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鄭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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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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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紹吉,四川保寧守禦所軍籍,湖廣平江縣人。
萬歷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四川鄉(xiāng)試第二名舉人,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進(jìn)士,初授行人司行人。
萬歷三十年主晉府河?xùn)|王朱慎鍵喪事,擢戶科給事中,升工科右給事中,上言織造內(nèi)監(jiān)呂貴之罪。
四十四年十一月,升為吏科左給事中,署該科印務(wù),再升吏科都給事中。
四十五年四月,升太常寺少卿。
四十八年二月,升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提督雁門等關(guān)兼巡撫山西地方。
天啟二年六月,山西巡撫徐紹吉屢以病請,部復(fù),許之。
五年四月,起升原任山西巡撫徐紹吉為戶部左侍郎。
六年閏六月,福建道御史李燦然疏參戶部侍郎徐紹吉、職方郎中鄭履祥竄入馮銓之幕,甘心依附,無非以銓能侵票擬之權(quán),擅翻天之手,如吳殿邦橫參巡方之公祖,則不難逐陳保泰以快其私,亓詩教欲鋤異己之正人,則不難驅(qū)李徵儀、蔡國用以勸其駕。
今冰山潰矣,紹吉等淟涊就列,能無愧于心哉。
得旨:徐紹吉患得熱中,投身去輔,營謀要地,盡喪生平,著冠帶閑住。
鄭履祥夙附權(quán)門,今夸入幕,驅(qū)除同輩,綰符職方;吳殿邦多事居鄉(xiāng),橫參公祖,立逐豸繡,以快己私,都著削籍為民,當(dāng)差仍追奪誥命。
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以戶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督理京省錢法,不久以魏忠賢黨,引退閒住。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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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燦然(?
—1654年),字伯韜,號(hào)任明,浙江處州府縉云縣人。
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浙江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jìn)士,四十八年授福建同安縣知縣,天啟四年(1624年)福建官兵破走紅夷,焚其城獻(xiàn)俘,福建巡撫南居益上捷奏,列名其上,五年四月考選,授福建道御史。
疏薦許弘綱、何熊祥、潘汝禎等,下旨言官職在糾彈,以后不許妄舉市恩。
疏糾太仆寺少卿金士衡力救李三才,垂涎節(jié)鉞,乞立斥之。
五年九月,疏請儲(chǔ)邊才,廣積粟,內(nèi)參兵部左侍郎王國禎奉旨逾年,杳不赴任,視國事漠不相關(guān),國禎削籍追奪誥命。
六年五月,京師王恭廠火藥自焚爆炸,上命西城御史李燦然查報(bào),分別輕重,作速優(yōu)恤。
閏六月,疏參戶部侍郎徐紹吉、職方郎中鄭履祥等,尋奉命巡鹽河?xùn)|,以寧夏四路商籍生員之請,議擇適中地方小鹽池堡創(chuàng)立學(xué)宮。
七年巡按山西,會(huì)同撫臣牟志夔、按臣劉弘化請于河?xùn)|建魏忠賢祠,內(nèi)有“丹心許國,精忠貫日,無雙雅志,憂民偉代,參天第一”等語,祠名褒勛。
又巡按宣大,崇禎繼位,以款貢卜石兔有勞,升一級,加太仆寺少卿。
崇禎元年二月,疏請停免河?xùn)|加派大工鹽課。
二年四月以閹黨被削籍。
卒于順治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