陔詩話》:惠安詩風(fēng)骨峻整,氣味醇厚。)維基
彭韶(1430年10月9日—1495年2月5日),字鳳儀,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天順丁丑進士,弘治時官至刑部尚書。彭韶為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曾至鳴鶴場治鹽務(wù),畫八幅圖,為鹽場、山場、草蕩、淋鹵、煎鹽、微鹽、放鹽、追賠等。成化中,以上疏忤旨下獄,給事中毛弘等大力救助。歷官四川副使、廣東左布政使、應(yīng)天巡撫、順天巡撫等。與何喬新稱“何彭”。與陳白沙友好。孝宗時,官終刑部尚書,以志不能伸,引疾乞歸。卒謚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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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36—1498 【介紹】: 明真定藁城人,字大器。天順八年進士。官山東按察使,發(fā)奸摘伏,人稱其明。疑獄每數(shù)言而決,全活甚眾。維基
石玉(1436年—1498年),字大器。真定藁城人,明朝官員。天順甲申進士,官至山東按察使。石玉于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年)考中三甲進士。歷任廣東道監(jiān)察御史、山西按察司僉事。成化十五年任山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一年,山西大饑,協(xié)同刑部左侍郎何喬新從事賑濟災(zāi)民,災(zāi)民所活甚眾,二十二年升為山西按察使。曾官山東按察使,任內(nèi)發(fā)奸摘伏,平反冤案,為人稱道,李東陽稱其居官“以儉自律”而“不少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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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詩紀(jì)事·丙簽·卷七【介紹】: 明松江府華亭人,字一夔。有詩名。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平反甚多,為尚書何喬新所重。歷員外郎、郎中。官至廣東高州知府,奉御史檄,詣雷州,病瘴卒。
章字一夔,松江華亭人。成化戊戌進士,授刑部主事。歷員外、郎中,擢湖廣按察副使,未行,降瑞州同知,遷高州知府,改黃州。有《西潭稿》。 (楊循言《七人聯(lián)句詩記》:陳一夔好作詩,醞釀典則,時有真詣?wù)Z。如《秋懷》云:「人老漸驚生白發(fā),家貧未辯買青山。」馀以為自然妙句。君語馀:「公作語須發(fā)得自家意思出乃佳?!光啪糜写艘?,口不能道,得君言遂添一悟境。 田按:一夔在刑部時,與屠元勛、林待用、陳匯之、秦廷贊、王存敬、趙栗夫相倡和。其卒于高州也,王存散哭以詩云:「別路同攀春柳條,聞君秋駐海南軺。書來自喜州無瘴,運去那知鬼作妖。子建詩雄空蓋世,宗元謫死不還朝。黃梅嶺外句辀雨,零落殘魂誰與招?」維基
陳章,字一夔,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人,民籍。進士出身。早年出身國子生,應(yīng)天府鄉(xiāng)試第二十七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會試第二十九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六十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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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47—1497 【介紹】: 明河南通許人,字仲一,號一庵。賈恪子。成化十四年進士,授知絳州。值大饑疫,參酌古今救荒諸法,為救荒八事,行之頗驗。官至山西按察司僉事。維基
賈定(1447年—1497年),字仲一,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成化戊戌進士。官至山西僉事。早年出身國子生,河南鄉(xiāng)試第十五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進士。歷任平陽府絳州知州、京師保定府易州知州,弘治七年(1494年)官山西按察司僉事。成化十七年,制定救荒八事,并與百姓約定勿砍棗樹,作為荒年救荒之用,深受刑部左侍郎何喬新贊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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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榮(15世紀(jì)—16世紀(jì)),字茂之,號鳳岡,四川成都府井研縣人。胡榮是成化十三年(1477年)丁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年(1484年)成進士,獲授刑部主事,處理刑務(wù)明恕,弘治元年(1488年)因為刑部尚書何喬新誤在齋戒日上奏刑事而與丁哲被關(guān)入錦衣獄,贖杖后回復(fù)原職;七年(1494年)自刑部員外郎升為云南按察司管督銀礦僉事,在任六年撫慰苗有民方,到十五年(1502年)因為不謹(jǐn)遭勒令冠帶閒住,死后入祀鄉(xiāng)賢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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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陜西長安人,字惟正。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授中書舍人。弘治初與劉概、湯鼐等為文會,相友善。后以薦鼐可任巡按,坐朋黨削籍。維基
吉人(1452年—?),字惟正,陜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長安縣人,明朝官員、同進士出身。陜西鄉(xiāng)試第七名舉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五十六名,三甲第六名進士,授中書舍人。四川饑荒時,孝宗派郎中江漢賑災(zāi),吉人稱其不能勝任,宜派遣四位使者分別賑災(zāi),并舉薦御史為巡按,其中舉薦給事中宋琮、陳矞、韓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鐘,員外郎東思誠,評事王寅,理刑知縣韓福及壽州知州劉概可為使者,而以湯鼐擔(dān)任巡按。魏璋草疏,卻偽署御史陳景隆等名,稱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黨。皇帝大怒,下吉人入詔獄,命自引其黨。吉人于是稱湯鼐、曹璘、東思誠、韓福以對。魏璋又對御史陳璧等言,真正黨羽是湯鼐、劉概、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知州董杰,并稱其受賄。數(shù)人下詔獄,欲處死。刑部尚書何喬新、侍郎彭韶等持之不準(zhǔn),而外廷官員亦認(rèn)為不平。改為連坐妖言:湯鼐受賄戍肅州,吉人則因欺罔,削籍,其馀幾人均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