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燾

相關(guān)人物:共 4 位
共 4 首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釋悟本,江州湖口(今屬江西)人。自江西云門參侍宗杲。后住信州博山寺,遷饒州薦福寺。為南岳下十六世,徑山宗杲禪師法嗣?!?a target='_blank'>嘉泰普燈錄》卷一八、《五燈會元》卷二○有傳。今錄詩三首。
補(bǔ)續(xù)高僧傳·習(xí)禪篇
悟本。
江州人也。
自江西云門。
參侍妙喜。
至泉南小溪。
于時。
英俊畢集。
受印可者多矣。
師私謂其棄己。
欲發(fā)去。
妙喜知而語之曰。
汝但專意參究。
如有所得。
不待開口。
吾已識也。
既而有聞師入室者。
故謂師曰。
本侍者參禪。
許多年逐日。
只道得個不會。
師詬之曰。
這小鬼。
你未生時。
我已三度霍山廟里。
退牙了。
好教你知。
繇茲益銳志。
提狗子無佛性話。
一夕將三鼓。
倚殿柱昏寐間。
不覺無字出口吻間。
忽爾頓悟。
后三日。
妙喜自郡城歸。
師趨丈室。
足才越閫。
未及吐詞。
妙喜曰。
本胡子。
這回方是徹頭也。
因過尋同參謙公于建陽庵中。
謙舉保寧頌五通仙人因緣曰。
無量劫來曾未悟。
如何不動到其中。
莫言佛法無多子。
最苦瞿曇那一通。
謙復(fù)曰。
我愛他如何不動到其中。
既是不動。
如何則看他古人得了等閑拈出來。
自然抓著人癢處。
師曰。
因甚卻道。
最苦瞿曇那一通。
謙曰。
你未生時。
吾已三度霍山廟里。
退牙了也。
于是相顧大笑。
其友朋琢磨之益。
蓋如印圈契為之無差。
至于會心囅然。
可使后世想望風(fēng)采。
師住博山。
規(guī)模立而法道弘。
時雪堂行和尚。
住薦福。
有僧自福州來。
雪堂問。
沿路見好長老否。
僧云。
近過信州。
博山住持本和尚。
雖不曾拜識。
好長老也。
雪堂曰。
安得知其為好。
僧云。
入寺路徑開辟。
廊廡修整。
殿堂香燈不絕。
晨昏鐘鼓分明。
二時粥飯精潔。
僧行見人有禮。
以此知其為好長老。
雪堂笑曰。
本固賢矣。
然爾亦具眼。
直以斯言。
達(dá)于郡守吳公傅朋曰。
遮僧持論。
頗類范延齡薦張希顏事。
而閣下之賢。
不減張忠定公。
老僧年邁。
乞請本以代。
庶為林下盛事。
吳公大喜。
師即日遷薦福。
雪堂。
嗣龍門遠(yuǎn)公。
師叔行也。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160 【介紹】: 宋邵武人,原名達(dá),字明望。徽宗政和四年擢第,授潁州教授。欽宗靖康元年走江南。以罪北逃事偽齊。齊廢歸金,累遷翰林侍講學(xué)士。金完顏亮正隆四年使宋賀正旦,以隱語“今日北風(fēng)甚勁”及“筆來”暗示金將南侵。使還,其副使告發(fā),被烹死。
全宋詩
施宜生(?
~一一六○),字明望,原名逵,字必達(dá),邵武(一作浦城、一作建陽,均屬福建)人。
徽宗政和四年(一一一四)擢上舍第,試學(xué)官,授潁州教授。
金兵入汴,避走江南。
高宗紹興二年(一一三二),除名編管婺州。
北投劉豫,為大總管府議事官。
金廢豫,仕金,官至翰林侍講學(xué)士。
故自號三住老人。
金正隆四年(一一五九),為正旦使使宋。
時金造舟調(diào)兵準(zhǔn)備南侵,施以隱語“今日北風(fēng)甚勁”暗示宋臣張燾,使回被告發(fā),烹而死。
事見《耆舊續(xù)聞》卷六、《中州集》卷二,《金史》卷七九有傳。
今錄詩十六首。
中州集
宜生字明望,浦城人。宣和末,為潁州教官。仕齊,仕國朝,官至翰林學(xué)士,自號三住老人。有集行于世。賦柳云:朱門處處臨官道,流水年年繞禁宮。草書云:臨池翕忽云霧集,舞劍浩蕩波濤翻。山谷草書云:行所當(dāng)行止當(dāng)止,錯亂中間有條理。意溢毫搖手不知,心自書空不書紙。社日云:濁澗回湍激,青煙弄晚暉。緣隨春酒熟,分與故山違。社鼓喧林莽,孤城隱翠微。山花羞未發(fā),燕子喜先歸。又云:割少詼諧語,分均宰制功。靈祇依古樹,醉叟泥村童。萬里開耕稼,三時順雨風(fēng)。行春從此樂,著意酒杯中。初在潁州日,從趙德麟游,頗得蘇門沾丐云。

人物簡介

中州集
長言,字子秀,濟(jì)南長清人,客居兗州之嵫陽。
祖俊,行臺南榜。
父時升,任忠杰榜。
曾高以來,登科者六世矣。
子秀少日慕張忠定之為人,故名詠,避衛(wèi)紹王諱改焉。
幼孤,養(yǎng)于從祖,能自振厲。
好學(xué),工詞賦,間有前人句法。
性本豪俊,使酒任氣,及?京師,乃更折節(jié),遂以謹(jǐn)厚見稱。
酒酣耳熱,故態(tài)稍出,嘗以第一流自負(fù)。
屏山獨深知之,不以為過也。
平生多奇夢,果魁天下,士論厭服。
在翰苑十年,出為河南府治中。
被召,以道梗不得前,卒于亳州。
子魯瞻、魯安,今一孫,在洺州。
武鉅 朝代:南宋

人物簡介

全宋文·卷四八九一
武鉅,紹興三十年為兩浙西路兵馬都監(jiān),張燾薦其才可任將帥。
次年知敘州,移均州。
紹興三十二年兼知河南府。
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八五、一八八、一九六,《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