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起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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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之祥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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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之祥,字伯和,直隸徽州府婺源縣桃溪人。
生有異表,領(lǐng)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應(yīng)天鄉(xiāng)薦,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成進士,任潛江縣知縣,廉明敏決,民稱神君。
潛故卑濕,瀕江水,嚙歲損賦十二三,祥筑堤障之,土滋沃而干止永寧。
潛有猾胥在藩司者,舞文盜潛賦,不可詰,祥廉知之,計致坐以法,藩長屢檄為脫,祥不為動。
榷珰陳奉以礦稅毒三楚,藩司郡守輒飛檄械系,又置榷關(guān)于潛之策口,翼以偽弁,商船所過化為虛舟。
一廣文攜家之任,偽弁誣以誘略,收其資,沉其人。
祥曰:破柱勠奸,古為何人?
立系偽弁于庭,斃之杖下。
奉怒,三下檄逮祥,祥曰:天子命吏,奴輩曷敢爾!
事聞,朝議撤奉回,剛風(fēng)勁節(jié),誦盈三楚。
尋內(nèi)召補山西道御史,時有倡為門戶之說,禁錮清流者,正人君子相率引去。
祥上章抗論大臣當(dāng)佐成盛治,不宜引避自全,負朝廷倚賴至意。
巡視長蘆鹽法,持廉剔蠹,其封事有簡賢能、重事權(quán)、禁影射、止開引諸碩畫,為鹺政所嘉賴,語多切中時忌,遂外遷江西藩司參議,分巡饒南九江三郡。
以議損湖關(guān)稅額,與巡撫不合,引疾歸。
時與同邑少原余公、登原汪公講明正學(xué),日進諸子弟課文藝,置田三十畝為館谷資,名曰:興賢文會。
直指使者屢列薦剡,絕意不出,竟以守道終其身。
生平尤篤孝友,登鄉(xiāng)薦日,痛祖若父不及見,慟哭不自勝。
母弟早世,視遺孤文偉如己子,后督學(xué)陳起龍采輿論,祀鄉(xiāng)賢。
著有《蘭臺疏草》、《居潛小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