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易應昌(1566年—1645年),字瑞之,一字瑞芝,號白樓,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易應昌是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次年(1607年)聯(lián)捷進士,授福建甌寧知縣。萬歷四十八年(1620年)升河南道御史,理順漕政;天啟元年(1621年)改為巡按應天,很快改任督學,提拔為大理寺丞,進少卿、大理寺卿,閹黨彈劾他是東林黨人,被革職。崇禎二年(1629年)起用為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晉左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和曹于汴扶持史??、高捷起用官務一事上甚為出力,不久因為以救刑部尚書喬允升而逆旨,遭下詔入獄論死。崇禎帝采用大學士成基命言論,將易應昌送往三法司審訊,被謫罰戍邊守衛(wèi)。弘光帝繼位,將他官復原職,升任工部右侍郎,被阮大鋮列入大悲案的十八羅漢之一,南京失守后去世,虛歲七十。
人物簡介
張錫命,四川潼川州人,民籍,明末政治人物。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四十四年(1616年)中式丙辰科錢士升榜三甲進士。官至陜西道監(jiān)察御史,巡視兩淮鹽政。丁憂去,遺課二十一萬,為繼任御史史??侵吞。其女張氏,遂寧孝廉黃纘妻,張獻忠破城時被執(zhí),罵不絕口而死。
人物簡介
維基【生卒】:?—1643 【介紹】: 明浙江會稽人,字九山。崇禎元年進士。官至南京戶科給事中。十一年,疏薦黃道周、惠世揚、陳子壯等,并為文震孟請恤。帝以沽名市恩切責。又以糾史??,被訐,罷職。十六年起用,北上抵臨清,遇清兵,被害。
張焜芳(?—1643年),號九山,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張焜芳在天啟元年(1621年)中辛酉科應天鄉(xiāng)試舉人,崇禎元年(1628年)登戊辰科進士,擔任福建南平縣知縣,有政聲,升南京戶科給事中。曾上奏責斥幸閹、推崇諫臣、褒獎遺孤十多道奏疏,令小人怨恨,借事重擬,崇禎帝知道其德行,只令改擬。十一年(1638年),他疏薦黃道周、惠世揚、陳子壯等人,并為文震孟請恤,遭崇禎帝斥責他沽名釣譽,又因為彈劾史??被攻擊,降級罷職回鄉(xiāng)。回鄉(xiāng)后他和劉宗周同修證人社,講學談經(jīng),悠然自得。崇禎十六年(1643年),得朝廷再次起用,北上到臨清時遇上清兵,不屈被害,妻金氏赴井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