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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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法聰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六 感通科
姓陳氏。始出家。住蘇之常樂寺。后于攝山棲霞寺獲薙染焉。俾誦大品不久。便通。又造會稽一音慧敏二法師席。以聽其講。心累蕩然。得無掛礙。貞觀十五年。開導(dǎo)于蘇杭等州。受其道者。三百人。自爾華嚴(yán)涅槃。輪環(huán)闡演。至二十馀過。十九年嘉興縣高王之神降其祠之史曰。為我請聰法師受菩薩戒。既受戒。又降其史曰。繼自今可悉斷酒肉五辛。有祈福者必請僧。到祠下設(shè)齋。行道。 二十一年。海鹽縣鄱陽府君因齋會。神降其史曰。為我請聰法師講涅槃經(jīng)。講馀數(shù)紙。而又降曰。神道業(yè)障多。諸苦惱此身。每為鱗甲細(xì)蟲之所啖嚙。茲蒙法師講說。餐稟之益。遂獲輕升??筛鼏⒄堉v大品也。顯慶元年。冬語諸弟子曰。吾舍報之后。即以施諸禽鳥。然亦恒講不輟。一日忽見麈尾從座墮地。視之則端坐而終。年七十一。
續(xù)高僧傳·卷第三十五 感通篇中
釋法聰。
姓陳。
住蘇州常樂寺。
初負(fù)帙周游法席參詣。
隨聞雖曉然未本意。
意在息言。
然言為理詮。
事須博覽。
不著為本無得虛延。
如灰除垢。
灰亦須凈。
后往金陵攝山棲霞寺觀顧泉石僧眾清嚴(yán)。
一見發(fā)心思從解發(fā)。
時遇善友依言度脫。
遂誦大品不久便通。
又往會稽。
聽一音慧敏法師講。
得自于心蕩然無累。
貞觀十五年。
還杭蘇等州。
開導(dǎo)集眾。
受道者三百馀人。
自爾華嚴(yán)涅槃相續(xù)二十馀遍。
貞觀十九年。
嘉興縣高王神。
降其祝曰。
為我請聰法師受菩薩戒。
依言為授。
又降祝曰。
自今以往酒肉五辛一切悉斷。
后若祈??烧埍娚?。
在廟設(shè)齋行道。
又二十一年。
海鹽縣鄱陽府君神。
因常祭會。
降祝曰。
為我請聰法師講涅槃經(jīng)。
道俗奉迎幡花相接。
遂往就講。
馀數(shù)紙在。
又降祝曰。
蒙法師講說。
得稟法言。
神道業(yè)障多有苦惱。
自聽法來。
身鱗甲內(nèi)細(xì)蟲啖苦已得輕升。
愿道俗為我稽請法師。
更講大品一遍乃不違之。
顯慶元年冬。
謂弟子曰。
吾不久舍報。
可施諸禽鳥。
而恒講不輟。
后講于高座上。
麈尾忽墮而終。
春秋七十一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660 【介紹】: 法名或作等照。唐僧。常州義興人,俗姓蔣。生即白首。五歲出家。布衣蔬食,日誦經(jīng)卷,目睹七行,一聞不忘。太宗貞觀三年,刺史追充州學(xué),乃日聽俗講,夕思佛義。后周游諸方,歷參名師,歸住潤州桑梓山行慈悲觀。尋被除名,復(fù)往常州。高宗永徽二年,被括還家,乃入山修苦節(jié)。后卒于衡岳。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八 證悟科(二)
一名等照。
姓蔣。
常州義興人。
生而皓首。
五歲從兄才法師。
于安國寺出家。
貞觀三年。
刺史竇公聞其才學(xué)。
召補(bǔ)州校庠職。
閱佛書不已。
博士責(zé)之。
對曰。
欲以博觀也。
問之無所滯。
于是館中諸生。
莫不敬服。
俄聽四經(jīng)三論于蘇之流水寺璧法師所。
又依越之敏法師
然后見天臺超禪師。
而獲西方凈土觀旨。
乃南游交桂廣循。
北上荊襄。
見信禪師于蘄。
瞻拜廬山遠(yuǎn)公凈土觀堂。
歸里受無生觀于潤之巖禪師。
后偕暉才二師。
行慈悲觀。
且授鬼神戒。
巫有殺以祭者。
暴卒而蘇曰。
吾于伏阇梨處受戒。
誓不食肉矣。
如何為吾殺。
憫爾愚癡。
聊貸爾命。
后或犯決不恕。
自是諸祀腥葷并絕。
嘗有婺州二人。
同販麻枲。
一以蔬祭江神。
一殺生祭。
及抵岸。
而殺祭者盡濕。
蔬祭者獨燥。
雖同一舟。
而燥濕異。
則戒之驗。
如此甚至。
求魚肉市肄不易得。
官司為減經(jīng)賦。
義興令。
或叵信。
懼其惑眾。
將加之法。
其族氏昆季行賂乃免。
未幾。
而令家有蛇狗登床蜇人之怪。
筮曰。
罪由瀆賢圣。
禍不可原。
竟獲譴除名為民。
永徽二年。
伏亦為有司所括。
反初服。
然操守益厲。
眾復(fù)聚求法要。
其所說所行。
大約準(zhǔn)十五觀四明論云。
既久居伏牛山。
顯慶五年。
避譏謗。
習(xí)靜于衡岳。
徒眾復(fù)聚。
方談述微妙。
忽曰。
一切無常。
氣息難保。
夜深各散。
緣盡當(dāng)離。
時皆莫之測。
則堅拒戶寂然。
是夕凡衡之鐘磬笙管。
有聲之器。
自能鳴唱。
徹曉不已。
及破關(guān)見伏端坐而逝。
遽以奏聞。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六 習(xí)禪六之馀
釋善伏。
一名等照。
姓蔣。
常州義興人。
生即白首。
性知遠(yuǎn)離。
五歲于安國寺兄才法師邊出家。
布衣蔬食日誦經(jīng)卷。
目睹七行一聞不忘。
貞觀三年。
竇刺史聞其聰敏追充州學(xué)。
因爾日聽俗講夕思佛義博士責(zé)之。
對曰。
豈不聞乎。
行有馀力所以博觀。
如不見信請問前聞。
乃試之一無所滯。
重為聯(lián)類佛教兩用疏通。
于是學(xué)館傾首。
何斯人之若斯也。
后逃隱出家。
志樂佛法。
欲罷不能。
忽逢山水。
淹留忘返。
斯因宿習(xí)非近學(xué)也。
至蘇州流水寺璧法師所。
聽四經(jīng)三論。
又往越州敏法師所。
周流經(jīng)教頗涉幽求。
至天臺超禪師所。
示以西方凈土觀行。
因爾廣行交桂廣循諸州。
遇綜會諸名僧。
咨疑請決。
又上荊襄蘄部。
見信禪師。
示以入道方便。
又往廬山見遠(yuǎn)公凈土觀堂。
還到潤州巖禪師所。
示以無生觀。
后共暉才二師。
入桑梓山行慈悲觀。
又為鬼神受戒莫啖肉。
神又降巫者。
令召伏受戒。
巫者殺生祀神。
神打之次死。
降語曰。
吾已于伏阇梨受戒。
誓不食肉。
如何為吾殺生。
憫爾愚癡且恕汝命。
后更爾者必加至死。
自后諸祀永絕膻腥。
常婺州二人。
同載績麻為貨至江神所。
一以蔬祭。
一欲殺生。
而未行。
其麻并濕。
前蔬祭麻并乾燥。
于是行人忌憚無敢肉祭。
故其授戒功驗。
人神敬仰。
有陵犯者立見禍害。
江淮間屠販魚肉。
鵝鴨雞豬之屬。
受法開放。
市無行肆。
官人怪之。
有義興令。
素不信。
嫌伏動眾將加私度之罪。
伏昆季賂之。
其人忽即狗登繩床眾蛇惱患不久除名往常州。
筮之。
卦云。
由犯賢圣罪不可救。
其人得急就伏求免。
永徽二年。
被括還家。
然志好出俗見家如獄。
復(fù)往山居。
苦節(jié)翹勤人不堪其憂也。
眾又屯聚。
因為說法贊令行慈。
不殺者佛教之都門也。
不能行之。
若講禮而為倨傲耳。
又勸行六道供。
以先祖諸亡者無越此途。
又曰。
山有玉則草木潤泉有龍則水不竭。
住處有三寶則善根增長。
常在伏牛山以虎豹為同侶。
食蚊虻為私行。
視前六尺未曾顧眄。
經(jīng)中要偈口無輟音。
大約十五觀四明論以為崖準(zhǔn)。
顯慶五年。
行至衡岳。
意欲求靜返更屯結(jié)。
說法既久忽告曰。
一切無常氣息難保。
夜深各散緣盡當(dāng)離。
時不測其言也。
便返閉而坐。
爾夜衡州諸寺鐘及笙管鳴聲徹曉。
道俗咸怪。
至房關(guān)掩。
乃破而開之。
見伏端坐久終。
便以奏聞。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xué)僧傳·卷第二十 持志科
姓王。
杭州人。
少出家。
訪道。
無所不至。
常持大布衣。
從越之敏法師。
二十五年。
其玄解。
于千眾中為第一。
時共目之青布明。
后咨禪法于蔣山巖禪師者。
十年。
嘗以積雪塞路。
七日不食。
獨念曰。
吾聞七日不食則死。
今不死豈其業(yè)耶。
吾茲試觀之。
因自以繩懸之崖間。
頓若有割斷其繩者。
竟墜崖底。
歘又若有擎之以出者。
復(fù)置前所在處。
無少損。
未幾。
行頭陀于荊之四望山。
形與影俱。
寒暑一衲。
物我相忘。
而兩虎之斗者。
能使之解。
專以思益經(jīng)。
為脩行軌則。
龍朔間。
偶游終南。
遂觀覽京師不久而去云。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六 習(xí)禪六之馀
釋惠明。
姓王。
杭州人。
少出家。
游道無定所。
時越州敏法師
聚徒揚(yáng)化遠(yuǎn)近奔隨。
明于法席二十五年。
眾侶千僧解玄第一。
持衣大布二十馀載。
時共目之青布明也。
翹勇果敢策勤無偶。
后至蔣州巖禪師所。
一經(jīng)十年咨請禪法在山禪念。
經(jīng)雪路塞七日不食。
念言。
我聞不食七日便死。
今明知業(yè)也。
若業(yè)自在可試知之。
以繩自懸于高崖。
恍恍如人割斷。
因落崖底。
如人擎置一無所損。
復(fù)至荊州四望山頭陀。
二虎交斗自往分解。
冬夏一服行止形俱。
所去無戀。
即經(jīng)所謂如鳥凌空。
喻斯人矣。
誦思益經(jīng)依經(jīng)作業(yè)。
近龍朔年。
從南山出至京游觀。
與其言論無得為先。
不久旋返云往江曲。
依閑修道莫知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