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升之

相關(guān)人物:共 4 位。
共 5 首
北宋 · 胡枚
西梁萬里何時到,爭似懷沙入九泉(書船窗)。
宋魏泰《東軒筆錄》卷五 《東軒筆錄》:先是,由判曹得監(jiān)司者甚眾,枚素有此望,及得郡,殊自失,歷干執(zhí)政,皆不允。時陳升之知樞密院,枚往謁求薦。陳公辭以備位執(zhí)政,不當(dāng)私薦一士。枚將還浙右待闕,已登舟,其日作詩書于船窗云云,是夕,溺死汴水。
傷心父老江津路,猶想當(dāng)年上冢行陳秀公挽詩)
按:宋蘇象先《丞相魏公譚訓(xùn)》卷一○
桐鄉(xiāng)漢有大司農(nóng),封守今推陳秀公
君向邦人著遺愛,近追相業(yè)遠(yuǎn)家風(fēng)(自注:陳秀公曾守封州,有惠愛。)。
胡公銓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銓,字澹庵。江西廬陵人。高宗朝,以樞屬抗疏,力排臣鹵,斬秦檜、孫近、王倫三人頭,不處小朝廷求活。書上,初除名編管韶州,迫于公論,改監(jiān)廣州都鹽倉。進(jìn)士吳師古鋟其書于木,金人募之千金。后為福州判官。檜諷羅汝楫論之,竄于新州,連竄海南,寓雷郡天寧寺,為陳升之夢歸堂隸額。孝宗立,以銓知饒州,擢兵部侍郎。極言鹵不可和,舉朝之士皆婦人也,愿乾綱獨斷,去十吊而就十賀。后以資政殿學(xué)士致仕。卒,謚忠簡。
盈廷無那婦人多,臣妾江南不愧和。
斬檜一書懸日月,投荒萬里重山河。
小朝安能留岡鳳,窮海孤宜映斗蝌。
當(dāng)日千金來鹵募,他年十吊又如何。
御史罰金去,越州過杭州。
誰其知越州,歲暮此中游(「孫覺、張徽戊申十一月晦同來。」戊申為神宗熙寧元年,覺時為諫官。邵亢在樞府,神宗與覺言欲代以陳升之,覺遽劾亢,薦升之。神宗怒其希指,遂出通判越州。亢亦引疾辭,以資政殿學(xué)士知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