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陳楚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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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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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聞詔,字叔宣,別號(hào)欽之,福建福州府長樂縣匠籍。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jìn)士,授官浙江秀水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晉員外郎、郎中。
天啟五年十二月,南京浙江道御史羅萬爵疏參舊樞臣趙彥、舊督臣張我續(xù)、原任工部尚書白所知暨南京戶部員外陳楚產(chǎn)、刑部郎中林聞詔。
得旨:趙彥、張我續(xù)、白所知俱已有旨了,陳楚產(chǎn)、林聞詔著吏部即與議復(f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