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沈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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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邵碩 朝代:南朝宋初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九 神化科
康居人。
奓口大目。
狀如狂。
所至小兒。
得侮慢之。
時時從酒徒。
入市酣飲酒徒多推擠之使去不去。
則謾與飲。
無所較。
然見佛像則百拜。
悲嘆流涕。
生三男二女。
大男名慧生為沙門。
碩后亦為沙門。
號碩公。
出入經(jīng)行。
不問夜旦。
意欲為之則往。
游益部諸縣。
皆以滑稽言事。
發(fā)人歡笑。
而勸以善。
因家家喜之。
碩至而地臥。
則其家有死禍。
從乞細(xì)席。
臥則有生兒之喜。
四月八日成都迎像。
碩嘗于眾中。
匍匐弄師子。
伎以自效。
是日亦有見之??縣者。
蓋分身云。
刺史蕭慧開劉孟明并敬事之。
孟明嘗使二妾。
衣男子衣。
給侍公左右。
公遽為韻語以卻之。
曰寧乞美酒過殘歲。
不能年老做夫婿。
孟明長史沈仲玉改鞭杖格碩曰。
天地嗷嗷從此起。
若除此格。
得刺史。
仲玉聞而除之。
及孟明卒。
仲玉行州事。
元徽元年九月一日。
語岷山通云沙門法進(jìn)曰。
我死可露骸松下。
然兩腳須著履。
進(jìn)從之。
已而化。
舁其尸露之。
明日往視失所在。
俄有自??縣來者。
曰昨見公行市中。
一腳著履。
曰為我語進(jìn)公。
小兒輩欺我。
止予我只履。
進(jìn)驚問沙彌。
沙彌曰。
舁尸時一履墮。
行急不及系也。
神僧傳·卷第四
沙門邵碩。
康居國人。
與志公最善。
出入經(jīng)行不問夜旦。
意欲求之則去。
游益州以滑稽言事能發(fā)人歡笑。
因勸以善。
家家喜之。
至人家眠地者。
家必有死。
就人求細(xì)席者必有小兒亡。
時咸以此為讖。
至四月八日成都行化。
碩于眾中作師子形。
爾日郫縣亦言見碩作師子形。
乃悟分其身也。
刺史蕭慧開及劉孟明。
皆挹事之。
孟明以男子衣衣二妾。
試碩云。
以此二人給公為左右可乎。
碩為人好韻語。
乃謂明曰。
寧自乞食以清宴不能與阿夫竟殘年。
后忽著布帽詣明。
少時明卒。
先是孟明長史沈仲玉改鞭杖之格嚴(yán)重???。
碩謂玉曰。
天地嗷嗷從此起。
若除鞭格得刺史。
玉除之。
及明卒仲玉果行州事。
是年九月將亡。
謂沙門法進(jìn)曰。
愿露骸松下然腳須著屐。
進(jìn)諾之。
已而化。
舁其尸露之。
明日往視失所在。
俄有自郫縣來者曰。
昨見碩公著一屐行市中。
曰為我語進(jìn)公。
小兒見欺止為我只屐。
進(jìn)驚問之沙彌。
答曰。
舁尸時一屐墮。
行急不及系也法愿。
高僧傳·卷第十 神異下
邵碩者。
本姓邵。
名碩。
始康人。
居無常所恍忽如狂。
為人大口眉目丑拙。
小兒好追而弄之。
或入酒肆同人酣飲。
而性好佛法。
每見形像無不禮拜贊嘆悲感流淚。
碩本有三男二女。
大男惠生者亦出家。
碩以宋初亦出家入道。
自稱碩公。
出入行往不擇晝夜。
游歷益部諸縣。
及往蠻中。
皆因事言謔協(xié)以勸善。
至人家眠地者。
人家必有死。
就人乞細(xì)席必有小兒亡。
時人咸以此為讖。
至四月八日成都行像。
碩于眾中匍匐作師子形。
爾日郡縣亦言見碩作師子形。
乃悟其分身也。
刺史蕭惠開及劉孟明等。
并挹事之。
孟明以男子衣衣二妾。
試碩云。
以此二人給公為左右可乎。
碩為人好韻語。
乃謂明曰。
寧自乞酒以漬咽。
不能與阿夫竟殘年。
后一朝忽著布帽詣孟明。
少時明卒。
先是孟明長史沈仲玉。
改鞭杖之格嚴(yán)重常科。
碩謂玉曰。
天地嗷嗷從此起。
若除鞭格得刺史。
玉信而除之。
及孟明卒仲玉果行州事。
以宋元徽元年九月一日卒岷山通云寺。
臨亡語道人法進(jìn)云。
可露吾骸急系履著腳。
既而依之。
出尸置寺。
后經(jīng)二日不見所在。
俄而有人從郫縣來。
過進(jìn)云。
昨見碩公在市中一腳著履漫語云。
小子無宜適失我履一只。
進(jìn)驚而檢問沙彌。
沙彌答云。
近送尸出時怖懼右腳一履不得好系。
遂失之。
其跡詭異莫可測也。
后竟不知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