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我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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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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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述中,字衡毓,號老庵,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
萬歷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
授山西襄垣縣知縣,任內(nèi)立泰晉書院,并資助神童王基洪。
后來王基洪果然中進士。
擢江西道御史,內(nèi)官客用驕橫,楊述中合同官糾之,群宦切齒,謫太和縣典史。
后起為大理府推官,升戶部主事、員外郎,四十年(1612年)任山東鄉(xiāng)試同考官。
歷任尚寶司丞、尚寶司少卿、太仆寺少卿、鄖陽撫治。
天啟二年(1622年)十月,安邦彥、奢崇明相繼逆叛,調(diào)任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偏沅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督貴州兵餉。
尋代替張我續(xù)任川貴總督,兼制云南湖廣軍務,賜尚方劍,率秦楚滇豫蜀五省官兵,援黔剿逆有功,因撫軍王三善敗績,述中尋乞休歸。
以俞旨有“老成慎重”語,自號老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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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順天府涿州人。萬歷十七年進士。授扶溝知縣,調(diào)萊蕪,儲谷賑饑。累遷開封知府,升淮徐備兵副使。治河有功,轉(zhuǎn)陜西布政司參政,備兵潼關。筑石堰防澇,民稱“馮公堰”。官至河南左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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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盛明(1566年—1621年),字夢元,又字月禎,順天府涿州(今河北省涿州市)人。
萬歷十七年(1589年)同進士出身,官扶溝知縣。
累官河南左布政。
天啟元年(1621年)后金陷遼陽,馮盛明身處危地,連續(xù)三次向河南巡撫張我續(xù)告病乞休,均被挽留。
然而其仍擅自離任,因此下獄。
其子馮銓,時任翰林院檢討,上書稱其父乞休時并未得知遼警。
陜西道御史張慎言則稱馮盛明父子打算南逃“吳越蜀楚之邦,擇地而處”。
刑部最終將馮盛明處杖刑并革職為民。
馮盛明回籍后不久即卒。
馮銓亦被劾歸原籍。
后來馮銓求助于魏忠賢,馮盛明得以追復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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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述程,字華毓,四川敘州府富順縣人。
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聯(lián)捷辛丑科進士。
三十七年八月由戶部員外郎升山西大同道僉事,改冀北道僉事,四十年閏十一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照舊供事。
調(diào)山東按察司副使,四十七年三月升陜西河西道參政。
天啟元年七月調(diào)山東登萊監(jiān)軍道按察使,奢安之亂起,十二月為川貴總督張我續(xù)所薦,改任湖廣按察使,監(jiān)軍四川,解新都之圍,又率所部再救重慶。
奢酋恨楊述程,令賊黨煅其家,誥命悉付灰燼,繼母宋氏為賊拷死。
二年四月調(diào)貴州按察使,管威清兵備事。
尋告歸。
五年起升陜西右布政使,西路兵備道。
崇禎元年起補湖廣右布政使,五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廣西等處地方。
三年加兵部右侍郎銜,改巡撫宣府,鎮(zhèn)守太監(jiān)有隙,十一月以不稱職罷官回籍。
卒年七十余,祀鄉(xiāng)賢祠。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湖廣澧州人,字紫宸。萬歷四十一年進士。歷工部主事。預平奢崇明之亂。崇禎六年,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次年,以御后金(清)兵失機,革職遣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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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君恩(1570年—1636年),字忠甫,號紫宸,別號蘭江癡叟。
湖廣岳州府澧州(今湖南澧縣閘口鄉(xiāng))人。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巴縣知縣,調(diào)西充縣,考選刑部主事,以修明慶陵,自言知堪輿,遂調(diào)工部主事,晉員外郎。
天啟元年升四川按察司僉事。
二年四川土司樊龍占據(jù)渝城作亂,君恩任監(jiān)軍道僉事,輔佐川湖云貴總督張我續(xù)平定叛亂,并奉命詣闕獻俘,加升本省參政監(jiān)軍。
三年參與圍剿奢安之亂,因揭發(fā)川湖贊畫劉時俊部卒私賣米糧火藥,為福建道御史周宗建所劾,罷官歸。
五年降補浙江右參議管屯田水利,結賄崔呈秀,加太仆寺卿兼浙江按察司僉事,照舊管理屯田水利道。
崇禎初,升山東參政。
四年升陜西按察使,備兵靖邊。
六年升巡撫山西右僉都御史,以清軍入關,崇禎七年閏八月壬子,總督宣大張宗衡、巡撫宣府焦源清、巡撫大同胡沾恩、巡撫山西戴君恩并免官,十月,論罪,俱遣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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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瑞徵(1580年—?
年),字仲庚,號元谷,南直隸蘇州府吳江縣人,匠籍。
己酉應天府鄉(xiāng)試四十二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庚戌科會試六十一名,第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
工部觀政,四十年四月授工部虞衡司主事,四十三年升營繕司員外郎,升郎中,四十五年升江西饒州府知府。。
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分巡河北道,天啟元年(1621年)五月因聞奴警,徑直辭官逃歸,被河南巡撫張我續(xù)彈劾,與左布政使馮盛明并被逮治,九月禠職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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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時?。?6世紀—17世紀),號勿所,四川敘州府隆昌縣民籍富順縣人。
同進士出身。
萬歷二十五年丁酉科四川鄉(xiāng)試舉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進士,初授廬江縣知縣,調(diào)繁桐城、吳江,捐俸筑平望堤八十里,防蘇湖、太湖水患,人呼劉公堤,立祠奉祀。
三十六年考選為南京刑科給事中,疏劾南京守備撫寧侯朱繼勛,又疏上十事。
三十八年升為福建僉事,三十九年京察以浮躁去職。
起復尚寶司丞,泰昌元年被彈劾去職。
天啟元年(1621年),奢安之亂起,起升太仆寺少卿,贊畫川湖云貴軍務,募兵助練,收復重慶。
后為總督張我續(xù)題參通夷,被逮入京審訊,上疏辯雪,加兵部右侍郎。
天啟六年丙寅(1626年)正月十九日卒。
后追贈太仆寺卿,崇禎二年贈兵部尚書。
妻喻氏封夫人。
子劉潛、崇禎九年解元劉泌。
著有《大易統(tǒng)要》、《居官冰鏡》、《治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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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聞詔,字叔宣,別號欽之,福建福州府長樂縣匠籍。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進士,授官浙江秀水縣知縣,擢刑部主事,晉員外郎、郎中。
天啟五年十二月,南京浙江道御史羅萬爵疏參舊樞臣趙彥、舊督臣張我續(xù)、原任工部尚書白所知暨南京戶部員外陳楚產(chǎn)、刑部郎中林聞詔。
得旨:趙彥、張我續(xù)、白所知俱已有旨了,陳楚產(chǎn)、林聞詔著吏部即與議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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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元明禪林僧寶傳·卷十五
天隱禪師者。
諱圓修。
出荊溪閔氏。
說法磬山報恩。
初與天童悟禪師同出龍池傳之門。
是師為笑巖真孫也。
師幼明敏。
生知佛乘。
常以心齋報母。
然留連俗諦。
幾失前因。
一日過講肆。
聞楞嚴經(jīng)云。
一切眾生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凈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zhuǎn)。
師惕然驚畏。
擇龍池幻有傳和尚。
而依止焉。
傳示趙州無字話頭。
師參之半載不發(fā)。
改看本來面目。
提撕猛切。
一日普請出窯次。
有覺所道者云。
聞常多菩薩。
出現(xiàn)于四大名山。
神通廣大。
傳公厲聲曰。
我者里亦不少。
師僉曰。
如何是神通。
傳曰。
快度磚來著。
師染指法味。
心不外緣。
經(jīng)百馀日。
偶閱楞嚴。
佛咄阿難云。
此非汝心。
師脫然慶快。
如善財入彌勒大閣。
了釋前疑。
及侍傳公。
入城被喝。
便契臨濟主賓炤用之句。
于是。
上天界訪云松。
過能仁謁文齋。
出沒奇機。
不無可紀。
萬歷辛丑。
傳合掩關于龍池曰。
汝既有新入處。
不妨更加精進。
他日利導有情。
則吾望足矣。
未幾。
傳公北行。
師悵然消遣關中。
惟拈頌而已。
于其古德公案。
如庖丁之解牛。
而無礙刃游也。
獨疑乾峰十方薄伽梵一路涅槃門話。
復枯坐蒲團二載。
忍聞驢鳴。
大悟差別玄旨。
有偈曰。
忍聞驢子叫。
驚起當人笑。
萬別與千差。
非聲非色鬧。
甲辰。
北省傳公于燕京之普炤寺而師資深契合焉。
仍涉獵講庭。
瀾翻藏海。
探竿禪席。
料揀權宜。
住后常曰。
山僧南北往還。
親近知識一十八載。
跋涉勞碌為己躬。
切無少怠也。
嗚呼。
師之入道。
誠異今時。
故得處真實。
用處諦當。
常以虛空撲落地語。
酬僧理藏鋒之問。
以湖州蘿卜宣州姜。
酬事藏鋒之問。
以有水皆涵月。
無山不帶春。
酬理事藏鋒之問。
以無手人行拳。
酬不涉理事藏鋒之問。
又僧問。
如何句到意不到。
師曰。
言言見諦。
步步迷蹤。
如何意到句不到。
師曰。
只在舌尖頭盡力道不出如何是意句俱到。
師曰。
有時獨倚庭欄上。
閒看梅花四五枝。
如何是意句俱不到。
師曰。
落花流水去。
空負浪游人師暮年。
從石磬山。
遷湖之報恩寺。
示眾曰。
老僧住個破院子。
不能時時為眾提持佛法。
賴土木瓦礫。
與諸人轉(zhuǎn)大法輪。
發(fā)諸人大機大用。
諸人切不得當面蹉過。
若蹉過。
只知事逐眼前去。
不覺老從頭上來。
一日俄集眾諄誡。
復以后事付囑及門上首。
趺坐儼然而寂。
瘞全身于報恩之左。
順治戊戌。
大覺琇禪師。
應北詔時大會諸山。
移塔于宜興之白云庵。
初師居右磬。
諸方有以臨濟玄要。
配合教乘。
作奇特商量者。
師[憑-馬+氏]其惑。
常著書復問之。
并頌示諸識者。
其頌曰。
第一玄。
一字不加畫。
分明是個賊。
咄咄咄。
咄處且最毒。
第二玄。
快手何曾先。
撒沙并撒土。
露露露。
露出娘生褲。
第三玄。
一曲江村岸。
風月隨時看。
收收收。
收去個中流。
第一要。
驀地忽一笑。
笑倒須菩提。
攙起迦葉老。
第二要。
袖里個金圈。
拈出是莖草。
瞬目牛吞了。
第三要。
伸縮誰能炤。
只手握雙拳。
打得虛空叫。
師之提唱精奧。
大率如此。
其門賢箬庵問禪師。
編師全錄流通。
與天童悟。
齊名于世。
贊曰。
世傳曹溪下。
惟青原南岳應讖。
殊不知嫩桂者。
代不乏人也。
而石霜下。
有楊岐積翠也。
次出佛果之門者。
大慧虎丘也。
次無準下。
復出雪巖斷橋也。
師既出龍池。
又與天童并駕。
化周宇內(nèi)。
其久昌二桂。
凡五抽嫩矣。
其根芽懸讖于少林。
有以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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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粵詩·卷四二○
盧瑛田,字虹仲。東莞人。明神宗萬歷八年(一五八〇)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中,管徐洪船鈔,擢湖廣憲副,以援蜀軍功,遷四川參政、轉(zhuǎn)河南按察使。卒贈太仆寺正卿。清黃登《嶺南五朝詩選》卷四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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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瑛田(1582年—1623年),字虹仲、一字龍升,號如麓,廣東省廣州府東莞縣增埠(今茶山鎮(zhèn)增埠村盧屋)人。
盧瑛田七歲能文。
萬歷二十八年(1600年)中庚子科廣東鄉(xiāng)試第七十三名舉人,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中式庚戌科會試一百十二名,第二甲第二十二名進士。
禮部觀政,授戶部湖廣司主事,四十年差徐州管倉,四十二年升員外郎,本年五月升郎中。
四十六年升湖廣按察司副使。
當時,惠王建邸于荊,欲并民居為府第,人心惶惶。
瑛田請以湘王廢邸改建,毋動民居,報可,移府莊田,搜括河南,不足額,派之楚,楚撫欲取盈于荊。
瑛田力持不應,荊人以為德。
天啟二年(1622年)正月入覲京師,舉卓異,二月賜宴禮部,三月升四川布政使司右參政、備兵威茂,不久督臣張我續(xù)請求繼續(xù)以參政新銜照舊管荊南道事,三年五月升河南按察使,未赴任卒。
天啟初,土酋奢崇明反叛已數(shù)年,重慶陷落,瑛田受檄往援,選精兵五千,晝夜馳赴。
時賊黨兵甚眾,土司暨諸道股栗,請解城圍,瑛田不從,率所部奮勇邀擊,殺賊八百余。
敵人詐降,瑛田用計擒其首領。
官軍收復重慶。
凱旋歸,擢四川布政使司參政,又遷河南按察使,未赴任卒。
敘平奢之功,贈太仆寺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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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馨,字望文,陜西綏德州人。
少穎悟,年六歲,讀書即成誦。
十八補博士弟子員,尋選太學生。
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陜西鄉(xiāng)試舉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天啟五年四月考選,授南京浙江道御史,追論熊廷弼、趙南星、楊漣等。
疏參川湖總督張我續(xù)侵盜餉銀練兵;尚寶司卿須之彥、南京操江右僉都御史熊明遇黨附東林。
巡按江南,又巡按浙江。
天啟四年杭州兵變,株連平民四百余家,時馨止誅其渠魁,余悉免罪。
三載期滿,七年巡視屯馬,三月奏進搜括節(jié)省助工銀兩。
崇禎元年被彈劾媚奸,遂歸。
優(yōu)游林泉垂二十余年,以壽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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