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莫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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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釋法懔 朝代:西梁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七 攝念科
姓嚴氏。枝江人。年十五。從薙染于玉泉山寺。陪眾味道。積有年所。禪燕之暇。仍誦法華維摩及大論鈔等。衣不繒纊。食不菑畬。糞掃分衛(wèi)。坐不睡眠。其游歷則廬峰臺嶺衡羅恒岱。參玄訪賾。靡事觀覽。岱岳之役道徐。遇縣令問公驗文狀。懔指所負函云。此是已。出之則法華經也。令以為紿己。怒甚。懔徐曰。此固諸佛出世之跡。而貧道之所脩而行者。謂之行文。不亦可乎。令愈怒。拘而系之。懔禪坐誦經。七日不輟。令感惡夢。乃使釋之。未幾卒。年六十二。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六 習禪初
釋法懔。
姓嚴。
枝江人十五出家玉泉山寺。
眾侶清凈。
懔依味道積有年載。
禪念為本。
依閑誦經。
法華維摩及大論鈔。
普皆無昧。
不著繒纊大布為衣。
不食僧糧。
分衛(wèi)一食。
不臥常坐。
勤勵莫儔。
荷錫遠游。
言追勝友。
廬峰臺嶺衡羅恒岱無遠不屆。
氣調清邈。
故山僧見者莫不挹高節(jié)而仰其奇趣也。
榛林猛獸之宅。
幽深魑魅之巖。
棲息無為如在邑里。
昔從岱岳路出徐州。
遇一縣令問以公驗。
懔常赍法華一函。
乃答云。
此函中有行文。
檢覓不見。
令怒曰。
本無行文。
何言有邪。
答曰。
此經是諸佛所行之跡。
貧道履而行之。
還源返本。
即我之行文也。
令瞋不歇閉之。
七日不食。
誦經聲不輟。
令感惡夢。
便頂禮悔過。
后棲默山以禪靜為正業(yè)。
遂坐卒巖中。
年六十二。
異香紛紛旬日乃歇。
時陽山僧景者。
不詳何人。
晦跡塵外以道自處。
陽山中泉石松竹秀疏清曠嶺接桃源。
古稱名地。
卜居寂照感通鬼物。
有懷惡念不得進前。
前或值虎蛇驚怖失道。
若有問法安步無他。
曾有人求欻起惡念。
忽見大蛇繩床而出。
將欲吐毒。
懺謝得免。
時枝江惠璀禪師。
南岳思公之神足也。
聞而造之。
杜口不答。
璀便雨淚啟請。
通夕翹立。
固請確然。
乃經多日方為披說。
璀出曰。
余游名山上德多矣。
善友高尚者十有八人。
分得其門頗經趣入。
而墻仞高遠奇唱難階者。
斯人在斯。
至于年記人所不測。
璀云曾問。
答云吾年三百歲。
不知所終。
李傳正 朝代:北宋

人物簡介

全宋詩
李傳正,徽宗大觀間為大理少卿。政和元年(一一一一),以言者論,罷開封府左司錄參軍。八年,由提點淮南西路刑獄任以事勒停(《宋會要輯稿》刑法四之八七、職官六八之二二、四○)。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任淮南轉運副使(《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今錄詩三首。
全宋文·卷三九二二
李傳正,字端初,彭城(今江蘇徐州)人,淑孫,壽朋子。
累官大理少卿,建炎初為淮南轉運副使。
見《宋會要輯稿》食貨四七之一三,《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六、九,《揮麈錄·馀話》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