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釋智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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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曇藏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五 感通科
姓楊氏。弘農(nóng)華陰人。年十五?;蛞云溆胸蚕?。二親即為姻媾。以冀嗣續(xù)。非其志也。乃竟遁去。欲遂薙落。而未遇其人。方默念觀世音。道值黔而牧二牛者。從問所可宿地。則曰。西行有寺。稍聞鐘聲。果見寺。而僧徒尤眾。且為圓頂無難色。竣事即出門。僅百步回顧無所見。由是知為化境云。黎明西奔隴上尋還京邑。住旌善寺登且戒聽習經(jīng)論。意義有所疑則往山東稽諸宿德。地持十地無擁滯。晚歸隸貫光明寺獻后崩。召住禪定。國朝造會昌寺。詔為上座。貞觀譯經(jīng)詔證義。又詔主興善寺。藏固讓舉藍田化感寺潤法師。自代果稱旨。東宮有疾。入授戒而瘳。賜帛賜衣。且詔度僧三千。并造普光寺。使隸焉。詔問得遙受戒不。藏以地持論。謂若無戒師。發(fā)弘誓愿得菩薩戒。因以論文進。仍以御制懺悔詞。令藏宣讀?;屎蠹?。詔入寢殿授戒。賜物豐渥。九年三月十八日。終于會昌寺。春秋六十九。兩宮哀慟。葬郊西起塔圖形以垂不朽。太子詹事黎陽公于志寧文其碑。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三 義解篇九
釋曇藏。
姓楊氏。
弘農(nóng)華陰人。
家世望門。
清心自遠。
年十五。
占者謂為壽短。
二親哀之即為姻媾。
既本非情。
慮有推逼。
遂逃亡山澤。
惟念誰度行至外野。
少非游踐莫知投告。
但念觀音。
久值一人貌黑而驅二牛。
因問所從可得宿不。
便告藏曰。
西行有寺不遠當至。
尋聞鐘聲。
忽見僧寺。
因求剃落便遂本心。
即遣出門可行百步。
回望不見久乃天明。
西奔隴上求法為務。
晚還京邑。
于旌善寺行道受戒。
聽諸經(jīng)律意有所昧。
又往山東。
彼岸諸師競留對講。
地持十地名稱普聞。
故東漸海濱南窮淮服。
聽涉之最無與為儔。
及返京師住光明寺。
詮發(fā)新異擅聲日下。
獻后既崩召入禪定。
性度弘裕風范肅成。
故使道俗推崇。
綱維領袖。
恒為接對之役也。
賓客席上之美。
談敘曠世之能。
見之今矣。
大唐御世。
造寺會昌。
又召以為上座。
撫接長幼殊有奇功。
貞觀譯經(jīng)又召為證義。
時以藏威烈氣遠容止清肅。
可為興善寺主。
藏深懷禮讓用開賢路。
乃薦藍田化感寺閏法師焉。
即依其言舉稱斯目。
及皇儲失御。
便召入宮。
受菩薩戒翌日便瘳。
敕賜絹數(shù)百段。
衣對亦爾。
度人三千。
并造普光寺焉。
尋又下敕。
得遙受戒不。
藏曰。
地持論云。
若無戒師。
發(fā)弘誓愿。
得菩薩戒。
因進論文。
敕乃以懺詞令藏披讀。
至皇后示疾。
又請入宮。
素患腰腳。
敕令輿至寢殿受戒。
施物極多并充功德。
至貞觀九年三月十八日終于會昌寺。
春秋六十有九。
哀動兩宮吊贈相次。
詔葬郊西嚴村。
起塔圖形。
東宮詹事黎陽公于志寧為碑文。
見于塔所。
僧慧棱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76—640 【介紹】: 隋唐時僧。西隆人,俗姓申屠。八歲于襄陽檀溪寺出家,十六歲至荊州茅山,從師三年。隋末歸襄陽,尋又入蜀。吐言質樸,談理入微,時號為得意棱。曾坐事下成都獄,得釋東歸安州。后住襄州紫金寺。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五 感通科
西隆之申屠氏子也。父既喪而生??埬妇嫌龤q。即知有佛法。而愿聽焉。母憐之。??游襄陽。時潤法師方開三論。一造座隅。深有領寤。八歲喪母。遂依檀溪寺誕律師出家。年十六能以經(jīng)之大意奇理。往問于荊州茅山明法師。房中曲教不有有者迄三年。而深會其旨。復從安州皓師。入蜀而覆述之際。尤得皓意。人因謂之得意棱。及皓以誣罔下成都縣獄。棱亦在囚。眾請講三論講才五偏。而詔釋無所問。會安州饑。耀貴如珠。棱日丐以濟。皓而弘演不稍倦。皓疾棱代之無難色。時席端俊秀三十馀人。皆以其所說涅槃悉違皓義。及皓疾愈。白請定之。于是皓召棱前敘輒云。是是由爾靡伏。皓將終握棱手曰。勿貪利養(yǎng)。勿憚劬勞。戰(zhàn)戰(zhàn)兢兢。如履刀劍。乃可以傳燈續(xù)佛慧命也。先是棱夢失目。又人持放光寶鏡來。印其身至是果驗。未幾歸襄州紫金寺五年。弘論。貞觀八年。弘涅槃大品惟度等經(jīng)于須彌寺。十二年三月。夢所住寺。群鳥飛散。因散眾。十四年正月。感通寺昶法師夢閻王謂曰。吾茲請棱公講三論。拔公講法華矣。棱聞之喜曰。吾發(fā)愿常處地獄教化。茍果斯愿奚憾。九月州。牧蔣王見其弱。送韶州鐘乳粉令服。其夜夢衣冠者戒曰。勿服。閻王莊嚴道場。竟大有乳藥。十月十五日。忽告弟子以吾五藏已崩。而無痛苦。四更起坐告寺主。寶度曰。吾觀小年時事。皎如目前。俄聞外有大聲曰。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到矣。度問使人為誰。答曰閻王使也。小食時。棱斂容卒。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壽六十五。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四 義解篇十
釋慧棱。
姓申屠氏。
西隆人。
胎中父亡。
惟母鞠育。
三藏懁慧。
思愿聞法。
母氏憐其孤苦。
相從來聽襄陽閏法師三論。
文義之間深有領覽。
年至八歲其母又終。
無師自發(fā)。
獨詣邑西檀溪寺誕律師而出家。
十六乃往荊州茅山明法師下。
依位伏聽。
問經(jīng)大意深有奇理。
召入房中。
三年曲教惟陳不有有也棱于此義深會其旨。
隋末還襄。
又逐安州皓師入蜀凡有法輪皆令覆述。
吐言質樸談理入微。
時人同號得意棱也。
及皓下獄。
棱亦同繩。
身被桎梏于成都縣。
一獄囚徒請講三論。
周于五遍。
敕遂釋放。
便逐皓還。
既達安州糧粒勇貴。
旦往隨州巡里告索。
暮達皓所如常采聽。
往還三百深有足功。
然其報力雄猛。
生無一患。
門學所推。
及皓力微四大退貶。
令代講涅槃。
咸怪其言謂違皓義。
時席端俊異者三十馀人。
將往副水百有馀日。
惟講三論。
后皓患愈還返安州。
常于皓房敘經(jīng)大意。
外有側聽皆為漫語白皓曰。
棱于初章全若不解。
明日上講。
請為定之。
及時告曰。
欲定初章者出來。
時問侶蓋眾者二十五人。
一一誦呈。
皆云不是。
棱最后述句。
句雖異皆云得意。
由是靡伏莫敢輕者。
皓之將終告曰。
棱公來。
吾今付囑最后續(xù)種。
自吾講來惟汝一人得經(jīng)旨趣。
乃握棱手曰。
夫講說者應如履劍。
不貪利養(yǎng)不憚劬勞。
欲得燈傳多于山寺。
讀經(jīng)法事并為物軌。
如為一人眾多亦然。
如此可名報佛恩也。
又曰。
共公同涉苦辛。
年載不少。
惟以無相為本。
然后言矣。
語已而終。
初未囑前。
棱夢神人失兩眼。
又見一人著青衣執(zhí)寶鏡放光來印。
棱心既受訣已。
百日懷戀。
后還襄州紫金寺。
講論五年。
眾有三百。
貞觀八年又還須彌。
講涅槃大品惟度等經(jīng)。
至十二年三月。
夢鷹入寺群鳥飛去。
因即散眾。
及司功搜訪。
一無所獲蔣王臨襄。
佛法昌顯。
請于梵云相續(xù)齋講。
道俗翕習又復騰涌。
至十四年正月半。
有感通寺昶法師。
曰夢見閻王請棱公講三論。
拔公講法華如何。
棱曰。
善哉。
慧棱發(fā)愿。
常處地獄教化眾生講大乘經(jīng)。
既有此徵。
斯愿畢矣。
至九月末。
蔣王見棱氣弱。
送韶州乳二兩。
逼令服之。
其夕夢見一衣冠者曰。
勿服此乳。
閻羅王莊嚴道場已竟大有乳藥。
至十月半黃昏時。
遂覺不悆。
告弟子曰。
吾五藏已崩無有痛所。
四更起坐告寺主寶度曰。
憶年八歲往龍泉寺借觀音。
未至耆阇已講三遍皎如目前。
言未訖。
外有大聲告曰。
法師早起燒香。
使人即到。
度曰何人。
答曰。
閻羅王使迎。
棱即起燒香洗浴懺悔禮佛訖。
還房中與度別。
食粥未了。
便取一生私記焚之曰。
此私記于他讀之。
不得其致矣。
至小食時異香忽來。
棱斂容便卒。
即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
春秋六十有五。
合境僧眾七日七夜法集功德。
蔣王贈絹五十疋。
送于鳳林山。
玄素同集五千馀人。
開講設齋。
終日方退云。