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胡養(yǎng)正

共 2 首
天降災害,禍難殷流,初交殊族,卒成同盟,使王室震蕩,彝倫攸斁。
是以智達之士,莫不痛心入骨,傷時人不能相忍也。
然孤與太公,志向愿等,雖楚魏絕邈,山河迥遠,戮力乃心,共獎王室,使非族不干吾盟,異類不絕吾好,此孤與太公無貳之所致也。
功績未卒,太公殂隕,賢胤承統(tǒng),以繼洪業(yè)。
宣奕世之德,履丕顯之祚,摧嚴敵于鄴都,揚休烈于朔土,顧定疆宇,虎視河外,凡我同盟,莫不景附。
何悟青蠅飛于竿旌,無忌游于二壘,使股肱分成二體,匈膂絕為異身。
初聞此問,尚謂不然,定聞信來,乃知閼伯、實沈之忿已成,棄親即讎之計已決,旃旆交于中原,暴尸累于城下。
聞之哽咽,若存若亡。
昔三王、五伯,下及戰(zhàn)國,君臣相弒,父子相殺,兄弟相殘,親戚相滅,蓋時有之。
然或欲以成王業(yè),或欲以定霸功,皆所謂逆取順守,而徼富強于一世也。
未有棄親即異,兀其根本,而能全于長世者也(《魏氏春秋》作「而能崇業(yè)繼功,垂祚后世者也」。)
昔齊襄公報九世之讎,士丐卒荀偃之事,是故《春秋》美其義,君子稱其信。
夫伯游之恨于齊,未若太公之忿于曹也;
宣子之臣承業(yè),未若仁君之繼統(tǒng)也。
且君子違難不適讎國,交絕不出惡聲,況忘先人之讎,棄親戚之好,而為萬世之戒,遺同盟之恥哉!
蠻夷戎狄將有誚讓之言,況我族類,而不痛心邪?
夫欲立竹帛于當時,全宗祀于一世,豈宜同生分謗,爭校得失乎?
若冀州有不弟之慠,無慚順之節(jié),仁君當降志辱身,以濟事為務(wù)。
事定之后,使天下平其曲直,不亦為高義邪?
今仁君見憎于夫人,未若鄭莊之于姜氏;
昆弟之嫌,未若重華之于象敖。
然莊公卒從大隧之樂,象敖終受有鼻之封。
愿捐棄百疴,追攝舊義,復為母子如初。
今整勒士馬,瞻望鵠立
⑴ 案:自「太公殂隕」至此,《魏氏春秋》作:「尊公殂隕,四海悼心。賢胤承統(tǒng),遐邇屬望,咸欲展布膂力,以投盟主,雖亡之日,猶存之愿也」。
⑵ 《后漢·袁紹傳》,注云:「書見《王粲集》。又《魏志·袁紹傳》注引《魏氏春秋》,有刪節(jié)
三依皇祖閱河堤詩韻(乾隆壬午) 清 · 弘歷
五言律詩
冬官慎蟻戶,河伯守龍宮。
無事功須建,多奇智轉(zhuǎn)窮。
泗州安可復,洪澤僅能通。
皇考成高堰,堯巍舜繼功。
⑴ 泗城舊為水圮康熙初淮溢武家墩成大皇祖命筑高堰之天然壩皇考繼工居民得免水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