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嚴(yán)參

相關(guān)人物:共 5 位
共 5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邵武人,字次山,號樵溪。
與嚴(yán)羽、嚴(yán)參稱邵武三嚴(yán)。
所作詞能道閨閣之趣。
有集名《清江款乃歌》。
全宋詩
嚴(yán)仁,字次山,號樵溪(《詩家鼎臠》卷下),邵武(今屬福建)人。
與嚴(yán)羽、嚴(yán)參并稱邵武三嚴(yán),有《清江欸乃集》,已佚(《全宋詞》冊四)。
今錄詩四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邵武人,字儀卿,一字丹丘,號滄浪逋客。
與嚴(yán)仁、嚴(yán)參并有才名,時稱“三嚴(yán)”。
精于論詩,推崇盛唐,反對宋詩散文化、議論化,對蘇軾、黃庭堅及江湖派詩風(fēng)均表不滿。
創(chuàng)以禪喻詩之說,強調(diào)“妙悟”與“興趣”,對后代詩論頗有影響。
有《滄浪集》、《滄浪詩話》。
全宋詩
嚴(yán)羽(一一九二?~一二四五?),字儀卿,一字丹邱,自號滄浪逋客,邵武(今屬福建)人。一生隱居不仕,曾浪跡江、楚等地,為戴復(fù)古所獎重。以《滄浪詩話》著稱于世。詩多散逸,邑人李南敘收錄其詩及詩話為《滄浪吟》,度宗咸淳間黃公紹序而傳之。另有評點《李太白詩集》二十二卷行世。事見本集,參王士博《嚴(yán)羽的生平》(載《文學(xué)遺產(chǎn)》一九八五年第四期),明嘉靖《邵武府志》卷一四有傳?!?yán)羽詩,以《適園叢書·滄浪嚴(yán)先生吟卷》為底本。校以明正德丙子林俊序本(簡稱林序本)、正德庚辰尹嗣忠刻本(簡稱尹本)、正德胡重器覆刻本(簡稱胡本)、怡蘭堂藏夏大夏重校本(簡稱夏校本,藏北京圖書館),酌校明嘉靖清省堂本、清鮑廷博據(jù)元本手校本(簡稱鮑校本,藏北京圖書館)、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簡稱四庫本)。新輯集外詩一首,附于卷末。
詞學(xué)圖錄
嚴(yán)羽,字丹邱,一字儀卿,號滄浪逋客。邵武人。與戴復(fù)古游,屬江湖詩人。崇盛唐,主妙悟,倡興趣。有《滄浪詩話》,存詞二首。
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嚴(yán)羽,字儀卿,一字丹丘,號滄浪逋客,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終身不仕,隱居鄉(xiāng)里。紹定三年避亂至江楚,五年返鄉(xiāng),與邵武軍學(xué)教授戴復(fù)古多所唱酬。繼游吳越,多感時傷亂之作。羽為南宋著名詩論家,著有《滄浪詩話》、《滄浪詩集》。見《南宋文范作者考》卷下,朱霞《嚴(yán)羽傳》(一九六一年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滄浪詩話校箋》附錄)。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僧。湖廣長沙人,俗姓羅,號象先。生而聰穎,年十五中秀才。尋遭家難,乃投南岳出家,依寶珠和尚受戒。有悟,南游駐錫天臺。日勤五悔,持《梵綱·心地品》及《十六觀經(jīng)》為常課。有間則敷演十乘,闡明三觀。從之學(xué)者甚眾。萬歷間以道高,賜紫衣。示寂后,武塘袁黃為之撰銘。
大明高僧傳·卷第四 解義篇第二之四
釋真清。
號象先。
長沙湘潭羅氏子也。
生而穎異脩干玉立威儀嚴(yán)肅不妄言笑。
日誦經(jīng)史數(shù)千言終身不忘一字。
父為河南縣尹。
常對賓朋以大器期之。
年十五補邑弟子員。
偶有異僧過而目之曰。
此法門之良驥也。
十九因家難起。
遂投南岳伏虎巖依寶珠和尚薙染受具足戒。
令看無字話。
自是一心參究寒暑不輟。
至二十五從珠游金陵探禹穴。
因舟觸岸有聲忽有省。
珠大喜曰。
幸子大事已明。
善宜保護。
珠以年高自普陀棲隱于下天竺。
時內(nèi)臣張公永慕珠道行。
密奏  張?zhí)筚n紫色僧伽黎衣以徵其德。
珠忽一日命師曰。
吾欲觀化。
無令人入。
聞吾擊磬聲。
當(dāng)啟戶。
數(shù)日不聞動定。
師密窺牖隙見珠鼻柱垂地。
越一日聞磬。
師方排闥而入。
珠已泯然逝矣。
珠既化去。
師乃訪鹽官古跡駐錫覺皇。
俄患背疾。
感云長入夢授藥病愈。
時佛慧寺月溪法師講起信論于吉祥。
艷師乃率眾延唱臨濟宗旨。
眾扣師室。
師從容語之曰。
圓宗無象。
滿教難思。
我若有宗可講。
非但法堂前草深一丈。
即真空亦為緣慮之場。
汝若有法可聽。
豈特頭上安頭。
實際卻為聲名之境。
三世諸佛歷代祖師不過以楔出楔隨迷遣迷。
是故會旨者山岳易移。
乖宗者錙銖難入。
況起信之旨大徹宗乘。
何須更煩忉怛勉之。
眾皆稽首而退。
師乃南游天臺窮搜勝絕。
懷無見睹之高風(fēng)誅茆其塔前三年。
有荊山法師赴石梁之社。
偕師至毗陵永慶。
互以楞嚴(yán)參究。
荊山嘆曰。
某所講經(jīng)雖精微于佛語。
聞師所論誠出卷于塵中。
師欲返初服。
而禮部唐公荊川留結(jié)千日之期。
已而復(fù)歸天臺古平田寺。
臨海王司寇敬所入山訪道。
訂為方外交。
隨遷華頂天柱峰。
修大小彌陀懺六年。
暇則敷演十乘闡明三觀。
故四方學(xué)者攀蘿而至者戶外之履常滿。
一夕夢。
琳宮綺麗寶樹差見彌陀三圣。
師方展拜。
傍有沙彌。
授與一牌書曰。
戒香薰修。
寤知中品往生之象也。
蓋師日勤五悔。
密持梵網(wǎng)心地品及十六觀經(jīng)為常課是亦精誠之所感耳。
嘗示眾曰。
大乘八萬小乘三千實整六和之模范出三界之梯航也。
今世之高流輕蔑律儀惟恃見解。
遂令后學(xué)不遵佛制輒犯規(guī)繩。
本自無愆誤造深罪。
饒他才過七步辯若懸河。
不免識墮鐵城。
終未解脫。
汝等勉之。
萬歷丁亥八月蒙慈圣宣文明肅皇太后遣使降旨褒崇賜金紋紫方袍以寵之。
十月王太初居士因丁內(nèi)艱。
請師就永明禪室闡妙宗鈔。
百日為期。
時臺郡王理邢某親登云嶠而設(shè)供焉。
戊子歲儉群盜蜂起。
相戒無敢入師之室。
??李五臺居士陸光祖虛芙蓉之席見招。
辭不赴忽謂眾曰。
桃源之慈云實懶融四世孫為開山。
唐天寶賜額曰云居山曰安國。
五代德韶國師中興為第二道場。
永明壽禪師剃發(fā)之所。
今坐禪石永明庵故址在焉。
韶公常領(lǐng)徒五百說法此地。
昔螺溪寂法師請復(fù)臺教。
諦觀亦親禮足。
皆此寺也。
今為豪民奪之。
將為掩骨所。
竊思  朝廷千數(shù)百年之香火一旦為俗子葬地。
誰之罪也。
遂罄衣缽贖歸之。
將謀興建。
俄云間陸宗伯平泉聘說法于本一院。
李方伯沖涵聘講于桐川。
再畢返棹嘉禾龍淵。
欻抱疾告門人曰。
夜來神人啟我為魏府子。
其富貴非吾所志也。
遂付衣缽遺囑弟子。
如法阇維。
盡發(fā)長物。
于五臺云棲西興五處飯僧。
有勉服藥石者。
師謝曰。
生死藥能拒乎。
吾凈土緣熟圣境冥現(xiàn)。
此人間世固不久矣。
是歲正月七日乃絕粒惟飲檀香水而已。
期于二十九日告終。
每日雖米漿不入于口。
與眾說無生法。
誨諭進(jìn)修而拳拳弗倦。
至夕乃起別眾曰。
吾即逝矣。
無以世俗事累我。
眾請曰。
和尚往生凈土。
九品奚居。
曰中品中生也。
眾曰。
胡不上品生耶。
曰吾戒香所薰位止中品。
言畢泊然而逝。
延五日顏色紅潤如生。
手足溫軟怡容可掬。
吊者無敢下拜。
荼毗日天色霽明凈無纖翳。
舉火之際忽有片云。
如蓋凝覆其上灑微雨數(shù)點。
煙焰起時異香充塞。
內(nèi)自殿閣僧房外自路人船子。
所聞種種隨力不同。
火馀骨有三色而鏘鏘有聲。
紅者如桃。
白者如玉。
綠者潤似瑯竿猶香氣郁郁。
師生于嘉靖丁酉十二月二十六日。
示寂于萬歷癸巳正月二十九日。
世壽五十七。
臘三十八。
如惺抱骨初建塔慈云之南岡。
壬寅遷于寺西螺師山右繡文溪之上。
武塘了凡居士袁黃撰銘。
高僧摘要·道高僧摘要卷一
號象先。
長沙湘潭羅氏子。
生而穎異。
修干玉立。
威儀嚴(yán)肅。
不妄言笑。
日誦經(jīng)史數(shù)千言。
終身不忘一字。
父為河南縣尹。
常對賓朋。
以大器期之。
年十五。
補邑弟子員。
偶有異僧。
過而目之曰。
此法門良驥也。
十九因家難起。
遂投南岳伏虎岳。
依寶珠和尚薙染。
受具足戒。
令看無字話。
自是一心參究。
寒暑不輟。
至二十五。
從珠游金陵。
探禹穴。
因舟觸岸有聲。
忽有省。
珠大喜曰。
幸子大事已明。
善宜保護。
珠以年高。
自普陀棲隱于下天竺。
忽一日命師曰。
吾欲觀化。
無令人入。
聞吾擊磬聲。
當(dāng)啟戶。
數(shù)日不聞動定。
師密窺牖隙。
見珠鼻柱垂地。
越一日聞磬。
師方排闥而入。
珠已泯然逝矣。
珠既化去。
師乃訪鹽官古跡。
駐錫覺皇。
俄患背疾。
感云長入夢授藥病愈。
時佛慧寺月溪法師。
講起信論于吉祥。
師乃率眾。
延唱臨濟宗旨。
眾扣師室。
從容語之曰。
圓宗無象。
滿教難思。
我若有宗可講。
非但法堂前草深一丈。
即真空亦為緣慮之場。
汝若有法可聽。
豈特頭上安頭。
實際卻為聲名之境。
三世諸佛。
歷代祖師。
不過以楔出楔。
隨迷遣迷。
是故會旨者。
山岳易移。
乖宗者。
錙銖難入。
況起信之旨。
大徹宗乘。
何須更煩忉怛。
勉之。
眾皆稽首而退。
師乃南游天臺。
窮搜勝絕。
懷無見睹之高風(fēng)。
誅茆塔前三年。
有荊山法師。
赴石梁之社。
偕師至毗陵永慶。
互以楞嚴(yán)參究。
荊山嘆曰。
某所講經(jīng)。
雖精微于佛語。
聞師所論。
誠出卷于塵中。
師欲返初服。
而禮部唐公荊川。
留結(jié)千日之期。
已而復(fù)歸天臺。
古平田寺。
臨海王司寇敬所入山訪道。
訂為方外交。
隨遷華頂天柱峰。
修大小彌陀懺。
六年。
暇則敷演十乘。
闡明三觀。
故四方學(xué)者。
攀蘿而至。
俄云間陸宗伯平泉。
聘說法于本一院。
李方伯沖涵。
聘講于桐川。
再畢返掉嘉禾龍淵。
歘抱疾。
告門人付衣缽。
遺囑弟子如法阇維。
盡發(fā)長物。
于五臺云棲西。
興五處飯僧。
卒于萬歷癸巳正月二十九日。
世壽五十七。
臘三十八。
如惺抱骨建塔。
遷于寺西螺師山右。
繡文溪之上。
武塘了凡居士袁黃撰銘。
新續(xù)高僧傳·義解篇第二之五
釋真清,字象先,湘潭羅氏子。生而穎異,修干玉成,威儀嚴(yán)肅,不妄言笑,日誦經(jīng)史數(shù)千言,終身不忘一字。父為河南縣尹,常對賓朋以大器期之。年十五,補邑弟子員。偶有異僧,過而目之曰:“此法門之良驥也?!笔乓蚣译y起,遂投南岳伏虎巖,依寶珠薙染,受具足戒,令看無字話。自是一心參究,寒暑不輟。至二十五,從珠游金陵,探禹穴,因舟觸岸有聲,忽有省,珠大喜曰:幸子大事已明,宜自持護。珠以年高,自普陀棲隱于下天竺。時內(nèi)臣張公永慕珠道行,密奏張?zhí)?,賜紫色僧伽黎衣以徵其德。珠忽一日命清曰:“吾欲觀化,無令人入,聞吾擊磬聲,當(dāng)啟戶?!睌?shù)日不聞聲息,清密窺牖隙,見珠鼻柱垂地。越一日聞磬,師方排闥而入,珠已泯然逝矣。珠既化去,清乃訪鹽官古跡,駐錫覺皇,俄患背疾,感神入夢授藥,病愈。時佛慧寺月溪法師講《起信論》于吉祥,以清為唱臨濟宗旨,率眾叩其室,清從容語之曰:“圓宗無象,滿教難思,我若有宗可講,非但法堂前草深一丈,即真空亦為緣慮之場,汝若有法可聽,豈特頭上安頭,實際卻為聲名之境,三世諸佛、歷代祖師不過以楔出楔,隨迷遣迷,是故會旨者山岳易移,乖宗者錙銖難入,況《起信》之旨大徹宗乘,何須更煩忉怛,勉之。”眾皆稽首而退。清乃南游天臺,窮搜勝絕,懷無見睹之高風(fēng),誅茆其塔前三年。有荊山法師赴石梁之社,偕清至毗陵永慶,互以《楞嚴(yán)》參究,荊山嘆曰:“某所講經(jīng)雖精微于佛語,聞師所論誠出卷于塵中?!鼻逵党醴?,而禮部唐公荊州留結(jié)千日之期。已而復(fù)歸天臺古平田寺,臨海王司寇敬所入山訪道,訂交而去。隨遷華頂天柱峰,修大小彌陀懺六年,暇則敷演十乘,闡明三觀,故四方學(xué)者攀蘿而至,戶外之履常滿。一夕,夢琳宮綺麗,寶樹參差,見彌陀三圣,方展拜間,傍有沙彌授與一牌,書曰:“戒香熏修”,寤知中品往生之象也。蓋清日勤五悔,密持《梵網(wǎng)心地品》及《十六觀經(jīng)》為常課,是亦精誠之所感耳。嘗示眾曰:“大乘八萬,小乘三千,實整六和之模范,出三界之梯航也。今世之高流輕蔑律儀,惟恃見解,遂令后學(xué)不遵佛制,輒犯規(guī)繩,本自無愆,誤造深罪,饒他才過七步,辯若懸河,不免識墮鐵城,終未解脫,汝等勉之?!比f歷丁亥八月,慈圣宣文明太后遣使賜金紋紫方袍以寵之。十月王太初居士因母喪,乞清就永明禪室闡《妙宗鈔》,百日為期。時臺郡邢主理親登云嶠而設(shè)供焉。戊子歲儉,群盜蜂起,相戒無敢入室。槜李五臺居士陸光祖虛芺蓉之席見招,辭不赴。忽謂眾曰:“桃源之慈云,實懶融四世孫為開山,唐天寶賜額曰‘云居’,山曰‘安國’。五代德韶國師中興為第二道場,永明壽禪師剃發(fā)之所,今坐禪石永明庵故址在焉。韶公常領(lǐng)徒五百說法此地,昔螺溪寂法師請復(fù)臺教諦觀,亦親禮足,皆此寺也。今為豪民奪之,將為掩骨之所。竊思朝廷千數(shù)百年之香火,一旦為俗子葬地,誰之罪也?”遂罄衣缽贖歸之,將謀興建。俄云間陸宗伯平泉聘說法于本一院,李方伯沖涵聘講于桐川,已而返棹嘉禾龍淵,歘抱疾,告門人曰:“夜來神人啟我為魏府子,其富貴非吾所志也?!彼旄兑吕?,遺囑弟子如法阇維,盡發(fā)長物于五臺、云棲、西興五處飯僧。有勉服藥石者,清謝曰:“生死,藥能拒乎?吾凈土緣熟,圣境冥現(xiàn),此人間世固不久矣?!笔菤q正月七日,乃絕粒惟飲檀香水,期于二十九日告終。每日雖米漿不入口,與眾說無生法,誨諭進(jìn)修而拳拳弗倦。至夕乃起,別眾曰:“吾即逝矣,無以世俗事累我?!北娬堅唬骸按巳ネ鷥敉?,九品奚居?”曰:“中品中生也?!北娫唬骸昂簧掀飞??”曰:“吾戒香所薰,位止中品?!毖援?,泊然而逝,延五日顏色紅潤如生,手足溫蠕,怡容可掬,吊者無敢下拜。荼毗日,天色霽明,凈無纖翳,舉火之際,忽有片云如蓋凝覆其上,灑微雨數(shù)點,煙燄起時,異香充塞,內(nèi)自殿閣僧房,外自路人船子,所聞種種隨力不同?;疴?,骨有三色而鏘鏘有聲,紅者如桃,白者如玉,綠者潤似瑯竿,猶香氣郁郁。清寂于萬歷癸巳正月二十九日,世壽五十七,臘三十八。釋如惺抱骨初建塔慈云之南岡,壬寅遷于寺西螺師山右繡文溪之上。武塘了凡居士袁黃撰銘。

人物簡介

維基
石時矩(1767年—卒年不詳),字傳方,號月亭。
湖北省武昌府興國州(今屬黃石市陽新縣)人,清朝翰林、政治人物。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舉人。
考取覺羅官學(xué)教習(xí)。
嘉慶元年(1796年)丙辰科第三甲第四名同進(jìn)士出身。
點翰林院庶吉士。
四年(1799年)四月,翰林院散館,仍留館任庶吉士。
六年(1801年)翰林院散館,抽簽分發(fā)至學(xué)習(xí)主事上行走,以部署用刑部直隸司主事。。
石時矩在分發(fā)刑部之后嘆道:「人生不幸,乃為刑官。
」其后,每次判案時必定悉心探求案情。
十六年(1811年)轉(zhuǎn)刑部江西司主事。
二十年(1815年)丁憂去職。
二十三年(1818年)服闕,補刑部奉天司主事。
個性樸實正直,不受時勢動搖。
遇到疑案則剛直與上官爭論,因此難以升遷,在刑部近二十年方以年資累積升員外郎、郎中。
道光二年(1822年):刑部奉天司郎中,考選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
九月,上奏請旨斟酌修正銓敘辦法以疏通官員升遷的壅滯。
十月,奏請嚴(yán)飭緝捕湖廣兩省盜匪以使地方安定。
道光帝朱批同意:「著李鴻賓據(jù)實秉公嚴(yán)密緝捕,務(wù)除匪黨以靖地方,前任及現(xiàn)任地方官,下及胥吏,如有包庇徇隱及緝捕廢弛者,指名嚴(yán)參毋稍諱飾,勉之。
」三年(1823年)山東道監(jiān)察御史。
十一月,奏請嚴(yán)格禁止開山耕種以杜絕水患原因。
但道光帝朱批否決:「必不能行之事。
」四年(1824年)轉(zhuǎn)任掌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
御史任內(nèi)所奏之事皆能切中時弊。
奉命稽查京倉,有家丁索取陋規(guī)費用,石時矩即將之驅(qū)逐。
五年(1824年)以病辭歸。

人物簡介

維基
宗室善燾(1817年10月9日—1861年2月14日),嘉慶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子時-咸豐十一年正月初五日酉時),原名圖山,字溥泉。
清朝遠(yuǎn)支宗室鑲白旗第三族奕字輩。
道光八年(1828年)中式戊子科宗室鄉(xiāng)試舉人。
道光十二年(1832年)壬辰恩科第二甲第六十六名進(jìn)士出身。
五月,選翰林院庶吉士。
十三年(1833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七月,以編修充任日講起居注官。
八月,升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隨即轉(zhuǎn)左春坊左中允。
九月,升翰林院侍講。
充國史館協(xié)修、功臣館提調(diào)官。
十月,幫辦翰林院事。
十四年(1834年)八月,以侍講充甲午科順天鄉(xiāng)試同考官。
十月,轉(zhuǎn)翰林院侍讀。
十二月,升國子監(jiān)祭酒。
十五年(1835年),以祭酒稽查右翼宗學(xué)。
充乙未恩科鄉(xiāng)試磨勘官,因發(fā)生遺漏及未經(jīng)查詢遭交部議處。
十六年(1836年)三月二十二日,以祭酒署理大理寺卿。
九月初七日,擢太仆寺卿。
十七年(1837年)四月二十一日,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九月初八日,會奏受理「福建嘉義縣民人謝相以酷押斃命、縱盜加冤等詞赴都察院衙門京控案」。
十八年(1838年)三月,派赴西陵查看紅樁;隨道光帝至先農(nóng)壇,行禮九推。
四月,以左副都御史充殿試讀卷官。
六月,充拔貢朝考覆試閱卷大臣、考試恩監(jiān)閱卷官、行在前引大臣。
八月二十日,擢任刑部右侍郎。
九月十五日,兼授鑲紅旗漢軍副都統(tǒng),管理鑲紅旗漢軍新舊營房事務(wù)。
十一月十五日,調(diào)鑲黃旗滿洲副都統(tǒng),管理鑲黃旗滿洲新舊營房事務(wù)。
十二月,暫署步軍巡捕五營右翼總兵,兼充崇文門右翼監(jiān)督。
十九年(1839年)正月二十八日,改授兼步軍營右翼總兵,暫署左翼總兵。
二月初四日,調(diào)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
三月,奏報:「滇省起運丁酉年、黔省起運戊戌年等銅、鉛船只,迄今均未據(jù)咨報行抵何處,查本局庫貯銅斤只敷本年九月分鼓鑄之用,應(yīng)請敕下沿途各督撫等實力催趲,倘有藉詞逗遛、地方官不實力催趲,該督撫即指名嚴(yán)參。
」四月,以疏防「四道口岳谷莊劫案」罰俸一年;充考試試差閱卷大臣。
五月,署正黃旗漢軍副都統(tǒng)。
六月,特命協(xié)同右侍郎吳其浚督理京省錢法;偕同步軍統(tǒng)領(lǐng)宗室奕經(jīng)、左翼總兵宗室恩桂奏請嚴(yán)禁宛平、昌平交界之妙峰山娘娘廟香會,獲準(zhǔn)。
七月至九月,派遣盤查圓明園銀庫、稽查城內(nèi)七倉、京通十七倉,稽查鑲白旗漢軍旗務(wù)。
九月初三日,卸任右翼總兵,同月卸任右翼監(jiān)督。
二十年(1840年)正月,暫代內(nèi)大臣班。
三月,以戶部右侍郎署理步軍營右翼總兵。
充考試試差閱卷大臣、庚子科會試覆試閱卷官、庚子恩科鄉(xiāng)試覆試閱卷官、對引大臣。
四月,因?qū)毴帚~斤被竊,請將防范不嚴(yán)之大使賡德等人撤職察議,獲準(zhǔn)。
五月至七月,遵旨查看天壇各壇、太廟、社稷壇樹株,并查明鋸釤及應(yīng)除枯枝情形,請工部會同太常寺查明載冊詳慎辦理,獲準(zhǔn)。
八月,奉派會同兵部尚書裕誠赴盛京履勘估價永陵啟運殿、盛京清寧宮鳳凰樓工程。
十月,署理鑲黃旗護軍統(tǒng)領(lǐng)。
十二月十三日,調(diào)吏部右侍郎,仍兼署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
二十一年(1841年)正月,充對引大臣。
二月,奏報戶部庫存白鉛短缺,請旨催促寶泉局鑄造錢文。
五月十九日,會同吏部、都察院、大理寺會議具題「福建噶瑪蘭廳寄居民人林遜雨戳傷林闕身死」案之律例見解及官員處分。
七月二十二日,會同吏部、兵部、都察院、大理寺會議具題「福建臺灣縣革兵陳金聲等輪奸犯奸婢女連招內(nèi)傷身死」案之律例見解及官員處分。
八月,充崇文門副監(jiān)督。
九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兼署右翼總兵。
十二月,偕同署步軍統(tǒng)領(lǐng)宗室恩桂、署左翼總兵麟魁奏言:「畿輔五營槍兵僅一千名,擬將原設(shè)之藤牌兵三百八十三名均行裁撤,改為槍兵,并于各營差防兵丁內(nèi)挑取六百十七名,以足一千之?dāng)?shù),合舊額計二千名輪流操演,以資捍衛(wèi)」,得旨允準(zhǔn)施行。
二十二年(1842年)正月,以吏部右侍郎兼署刑部右侍郎。
二月,以吏部右侍郎署理京營左翼總兵,充考試漢缺御史閱卷大臣。
五月,再署理京營左翼總兵。
七月,奉派揀選太常寺贊讀官。
十月二十一日,授兼京營右翼總兵。
充覆核朝審、清查內(nèi)倉大臣。
十二月,實授兼鑲紅旗護軍統(tǒng)領(lǐng)。
二十三年(1843年)四月初三日,轉(zhuǎn)吏部左侍郎,仍兼鑲紅旗護軍統(tǒng)領(lǐng)、右翼總兵;初五日,調(diào)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wù),仍兼右翼總兵。
閏七月十六日,授馬蘭鎮(zhèn)總兵兼總管內(nèi)務(wù)府大臣。
九月,偕同宗室永康、宗室載鈖奏報明陵寢十項急修,請旨交本年查勘歲修工程大臣勘估修理。
二十四年(1844年)正月,奏陳皇陵青樁以外官山界內(nèi)樹株被竊之情況。
偕同直隸總督訥爾經(jīng)額會議〈巡防章程〉四條:「一、官山深僻之處應(yīng)酌添撥汛,以期周密;一、青樁內(nèi)外居民應(yīng)編保甲以戢奸宄;一、營汛獲犯應(yīng)送地方官審辦以免濫責(zé);一、官山一帶應(yīng)申明巡查舊制以憑考覈。
」交部議準(zhǔn)施行。
七月,因疏忽景陵陳設(shè)各物件被老鼠齧傷,遭交部議處。
八月,奉派修理景陵陳設(shè),遭處分降二級留任。
二十五年(1845年)正月,奏報修繕端憫固倫公主園寢饗堂、移請神牌事宜。
三月二十七日,因病陳請告退總兵職,開缺回旗,四月初一日允準(zhǔn)。
六月,因「直隸民人李鑒堂京控案」審辦疏失,遭交部議處。
七月,處分刑部失察積壓案件歷任官員,遭罰俸一年。
二十七年(1847年)八月十九日,賞給副都統(tǒng)銜,充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十二月到任。
咸豐二年(1852年)七月,以參贊大臣兼署烏里雅蘇臺將軍。
八月,奏陳循例撥給科布多餉銀事宜。
九月,派員巡查烏里雅蘇臺所屬金礦無偷挖情形。
十一月,與定邊左副將軍札拉芬泰、參贊大臣車林多爾濟共同捐資助餉。
十二月十四日,召回京師當(dāng)差。
三年(1853年)三月,返抵京師。
五月十七日,授盛京工部侍郎。
先是,盛京刑部主事明祿稟請盛京將軍宗室奕興代奏陳情;盛京刑部侍郎書元則「奏參明祿乖僻妄為、協(xié)領(lǐng)塔芬布、佐領(lǐng)恩合父子挾制上司」各一摺,十二月,咸豐帝命刑部尚書柏葰前往盛京偕同善燾審訊。
四年(1854年)正月,盛京刑部侍郎書元再度奏參「協(xié)領(lǐng)塔芬布、佐領(lǐng)恩合父子狼狽為奸、將軍奕興曲為袒護」,咸豐帝申明一并交柏葰、善燾審理。
二月,因解任承德縣知縣延瑞以冤抑難伸等詞呈請代奏,善燾將延瑞供詞直接咨送軍機處,被咸豐帝責(zé)怪不知慎密,遭降級留任。
同月,會同柏葰審訊完結(jié)定擬具奏,分別將明祿、塔芬布、恩合發(fā)遣、奕興革職交宗人府議處、書元交吏部議處;另奏請于盛京將軍衙門設(shè)立讞局,被咸豐帝否決。
以盛京工部侍郎充牛馬稅監(jiān)督,善燾以軍務(wù)未蕆、經(jīng)費浩繁,奏請將現(xiàn)存牛馬羨馀全數(shù)捐輸,獲準(zhǔn)。
五年(1855年)五月,奉派會同盛京將軍英隆監(jiān)收奉天官莊榖石。
八月初四日,調(diào)盛京刑部侍郎。
六年(1856年)七月初八日,調(diào)盛京工部侍郎。
九月,奏報盛京宮殿因連日陰雨導(dǎo)致坍塌滲漏、應(yīng)行修理情形。
十二月初三日,召京,署理正黃旗漢軍副都統(tǒng);次日,授正紅旗蒙古副都統(tǒng)。
七年(1857年)正月初八日,署理山海關(guān)副都統(tǒng)。
正月十五日,調(diào)正白旗滿洲副都統(tǒng)。
二月十二日,因病奏請開缺回旗。
咸豐十一年(1861年)正月初五日卒,年六十四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