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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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蔡通判 宋 · 賈同
七言絕句
圣君寵厚龍頭選,慈母恩深白發(fā)垂。
君寵母恩俱未報,酒如為患悔何追(宋王得臣《麈史》卷二 《麈史》:蔡文忠齊,大中祥符八年登進士第,為狀元。山東人賈同,亦名士也。與公同州部,累往謁公,值酣飲不得見。賈乃留詩一絕云云。公因此戒酒)。
⑴ 《群書類編故事》作恩重
⑵ 《群書類編故事》作年高鶴
⑶ 《群書類編故事》作成病
劍門讀賈公疏詩石 北宋 · 石介
七言絕句
劍門駐馬立踟躕,讀盡新篇味有馀。
關(guān)令多情兼好事,詩名留得賈公疏。
① 國子監(jiān)主簿宋敏求
② 以日暮天無云春風(fēng)扇微和為韻得和字
寂寥清明后,馀春已無多。
閑軒富佳致,不惜載酒過。
水木晚尤秀,風(fēng)煙晴更和。
臨樽不盡醉,奈此芳菲何。
百寶光明 南宋 · 釋印肅
七言絕句
青黃赤白異塵寰,知音希得似寒山。
豐干未辨爭饒舌,光明不遍道應(yīng)難。
金剛真般若,默契非談寫。
教外別傳人,世間希得者。
請柏巖儼公疏 金末元初 · 耶律楚材
七言絕句
良弼施宅創(chuàng)天寧,卻請?zhí)鞂幣f衲僧。
為報柏巖休遜讓,閑中續(xù)出祖師燈。
群材方用楚,一士獨辭燕。
危素纂?yún)俏恼曜V:程公疏上所薦士以復(fù)命,終不忍舍公。公力以母老辭,遂治任南歸。公卿大夫多中原老成,而宋之遺士,亦有留燕者,皆知公之不可留,而惜其去,賦詩送別。閻文康公復(fù)之詩云云。
當代畫松誰最精,王紱卓迪俱馳聲。
兩生以來鮮繼者,鳳池周璿新得名。
此圖筆有千鈞力,全幅剡藤開潑墨。
雙株奮起如雙虬,直氣森森勢千尺。
樛枝屈鐵蟠穹蒼,勁節(jié)磥砢鱗甲張。
長風(fēng)颯颯動滿座,六月清晝高堂涼。
吉安別駕好奇古,對此宛然巖壑趣。
伏苓琥珀焉足期,堅操終懷共遲暮。
別駕別駕臨安彥,浙東山東宦游遍。
四明徂徠千歲植,所歷山林屢嘗見。
大材之成由化工,自古匠輸希得逢。
明堂清廟選梁柱,何限空老深山中。
龍頭有子捧金卮,鶴發(fā)高堂一笑時。
君寵母恩今可報,為君長詠賈同詩。
予于弘治丙辰承乏天曹四月十三日科道官奉旨俱下錦衣衛(wèi)獄,予召四司詢科道得罪之由,皆曰不知,且言諸衙門所進民情封事既得旨例捧到科交收,今既下獄,無人收領(lǐng),各官既不得領(lǐng)出于外,又不可留宿于內(nèi),聞先朝亦嘗有科道,官下獄請命中書等官攝其事,予未暇答銓。司具其事,呈堂日已至申,乃急為轉(zhuǎn)達,遂得俞旨。是夕臺部封事方得人收納。次日,予鄉(xiāng)姻宮詹楊公〈名守阯別號碧川今升南京吏部尚書致仕〉致書于予,大意言科道官下獄閣下,即當抗疏請貸如何,差官代其事,予以不知科道官得罪之由,難便請貸,及臺部封事無人領(lǐng)收事不可緩之,故答之次日早鄉(xiāng)友掌科呂公〈名獻今任順天府尹〉問予曰:楊公昨有書與閣下否。予曰:有。因誦彼此書中大意。呂公曰:楊公亦以此書送六科,科中人皆疑之。予笑而不答,后與楊公往還如舊者,經(jīng)十馀稔,未嘗言及此事。今年秋,朝退還邸第,有客以石田先生詩集與犬子徑者,偶抽一冊目之,見五言古風(fēng)一首,題曰:讀楊宮詹與屠太宰論事劄驚曰:異哉。讀畢不覺大笑,因次韻一章名曰解嘲云。
宦游久京國,學(xué)通尤未通。
見惡必遠避,見善嘗加恭。
石田乃隱者,賦詩亦多工。
如何論朝政,所論殊不公。
此札實差謬,何謂聲枌枌。
到處任播揚,有類衡與縱。
碧川居論思,如何不納忠。
致書戒老夫,友道皆云隆。
追思昔年事,大明麗長空。
堯舜喜復(fù)出,萬幾任匆匆。
納諫真如流,明良喜相逢。
荊榛委籬落,芝術(shù)收藥籠。
萬姓樂熙皞,四方無鞠讻。
今上初出閣,庶事元老總。
九卿集東閣,講官索儒宗。
先求語言正,更論德學(xué)崇。
人各薦一二,不稱交相攻。
老夫薦兩楊,碧川川流壅。
為語帶鄉(xiāng)音,不及問學(xué)充。
因之又復(fù)薦,元老耳若聾。
欣然用石齋,萬口稱股肱。
碧川已備知,豈肯心懷兇。
同鄉(xiāng)又相親,度量廓有容。
維時科道官,有事忤宸衷。
一朝下縲紲,難便責保庸。
顛末尚未知,焉敢干重瞳。
臺部上民事,俞旨俱已蒙。
日暮無人收,厥職誰與供。
越例送臺部,又恐觸袞龍。
天曹借中書,攝事猶賓鴻。
此舉實舊規(guī),碧川豈不聰。
書來既善道,如何報科中。
彼若擊巨石,我猶履薄凍。
今復(fù)寄吳下,大傷君子風(fēng)。
碧川豈為此,姻舊情雍雍。
意必有憸邪,假此成己功。
抑恐入銓者,邪正有不同。
或嫌不超擢,或怨非要沖。
當時呂都諫,氣節(jié)儕何颙。
亦嘗論此輩,懷毒猶??蜂。
其禍必在后,亦或先其躬。
福善與禍淫,循環(huán)兩無窮。
莫道此言虛,應(yīng)若豐山鐘。
云衢謾委蛇,何必好怔忪。
馬周三十貴,屢受唐室封。
崇卑各分定,何必縈心胸。
石田若聞此,其言未必從。
我欲到虎丘,攜酒追吟蹤。
愿言保遐壽,待我談始終。
《孝宗實錄》:"先是岷王奏武岡州知州劉遜諸不法事,上命逮遜,科道交章諫阻。上怒,四月戊子,下六科給事龐泮等四十二人、御史劉紳等二十人于錦衣衛(wèi)。是月庚寅,以六科缺人掌印,命于尚寶司及中書舍人內(nèi)暫委六人署事,從吏部尚書屠滽奏也。乙未,上從滽等公疏,即日釋泮等,仍各罰俸三月。"○屠公以弘治十三年致仕,正德二年四月起掌都察院,四年閏九月致仕,則屠寄此詩當在丁卯、戊辰間,所謂"經(jīng)十余稔未嘗談及此事"者也。屠詩云:"愿言保遐壽,待我談始終。"然都憲之解任在閏九月,而先生以八月捐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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